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

厌女

作者:上野千鹤子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年:2015-1

评分:9.1

ISBN:9787542645715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 1948年生。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当代著名社会学学者。日本女性主义理论及运动的领袖人物。著述甚丰。主要著作的中文译本有:《裙子底下的剧场》(台湾时报文化1995)、《父权体制与资本主义》(台湾时报文化1997)、《近代家庭的形成与终结》(商务印书馆2004)、《一个人的老后》(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等。

译者简介

王兰 1966年生。重庆人。198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外文系日语专业。2006年获日本大阪大学言语文化学博士学位。现为大阪大学非常勤讲师。

作品目录

中文版序言
1
第一章 喜欢女人的男人的厌女症 1
什么是厌女症?
吉行淳之介与永井荷风
逃离女人的男人们
第二章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 15
男人的价值由什么决定
男人纽带的成立条件
男人一直在谈性吗
第三章 性的双重标准和对女性的分离支配 28
——以“圣女”“娼妓”为名的他者化
社会性别·人种·阶级
“圣女”与“娼妓”的分离支配
性的双重标准的两难困境
第四章 “无人气男”的厌女症 44
“性弱者”论的陷井
性的自由市场
秋叶原事件与“无人气男”
“女高男低婚”的结局
《男人保护法》的反时代性
“成为男人”的条件
第五章 儿童性侵犯者的厌女症 62
“欲望问题”
公的性行为·私的性行为
儿童性侵犯者们
厌女症与同性恋憎恶
第六章 皇室的厌女症 79
一个男孩的诞生
皇室从何时变得厌女的
记纪的神话理论学
皇族与人权
第七章 春宫画的厌女症 92
暴力·权力·财力
通过快乐的支配
男根中心主义
春宫画研究之始
男根崇拜
无需男人的快乐
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 109
作为文化理想的“母亲”
“不成器的儿子”与“不开心的女儿”
“自责的女儿”的登场
近代社会中的女人的厌女症
作为自我厌恶的厌女症
第九章 母亲与女儿的厌女症 121
作为反面教师的母亲
母亲的代价
母亲为女儿的幸福高兴吗
母亲的嫉妒
母亲与女儿的和解
第十章 “父亲的女儿”的厌女症 134
作为父权制代理人的母亲
“父亲的女儿”
作为“诱惑者”的女儿
日本的“父亲的女儿”
向“父亲”的复仇
既非“父亲的女儿”亦非“母亲的女儿”
第十一章 女校文化与厌女症 150
男人视界中的死角
女校价值的再发现
女校文化的双重标准
作为生存策略的“山姥假皮”
“笑料”与“问题”
第十二章 “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之一) 165
媒体的“发情”
东电女职员“内心深处的黑洞”
男人们的解释
被两种价值观割裂的女人们
第十三章 “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之二) 182
想当娼妓的女人
女人给男人标的价
作为“动机词汇”的“性的认可”
买娼卖娼的营业
女人的存在价值
女人的割裂·男人的悖论
第十四章 女人的厌女症/厌女症的女人 197
两种“例外”策略
林真理子的位置
女人间的竞争关系
“扮演角色”的女人
女人与女人的友情·女人与男人的友情
第十五章 权力的色情化 209
夫妻关系的色情化
个人隐私的成立
性满足的权利与义务?
施虐/受虐的诞生
性的“脱自然化”
“身体化”的生活习惯
第十六章 厌女症能够超越吗 225
厌女症的理论装置
欲望三角形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
“性的近代”
超越厌女症
男人的自我厌恶
著者后记 240
参考文献 243
译者后记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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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 1948年生。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当代著名社会学学者。日本女性主义理论及运动的领袖人物。著述甚丰。主要著作的中文译本有:《裙子底下的剧场》(台湾时报文化1995)、《父权体制与资本主义》(台湾时报文化1997)、《近代家庭的形成与终结》(商务印书馆2004)、《一个人的老后》(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等。

译者简介

王兰 1966年生。重庆人。198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外文系日语专业。2006年获日本大阪大学言语文化学博士学位。现为大阪大学非常勤讲师。

精彩摘录

买娼卖娼的营业,如果没有男人不择对象这个前提条件,不可能成立。“不择对象”的,不是女人是男人。为此,男人一方必须具备的性欲机制是抹去女人的个体差异,如恋物癖一般,仅对女性符号便能发情。正因为男人的性欲对迷你裙”、“裸体”甚至性器官等片断的肢体部位也能发生条件反射性买卖才得以成立。可是,这并不意味着,男人的性欲就像被称为“兽欲”般,是一种动物的本能。恰恰相反,这意味着男人的性欲是如此被条件规定了的文化产物。买娼的男人,买的不是女人,而是女人这个符号。正因为男人是在对符号发情,对符号射精,所以,买娼才是自慰行为之一种。那么,卖娼的女人,卖的又是什么呢?卖的是“成为物品的自己”(或者说“成为他人所属品的自己”)通过“成为物品”女人将向“物品”射精的男人解体还原为仅仅的性欲。由此,男人憎恶娼妓,娼妓轻蔑嫖客。

——引自第191页


色情文学的铁定规则是:第一,女人是诱惑者;第二,女人最后一定被快感支配。这种结构手法非常好懂。首先,“是女人先勾引我,可不是我的错”。男人的欲望由此得以免责。然后,即便是把不情愿的女人强行推倒在地的强奸,最后还是以女人的快感结局,仿佛在说“怎么样,你不也有快感了吗?”好像女人的性器是可以把所有痛苦和暴力都转换为快感的无底黑洞。为男性读者制作的色情文学,最后终极点不是男人的快感而是女人的快感,这个现象看似矛盾,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谜。

——引自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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