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作者:柏桦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出版年:2015-09-01

评分:4.5分

ISBN:9787516616093

所属分类:历史文化

书刊介绍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本书特色

★16开平装,新华出版社出版
★剖析州县政治结构,探讨父母官如何施政,分析父母官心理活动、政治行为与官场权术,解析塑造他们喜怒哀乐的主客观因素,并解释出现这种现象的历史背景和原因
★作者柏桦,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CCTV12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明清妙判系列节目主讲人。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
★也对目前地方政府政治执行力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相关参考

州县官,七品芝麻官。那些在古代号称民之主人的州县官们,被称为父母官,他们把国家的统治直接施加在人民身上,所作所为直接关系到本州县百姓生死荣辱,在民众眼里有如天之大的权威。在主官负责制的明清时期,父母官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是一本描述中国明清时期州县基层官员的严肃历史作品。本书剖析州县政治结构,探讨父母官如何施政,分析父母官心理活动、政治行为与官场权术,解析塑造他们喜怒哀乐的主客观因素,并解释出现这种现象的历史背景和原因。
本书以父母官这个直接把统治落实到各个角落的群体为研究对象,以大量的可考案例为基础,描述了我国明清时期州县官员的组成选拔、管理制度以及明清州县的司法、财政等工作实践,以他们的政治行为作分析框架,同时吸收心理学、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重点探讨父母官们在明清这个特定历史时期内的行为;通过对他们施政的政治环境变化的解析,研究其权力构成;在介绍父母官的权力应用手段时,分析和探讨他们的内心世界等群体性规律。
父母官是上下左右的利益和爱憎的交汇,是传统社会塑造的典型群体。父母官说不上人微言轻,但也不是一言九鼎;并非权不制人,但又说不上权重如山。他们有一定权限范围的权力,但缺乏自主决定权;有一定政治地位,但处处受人掣肘…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官的行政地位和运行机制就具有了多元化的特点。
本书内容扎实,注解千余,严谨全面,有相当的史料价值,是新华史海镜鉴丛书的新品种,延续了之前该系列图书关注历史、关照现实的风格。本书适合文史爱好者阅读,以及图书馆馆藏。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内容简介

“父母官”是直接治民的基层官员,他们直接把王朝统治落实到各个角落,成为*接近人民的官员。本书剖析州县政治结构,探讨父母官施政模式,分析父母官心理活动、政治行为与官场权术,解析塑造他们喜怒哀乐的主客观因素,并解释出现这种现象的历史背景和原因。
本书内容扎实,注解千余,严谨全面,有相当的史料价值,是新华史海镜鉴丛书的**品种,延续了之前该系列图书关注历史、关照现实的风格。本书适合文史爱好者阅读,以及图书馆馆藏。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目录

引言
**章 明清父母官群像论
**节 父母官们的概况
一、父母之官和牧民之令
二、堂皇之体和卑贱之躯
三、道德之言和贪利之行
四、伸缩之权和变化之术
五、行为之异和心理之奇
第二节 父母官的历史回顾
一、州县行政区划的由来
二、州县官吏的增减
三、父母官的政治地位
四、父母官的统治基础
五、明清州县政治体制的异同
第三节 父母官的权力构成与身边的政治势力
一、父母官的权力构成
二、父母官身边的政治势力
三、州县衙署规制与父母官亲信体系
第四节 父母官的价值取向
一、父母官的等级观念
二、父母官的伦理道德观念和精神风貌
三、父母官的基本和特殊价值取向
四、父母官们的心理完型
第二章 明清父母官分类与分析
**节 父母官的分类标准
一、历史遗留的分类标准
二、以考课为分类的标准
三、以权势为转移的分类标准
第二节 父母官的分类分析
一、贤能循良的父母官
二、贪墨残酷的父母官
三、昏庸恶劣的父母官
四、虚伪好名的父母官
五、崇尚权术的父母官
第三节 父母官的个案分析
一、海瑞与叶春及
二、徐九经与陈干王
三、黄六鸿与李成林
四、老小于成龙
五、蓝鼎元和汪辉祖
第三章 父母官的考课与奖惩
**节 考课制度
一、考课规制
二、对父母官的考课
第二节 惩处制度
一、惩处规制
二、公罪惩处
三、私罪惩处
第三节 奖励制度
一、奖励规制
二、奖励的方式和手段
第四节 父母官考课与奖惩制度的特点
一、君主与长官意志的作用
二、制度的主客观原因
三、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四章 明清州县的司法
**节 州县司法审判制度
一、州县司法审判程序
二、州县的刑讯和检验
三、父母官司法的原则
第二节 父母官司法过程的情理法
一、情理法的内涵
二、情理法的应用
三、情理法的必要性
第三节 父母官的司法手段
一、司法手段多样化
二、州县的司法弊端
第五章 明清州县监狱
**节 州县监狱的种类
一、狱房建制
二、巡检司、驿、递运所监狱
三、铺仓等羁押场所
第二节 州县监狱的监管人员
一、狱官
二、狱吏
三、狱卒
第三节 州县监狱的法规
一、监狱的律
二、监狱的例
三、监狱的其他法规
第四节 州县监狱的弊病
一、制度上存在的弊端
二、人为的弊端
第六章 明清父母官的收入
**节 俸禄与补贴
一、俸禄收入
二、各项补贴收入
三、公费开支
第二节 父母官的陋规
一、陋规名目
二、陋规种类
三、陋规性质
四、陋规存在的原因
第三节 州县陋规裁革与存留
一、陋规革除与存留的争议
二、父母官与陋规
三、州县陋规的利弊论
第七章 父母官们的政治行为和权术
**节 州县官的政治行为
一、父母官吏的政治关系网
二、影响父母官政治行为的个人心理因素
第二节 父母官的政治权术
一、父母官政治权术使用的历史背景
二、父母官的政治权术概观
第三节 父母官的政治行为及心理特点
后记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节选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相关资料

