崩溃前的大清帝国

崩溃前的大清帝国

作者:[英]约翰·戴维斯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年:2013-12

评分:7.8

ISBN:9787511255273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约翰•弗朗西斯•戴维斯(John Francis Davis 1795—1890)

英国人,是中国通,人称精晓汉学的港督。18岁就到了广州,任职东印度公司。他具有语言和外交天分,喜好中国文学,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德庇时。在公司任职期间翻译《好逑传》《汉宫愁》等书成英文。曾作为英国使团随员到过北京。1844年起出任第二任香港总督,并兼任英国驻华公使,任期4年。

1854年,戴维斯获KCB勋衔,1876年,获牛津大学颁授民法学博士学位。晚年隐居布里斯特尔,潜心研究中国文化。1890年去世,是享年最高的一位港督。

出版有《中国掠影》《崩溃前的大清帝国》等著作。

作品目录

译者序
作者序
【上卷】
第一章 欧中交流
罗马帝国、赛里斯与秦人
马可·波罗、阿拉伯旅行家与广州
开封府的犹太人
蒙古帝国与教皇
恶劣的葡萄牙人
费迪南·平托的冒险
海禁与澳门问题
天主教在中国的兴衰
马尼拉、荷兰人与台湾问题
尼古拉斯与国姓爷
第二章 英中交流(一)
1596:离奇失踪的使团
葡萄牙人:背信弃义的朋友
1670:与台湾的交易
英国公使的身份
1736:拒绝跪迎圣旨
“百夫长号”俘虏西班牙船
弗林特先生
英法水手冲突事件
宁波通商受挫
拜见两广总督
测量“阿尔戈号”军舰
澳门:司法杀人
外国海盗挑战中国司法
1784年:“炮手案”始末
第三章 英中交流(二)
1793:马嘎尔尼出使中国
不是“贡品”的“礼物”
广州的美国故事
交趾支那:英法竞争
南海海盗传奇
“海王星号”事件:皇帝受蒙蔽
澳门:三国角力场
和蔼可亲的松大人
两广总督的“顽疾”
1816:阿默斯特访华
践踏尊严的礼仪
17万英镑接待费
1820:屠夫自杀引起的争端
杀人案启示录
1822:广州大火灾
巨额债务:行商体系的变革
瑞士钟表匠之死
广州渐成“火药桶”
鸦片贸易的逻辑
走私船的挑衅
第四章 地理概述
气候与地形
长江与黄河
天下独绝的大运河
万里长城
江南省:最富裕的省份
鄱阳湖风光
福建:Tea(茶)的由来
苗境、苗族与苗乱
帝国的边疆
台湾与海南
四大属国与日本
第五章 历史纲要
被夸大的历史
孔子与四书五经
秦汉与鞑靼
有趣的三国
唐朝:太宗与宦官擅权
宋朝:文明而厌战的朝代
元朝:大都与大运河
明朝:耶稣会士与葡萄牙人
清初反满
康熙:最伟大的君王
乾隆:不一般的运气
嘉庆:奇特的遗诏
气数将尽的王朝
第六章 立国根基
专制制度与家长权威
政府的巨大财富
罕见而反常的现象:百姓公然批评政府
脾气最好的民族
真正的贵族
“三位一体”的皇帝
中央机构
地方机构
武举
腐朽的军队
刑法与刑罚
针对立法的评价
第七章 伦理道德
性格复杂的中国人
中国人为什么不诚实?
过度的民族自豪感
价值体系
“杀害女婴”的真相
人种问题
缠足:残忍的陋习
道德和政治优势
士农工商
皇室宗亲
重文轻武
关于“一夫多妻制”的误解
婚姻习俗
学校与教育制度
丧葬礼仪
第八章 风俗礼仪(一)
春节习俗
幼稚的消遣方式
迎春习俗
社交礼仪
隆重的晚宴
中国人的饮食结构
客栈、酒馆与赌场
劝酒与戏班
帝王的运动:狩猎与雪橇
第九章 风俗礼仪(二)
衣帽
衣料与时尚
念珠、荷包与鼻烟壶
发型与发饰
民居与豪宅
家具与室内装饰
马车与轿子
公馆、邮局与地图
发达的水运
水患:政府焦虑之源
第十章 京城气象
城墙
北城景象
不一样的南城
皇帝的困扰:饥荒、篡位与京畿民叛
圆明园纪事
皇室宗亲的生活
宵禁
缉匪:高效而不公
附文:关于广州杀人案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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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约翰•弗朗西斯•戴维斯(John Francis Davis 1795—1890)

英国人,是中国通,人称精晓汉学的港督。18岁就到了广州,任职东印度公司。他具有语言和外交天分,喜好中国文学,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德庇时。在公司任职期间翻译《好逑传》《汉宫愁》等书成英文。曾作为英国使团随员到过北京。1844年起出任第二任香港总督,并兼任英国驻华公使,任期4年。

1854年,戴维斯获KCB勋衔,1876年,获牛津大学颁授民法学博士学位。晚年隐居布里斯特尔,潜心研究中国文化。1890年去世,是享年最高的一位港督。

出版有《中国掠影》《崩溃前的大清帝国》等著作。

精彩摘录

有些上谕,在下发给宣旨对象之后,会发表在《京报》上。《京报》只刊载与朝堂有关的内容,除了皇帝下发的谕旨,就是上呈皇帝的奏折;对刊载的内容做出任何篡改都是死罪。

——引自第157页


“京报”这一名称在明朝末年已经出现,但在明代实际上是邸报的别称。至清朝初年,京报与邸报也是同一概念。因为在明清时代,各省都派有专司文报的提塘长驻京师,兵部则派出提塘分驻各省。驻京提塘称为“京塘”,京唐抄发的邸报称为“京报”;驻省提塘称为“省塘”,抄录的各省辕门钞称为“省报”。这种省报往往印成单张随京报一同分发。所以“邸报”这一名称就逐渐为含义更加明朗的“京报”所取代。又明代的邸报发行范围扩大,一个府就有好几本,提塘从六科抄得邸报原件后,便让民间抄报人抄写或印刷若干份,由塘兵排日提送。当时既有提塘主持的官报房,又有抄报人组织的民间报房,民间抄报人,又称“京报人”或“刷写文报者”。因为邸报的内容有一定的保密性,而抄报人又是普通的老百姓,便会出现个别胥吏和商贾向民办报房订阅邸报的事。但这种行为在清朝雍正之前是被禁止的,因为阅读邸报这一官员们的政治待遇,还不肯轻易与庶民共享。因此,明末清初虽有“京报”这种名称,也有民办报房专司抄报工作,但还未发展到后来那种由民间报房公开发行销售的程度。“京报”发展到完备形式,即可以用《京报》来指称,则始于乾隆年代,清中叶以后日趋盛行。现存的京报实物,大都在光绪、宣统年间出版,亦有一些道光年间出版的。清高宗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抚州卫千总卢鲁生等抄传伪稿案发。朝廷感到由各省提塘分别向地方抄发“京报”,很容易夹入伪稿,便决定对抄报制度进行一次改革。清高宗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朝廷决定:“嗣后各提塘公设报房,其应抄事件,亲赴六科、五城御史严行访察,如有讹传、私抄、泄露等弊,交部治罪。”由于全国统一抄发,复制量很大,因而这一印制任务由与内府有关系的荣禄堂南纸铺承担。这种印制物的名称开始固定为《京报》,但其性质仍然属于官场的情报资料,其内容仍是些可以公开的宫门抄、明发谕旨和大臣奏章。清高宗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173年)以后又规定凡刊入京报...

——引自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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