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论

构成要件论

作者:蔡桂生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年:2015年6月

ISBN:9787300209265

所属分类:人物传记

书刊介绍

《构成要件论》内容简介

通常而言的作为犯罪成立首要条件的构成要件,是狭义的不法构成要件。探讨学理问题时,需重视法律规定并充分展开逻辑思考,以达致体系性和功能性思考这两者的协调。如何在古典体系和之后的体系之间做出抉择,决定了构成要件论的走势。
在新古典与目的论结合体系的修正性方案那里,针对构成要件故意的“回旋飞碟”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这种三阶审查方案,和不法、罪责这种两阶犯罪构造,可以并行不悖。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对整体行为的评价性要素、客观归属论、被害人同意一元论等皆属于构成要件实质化的内容。
蔡桂生:1984年生于福建。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有译著《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合译)两部,发表论文、译文多篇,参著著作数部。

作品目录

总序

导言
第一章:构成要件的概念考察
第一节
构成要件的概念梳理
第二节
构成要件的术语转换
第三节
构成要件和犯罪构成的关系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构成要件的理论根据
第一节
罪刑法定和构成要件
第二节
构成要件:体系性和机能性思考
第三节
作为类型的构成要件
第四节
古典主义和现代主义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构成要件的学说演变(一)——从法利那休斯到贝林
第一节
诉讼法上的构成要件论
第二节
前古典的构成要件论
第三节
古典的构成要件论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构成要件的学说演变(二)——从迈尔到弗洛因德
第一节
新古典的构成要件论
第二节
目的论的构成要件论
第三节
新古典与目的论相结合的构成要件论
第四节
机能论的构成要件论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构成要件的体系位置(一)——从行为类型到不法类型
第一节
行为类型说
第二节
不法类型说
第三节
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理论
第四节
法益侵害类型说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构成要件的体系位置(二)——主观构成要件理论和罪责类型
第一节
主观的构成要件理论
第二节
不法·罪责类型说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构成要件的实质导向
第一节
形式的构成要件和实质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理论
第三节
开放的构成要件理论?
第四节
客观归属问题及其体系位置
第五节
被害人同意问题及其体系位置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八章:构成要件和参加理论
第一节
构成要件和参与从属性
第二节
正犯、参与之界分和构成要件故意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结语
外文人名译名对照表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二、德文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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