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

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

作者:段云章/沈晓敏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03-10-01

评分:4.9分

ISBN:7218043887

所属分类:人物传记

书刊介绍

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前言

前言历史人物从来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的时代和社会历史环境之中,必然与许多相关的事和人发生关系并相互影响。而孙文(中山)作为一位历史伟人,更与中外许多事件、人物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尽管研究者对这些方面有过不少探索、论证,但迄今仍存不少疑团。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有关史料搜集不够,因而论证缺乏全面性和说服力。我自己从上世纪60年代初师从陈锡祺教授为研究生,即开始探步于孙中山和辛亥革命研究领域,迄今虽已40余年,困惑却仍不少。比如,孙文和世界的关系,特别是和日本的关系;孙文和周围人物的关系,特别是和陈炯明的关系,就觉得现有研究成果还很难说清问题,而据我所知,这方面的史料发掘和整理尚大有可为,所以,我在参与编辑出版《孙中山全集》、《孙中山年谱》、《孙中山年谱长编》、《孙中山辞典》、《宋庆龄辞典》、《陈炯明集》、《广东军阀大事记》等书的前后,又编辑出版了《孙文与日本史事编年》。近来,又与沈晓敏博士(副教授)合作,编著了本书,其目的就是力图提供一些较有系统的史料来深化和扩展这两方面的研究。而孙文与陈炯明的关系及围绕着二者之间发生的种种问题,固然对中国近代史、民国史有很大影响;又由于孙、陈的关系主要是在广东这块地盘展开,因此,它更和广东近代历史息息相关。从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段时间内岭南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思想的变动情景和重要表征,所以,理清孙、陈关系,无疑对全国尤其对广东的近代史和民国史研究将很有裨益。研究历史,自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就是经过考证符合或近似历史真实的史料,而这样的史料又源出于众多资料之中,没有掌握众多的出自不同来源不同立场不同口径的资料,就很难作出比较研究,去伪存真,去虚求实,去粗存精,达到求是(即反映客观历史真实)的目的。而仅摘取某要人乃至伟人或某派乃至其时主流派、当权派的言论或记述,作为立论根据,则有流于不全面不公正乃至谬误的危险。近代中国社会充满着各种矛盾,每一个历史人物都受多种矛盾的制约。许多政治家都有各自的立场,讲话办事都具有当时各种主客观的因素。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讲大话、讲假话是常有的,决不能一味盲目相信。同时,记述者亦各具自身立场观点,同一史事往往记述不一,这都须加以仔细辨析、采择、论证。历史研究者只有通过广泛地占用各种资料尤其是新发现的资料,在科学的方法指导下认真研究,才能够推陈出新,得出新的更合乎历史真实的结论。本书较广泛地搜集和整理了有关资料,主要是当时人的言论和记述,除孙文、陈炯明有关言论外,更多采择了当时各种报刊、档案、文本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各种人物的言论,反映不同政治派别、政治立场和观点,其中有客观情况,也有主观因素;有相辅为用,也有截然相反;有一家之言,也有众口纷纭。这里,我们博采众论,分列其代表性言论,既不为尊者为讳,亦不因人废言废事,且不加任何评论。特别是对历有争议的疑难问题,更尽可能择用方方面面的资料,俾读者思考时可游刃有余。如何择取编排已搜集到的大量有关孙、陈关系的资料,我们确有自己的一番考量。这不能不谈到我们已形成的关于孙、陈关系的一些看法。**,评判孙、陈关系的标准是什么?过去不少人以孙文的是非为是非,也有人以陈炯明为是,以孙文为非,这二者都有失偏颇。正确的标准应是视二者是否适乎世界潮流,体现时代发展方向,合乎人群需要,推动社会前进。……

