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朝省级司法实践研究

清代乾隆朝省级司法实践研究

作者:魏淑民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年:2013年10月

ISBN:9787300180984

所属分类:经济金融

书刊介绍

《清代乾隆朝省级司法实践研究》内容简介

本书以清代的司法实践为切片,围绕各省级司法机构,以命盗重案为脉络,剖析清代督抚处理案件的态度与作为。在地方行政和君臣关系的宏观视野下,解释各省地方司法制度与司法实践。并以小见大,反映清代社会管理的风貌。
《清史研究丛书:清代乾隆朝省级司法实践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魏淑民(1977-),女,河南濮阳人,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清代政治史、法律史和中原文化研究。2006年以来,在《清史研究》、《明清论丛》、《中州学刊》以及《中国图书评论》等刊物发表清史研究论文多篇,并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独立承担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两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课题多项,荣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

作品目录

清代乾隆朝省级司法实践研究
“清史研究丛书”重启说明
“清史研究丛书”总序
督抚权力与清前期地方行政
导论
绪论
一、研究问题的缘起
二、学术史的考察
三、研究范围的进一步界定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第一章:清代司法机构概述与地方审级划分
第一节
清代中央司法机构及其职能
一、刑部的司法职能及其管辖
二、都察院的司法职能及其与刑部的关系
三、大理寺的司法职能及其与刑部的关系
四、其他中央司法审判机关
第二节
清代省级司法主体及其职能
一、总督巡抚
二、布按两司
三、提督学政
四、提督、总兵司法职能初探
第三节
清代地方审级划分的再思考
一、议驳类刑部黄册对四层审级主体地位的独特证明
二、山西雁平、河东等道之审转作用的动态调整过程
三、湖南凤凰等直隶厅州案件审转的频繁变化和相对稳定性
第二章:自理词讼:督抚等员对小民越讼和州县积案的态度与作为/
第一节
学界对州县自理词讼审理方式的主要观点
第二节
州县自理词讼尘积的普遍性事实
一、州县自理词讼尘积的直接例证
二、命盗大量积案的佐证材料
第三节
抚司等员处理小民越讼案时的复杂态度
一、张力:洞悉积案和严斥越讼
二、合力:处理结果和批词基调
第四节
督抚两司对州县自理词讼积案的解决之道
一、强化监管州县循环簿册
二、酌量变通农忙停讼成例
三、努力探求正本清源之道
第三章:徒流执行:督抚等员与案犯的递解、在配管理及查拿脱逃
第一节
逐级审转:清代徒刑以上案件基本审判制度
第二节
递解途中:案犯如何脱逃以及各省应对之策
一、徒流案犯成功脱逃诱因
二、直省地方防范应对之策
第三节
在配管理:督抚等省级大员与因时因地制宜
一、安插:昭重苗疆的典型例证
二、谋生:外省督抚的解决方案
第四节
君臣之间:查拿逃遣过程中的乾隆朝君臣关系
第五节
理想与现实:清代流放刑罚的制度性瓶颈简析
第四章:死刑监候:行政实践与君臣关系双重视角下的外省秋审
第一节
清代外省秋审的简要程序
一、地方秋审程序
二、中央覆核程序
第二节
行政范畴下的省级秋审实践
一、时间与抚司的立场差异
二、督抚对囚犯解省的实践
三、老缓们年复一年的过程
四、乾隆二十七年江西个案
第三节
秋审谕旨中的君臣关系
一、秋审谕旨迭降及其要害
二、外省督抚回应及其要害
三、乾隆皇帝的洞悉与惆怅
第五章:监狱内外:透析乾隆皇帝与外省督抚君臣关系的特殊场域
第一节
监毙
一、外省督抚的例行题奏
二、乾隆皇帝的种种质疑
三、督抚大员的集体否认
四、上升到吏治高度
五、提禁司监的良苦用心
第二节
班房
一、班房危害的各种描述
二、乾隆以小见大的逻辑
三、恭顺之下的集体否认
四、一仍其旧的乾隆五十四年
五、“未必不阳奉阴违”
第三节
越狱
一、两江越狱案中的乾隆朝君臣关系
二、山东越狱案中的乾隆朝君臣关系
第六章:两者之间:地方行政和君臣关系双重视角下的刑名与钱粮
第一节
刑名经费
一、秋审费用及资金来源
二、监狱费用及资金来源
三、保甲、捕盗等项需费
四、湖南刑名经费之个案
第二节
铜钱私铸
一、私铸问题的严重性和应对措施概述
二、从私铸到私销的要害及督抚的回应
第三节
捐赎事宜
一、制度沿革和清代捐赎基本标准
二、布按两司在捐赎程序中的作用
三、督抚捐赎奏折的格式及其要害
四、江苏省朱捐赎案的轩然大波
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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