#书摘#乾隆五年(1740),河东总督改为河南巡抚,朱藻则由总督改为巡抚,这时他接到乾隆皇帝的谕旨,要他严厉缉拿“老瓜贼”,并按强盗例将捉获的“老瓜贼”即时正法。在乾隆皇帝的严令下,朱藻选择了8名州县官专门负责缉捕“老瓜贼”,信阳知县邱天民便是其中的一人。
邱天民,字次衡,湖北襄阳宜城县人,本为宜城县的诸生,雍正八年(1730),经过选拔入贡到北京的国子监。雍正皇帝在位期间,曾经一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所以特别批准国子监贡生参加廷试,然后将廷试成绩优秀的分别引见,亲自进行鉴别,直接以知县使用。邱天民就是其中“皎皎”者之一,被特选为知县。
邱天民受委之后,秘密访问老瓜贼,费时半年,才诱捕到一名杨姓的贼首。“其人魁岸骈肋,年五十余,能数人敌,庭诘之,无惧色”。面对这样死不招供的人,邱天民是得不到证据的,因此也不能使用逼供。于是,邱天民一面好言安慰杨姓贼首,一面悄悄派人到他家中去起获赃物。在赃物面前,杨姓贼首“色稍沮,卒不吐”。以杨姓贼首的架势,肯定能够熬得住酷刑,即便将他打死,也不会供出同党和作案经过的。
邱天民已经在几个县里历练过了,深知这等人是不怕死的,但他们却是十分讲义气。于是“复饮之酒,至五斗,贼大呼曰:今日愿就死耳!具吐平日杀人状,及年月日,杀者姓名,瘗尸所,同党某某,漏尽四鼓,画得实”。邱天民不敢迟疑,先将杨姓贼首押回监狱,马上派遣捕役分头前往缉捕,“同党尽获,三省谋杀五十余狱皆具,得所埋尸二十六。抚军具以报,咸置之法,自此瓜贼灭迹”。
——柏桦《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
#书摘#一名靠纺织为生的老妇,用筐盛着1200钱,进城去买棉花。“行至半途,如厕遗溺,将筐置于厕门。适有强人过,攫之而去。老妇大喊,急追不及。老妇哭曰:吾家之所仰赖者,惟此微赀,今为攫去,是绝我命也”。在情急之下老妇“乃奔至县堂击鼓”。
葛知县问明情由,便说:“不必饬捕,可于厕上条石,讯得其情也。”当即命令差役带领老妇去那个厕所去抬条石。这是什么问案?不问人而问石,顿时引起“一堂哄然大笑”。既然是县太爷命令,差役不敢不遵,来回一路都将之作为笑谈。他们扛着条石进县衙,已经招引许多人围观。等差役禀告了知县,这位葛县太爷便发下公告,上书:“某日某时审某厕条石,以致阖郡喧传为异。”苏州在当时是人口众多的大府,这样的怪事一经围观者传闻,不能说是家喻户晓,也可以说市人皆知。
审案之日,苏州百姓前来观看的熙熙攘攘,“自头门以至大堂,拥挤无余”。葛知县一脸严肃地在大堂公案后就座,当即发下命令,让差役将县衙大门紧闭,然后向所有前来观看的人们大声喝道:“此间非游牧之区,尔等应安居守业,奚可无故进衙?本欲扑作教刑,念尔等无知愚民,各罚钱一枚以放之。”众人一看县太爷发怒,所罚的钱又不多,便各自将一文钱抛到地上,鱼贯从西角门出去。待所有人出了县衙,葛县太爷命人将钱拾起,“竟有七八千之多”。于是将钱赏与老妇,算是结案。
案件审结,葛知县对堂下的众胥吏说:“尔等笑我审石之痴,予不见是妇,乃贫老之妇也。若俟缉获追给,不知在于何日?老妇命难保矣!不审石,焉得如许人来?今吾于稠人之中,取兹蝇利,以助老妇,所谓众擎易举,而老妇又以一失而得七八倍之利,岂不佳乎?然得其钱者不追,则强横之风益炽,当另饬差认真跴缉,弋获追究,可也。”
——柏桦《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 作者简介

柏桦,1953年生,北京市人。历史学博士(中国)、文学博士(日本),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官制史》、《中国古代刑罚政治观》等。主要从事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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