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 内容简介

11月中旬独立各省计划筹组中央政府。
浙江都督汤寿潜和江苏都督程德全于11月11日联名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提出“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倡议迅速在上海“仿照美国**次会议方法”,成立“临时会议总机关,磋商对内对外要策之方法”,请各省选举代表出席会议,并提议大纲三条和集议方法四条。12日,江、浙两省都督府代表雷奋、高尔登等联名通电各省,请派代表赴上海,商组临时政府。14日,江苏都督程德全致电各省都督:“大局粗定,军政、民政亟须统一,拟联合东南各军政府公电恳请孙中山先生迅速回国组织临时政府,以一事权。中山先生为首创革命之人,中外人民皆深信仰,组织.临时政府,舍伊莫属。我公力顾大局,想亦无不赞成,即祈速复。”15日,江苏、上海、福建三都督府代表在上海开会,定名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致电黎元洪、黄兴,以上海交通便利为由,请派代表来沪与会。12月2日,江浙联军占领南京,革命重心由湖北转移至长江下游。各省代表决定赴沪会议,筹组临时政府。
△孙文对民国总统人选及建国模式多有表态。
孙文11月中旬与康德黎谈话称:“余于共和政府之大总领毫不介意。惟维持中国前途之责任,余可担当。”向路齜表示:“渠志不急在作中国之总理大臣,惟作此官,苟有利于中国,亦所不辞。”向英国记者表示:“倘国人召彼前往组织中央政府,以总理一席属之,彼必乐为效力。”向《民立报》表示:“总统自当推定黎君。闻黎有请推袁之说,合宜亦善。”向《滨海杂志》记者指出:“不论我将成为全中国名义上的元首,还是与别人或那个袁世凯合作,对我都无关紧要。”向《巴黎日报》记者表示:中国“于政治上万不宜于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实*相宜”。
11月20日章太炎反对实行美式联邦制。
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联合会第二次大会上演说称:“至美之联邦制,尤与中国格格不相人,盖美之各州,本殖民地,各有政权,与吾各省之为行政权划统一已久者不同,故不能破坏统一而效美之分离。”
11月24日孙文离开巴黎启程返国。
11月26日陈炯明通电各界请辞广东副都督,愿率师北伐。
电谓:“以才则不能为,以志则不乐为,但期虏廷早覆,如荷生还,决即解甲回籍养亲,所愿我粤同胞,齐心推戴胡公,挽留在省,肩荷重任,更愿各界诸君子,和衷协济,以重大局,勿持意见,勿起私争。炯明不出三日,即当亲率北伐之师,来与我叔伯昆季姑姊妹握手五羊城下,仍须盘桓数日,会商北伐战略。炯明誓为北伐中之一人,誓不敢就副都督职。惟粤局甫定,百端待理,政见纷歧,在所不免,亟应召集临时省会,以为完全立法监督行政机关;并设军国(团)协会,以为统一军令机关。其它安抚民团,绥靖匪氛,保护外人,整理民政、财政,预备北伐补充各大事宜。”
11月29日陈炯明率所部循军进入广州。
12月2日胡汉民、陈炯明、黄士龙联名发布定期召集临时大会通告。
“谨定于十月十五日(12月5日)假座总商会,开粤省临时大会,议以各界之公意,谋全粤之公安。举凡军政府用人行政诸大端,汉民等力有未逮,则襄助之;其有陨越,则匡救之,庶符共和之旨。抑犹有进者,虏廷未覆,汉民等北伐之志,未尝须臾忘,使粤中治理得人,当即督师北伐,以偿素志,固不敢久尸军政府重要职任也。”
另据粤海关情报称:临时大会需要讨论的事项有:1.怎样保护公共财产,如何管理政务;2.决定谁将率军攻打北京,谁将留守广州。
12月3日黄兴致电胡汉民,请出师北伐,并称:“闻竞存兄军亦北上,喜极,请速出发。”
12月5日粤省临时大会召开,陈炯明宣布治粤政纲。
粤省临时大会在总商会召开,胡汉民、陈炯明、黄士龙均莅会。胡汉民演说后,陈炯明发言谓:“粤事经胡君苦心经营,现外人又已承认交涉,万万不能摇动。胡君有功于国,为*难得之人才,即有不逮之处,彼此亦应协助。现在广东尚非纯是军政府性质,应谋政治进行,须先定一省制,各部行政官方有系统;又须组织临时议会,诸事经议会议决,由都督执行,然后乃有司法、立法、行政三机关,始符合共和政体。至统一军政为目前急务,应速设军政司……必俟军事统一及议会成立后乃敢言去,愿诸君放心。”
陈炯明在会上宣布治粤政纲:“**条,定省制,以分治理:甲、认定广东政体系民政府之政。现虽暂定军政府名称,以与中国各省联络一气,一俟军事平定,即当改正。乙、取三权独立之制,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纲。丙、所有立法、行政、司法三项人员,均系临时暂定。……丁、立法机关以临时省会主之,限七日内成立。……戊、(一)行政机关以临时政府组织之,其设制如左:一、行政长以都督任之。二、下分八司:曰民政司、曰外交司、曰军政司、曰财政司、曰执法司、曰教育司、曰实业司、曰交通司。八司共设一司议厅,以谋各司行政之统一。三、八司之外,设参谋部、核计处、招贤馆。四、废道、府两级旧制,以县直隶于都督,每县一县令主之。五、取用东西各国市区独立制度,宜划出省城及河南铺户别为区域,直隶于都督府,不分隶于南、番两县。(二)司法机关设有审判厅主之。……庚、行政省长由省会选举。行政所属八司及司法首长,由都督遴选送省会承认。……第二条,军政府之办法:先组织民团协会为军队联络机关,一面由军政司筹划编练遣散办法,然后拟派各属,以资防守。第三条,裁去厘金……第四条,速定临时法律……第五条,关于全省大问题:可以公开研究者,交报纸宣布,俾公同讨沦。第六条,开速成陆军学堂:招集中学毕业生人堂肆业,以储北伐人材。”
12月6日陈炯明被举为广东军团协会会长。
广东军团协会在广州东园召开成立大会,各军均派代表与会。胡汉民、陈炯明、黄士龙等出席。会上,陈炯明被举为正会长,周之贞为副会长,高剑父、刘师复等为干事员,郑岸父、杨汉光为书记员。从此,军团协会成为陈炯明同胡汉民争权夺利的工具。
……

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 目录

前言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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