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因何要异见

社会因何要异见

作者:桑斯坦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6-04-01

评分:5分

ISBN:9787562067146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社会因何要异见 内容简介

对我们每个人而言,从众常常是比较明智的做法。但从众亦能将个体和社会带往不幸甚至是灾难性的方向。*大的危险在于,对他人的人云亦云,会导致我们无法发现自己究竟知道或者相信什么。我们的沉默,使社会失于获取重要信息。奥巴马政府重要智囊、美国当代*伟大的法学家桑斯坦扛鼎之作前美国资深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伯里克利•莱希联袂推荐

社会因何要异见 本书特色

对我们每个人而言,从众常常是比较明智的做法。但从众亦能将个体和社会带往不幸甚至是灾难性的方向。*大的危险在于,对他人的人云亦云,会导致我们无法发现自己究竟知道或者相信什么。我们的沉默,使社会失于获取重要信息。鉴于此,本书专门讨论从众之危害,以及异见之重要。

社会因何要异见 目录

1序言引言从众与异见从众、异见与信息 /两种影响与三种现象 /转变、震动与法律 /1 随波逐流困难的问题 /容易的问题 /诱因与谬误 /官员的从众:一瞥 /如何提升(或降低)从众 /少数者的影响 /电击实验 /警察与供述 /2守法与违法法律作为信号 /为什么,什么时候 /赢得顺从,实现服从 /废止原则 /3 群来群往信息流瀑 /流瀑和异见 /4 邻居们会怎么想情感,群体认同和压制异见 /多重无知与自我审查 /披露者、异见者和反对者 /奖励 /多少异见? /超越经济人 /什么是可得的? /5言论自由对观点无歧视 /公共论坛理念 /从众、异见与公共空间 /言论自由的未来 /安徒生不切实际的乐观 /6 群体极化法则群体做什么 /陪审团和法官 /愤怒和恐怖主义 /群体中的信息隐匿与自我沉默 /为何极化?一些解释 /争论扭曲 /情感 /更多极端,更少极端 /群体绩效,多样性与矛盾 /简谈政治正确 /群体思维和群体极化 /7 制宪者的*伟大贡献异见、战争与灾难 /宪法争论与共和构思 /宪法设计 /结社和隐私 /小圈子协商和被压制的声音 /群体代表制一瞥 /协商民意调查: 一组对比 /8 法官也是从众者吗?证据:一般情况下 /众多数据 /作为吹哨人的异见法官 /为什么会放大?为什么会削弱? /两个例外和一个反驳 /什么是应该做的 /一个类比 /参议院的角色 /宪法与民意 /9 高等教育的扶持性平权行动多样性和刘易斯·鲍威尔法官 /当前的讨论:一项规律 /通过群体影响证明鲍威尔法官有理 /种族中立性? /种族混合和种族成见 /*好是超越种族 /结论为什么不同意?注释索引译后记《雅理译丛》编后记

社会因何要异见 相关资料

在一个党派偏见日益炽烈,政治手腕覆雨翻云,以及超级媒体并购不断的时代,桑斯坦及时地向人们贡献了一部令人信服的警世恒言:异见不仅仅是个人权利,理性平和的异见与客观公平的论辩正是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的本质。——参议员伯里克利•莱希(patrick leahy)人类社会的繁荣有赖于信息的互通。然而,各式各样的繁文缛节、对一致性的狂热追求、对于异端的蔑视的和排斥等等,这些强大的力量压制了异见的表达。在这本内容广泛的著述中,桑斯坦教授探寻了在分配资源、实施正义、选择政府等最重要的社会决策领域中,异见的重要价值。对于任何一位想要了解组织——从家庭单元到国家政府——应该如何决策的人来说,他的洞见都是非常重要的。 ——约翰•肯尼迪政府学院教授理查德•泽克豪泽(richard zeckhauser)这是一本重要而及时的著作,作者为美国最富思想性和最受尊敬的学者之一。桑斯坦教授在本书中探讨了美国宪法的精髓,以及言论自由、异见、包容新的思想对于维持和助益现代社会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任何一位对多元性和多样性在我们世界中的重要意义有所困惑的人而言,这本书都正是为他而作。——爱德华•m.肯尼迪(edward m. kennedy)在这本对卢梭、密尔和托克维尔等人所曾论述重要主题言简意赅的小重奏中,桑斯坦将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法学家的多重视角发挥的淋漓尽致。他将从众、流瀑与群体极化作为概念化术语,从而将阻碍公共对话的恐惧、冷漠与无动于衷阐发的清晰明澈;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公共对话成为广告商、游说者以及当代那些自诩为伯利克里的家伙们。——e.刘易斯(e. lewis)

社会因何要异见 作者简介

关于作者凯斯•R.桑斯坦 美国当代最杰出的法学家、政治理论家和社会科学家,1954年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先后毕业于哈佛大学(1975)和哈佛法学院(1978),获得法律博士学位,此后曾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的助理。自1981年起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在芝大常年担任卡尔•卢埃林法理学卓越讲席教授,受聘于法学院和政治学系。自2008年起,加盟哈佛大学法学院,先为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讲席教授,后升任哈佛大学罗伯特•沃姆斯利校级教授,曾担任奥巴马政府白宫信息和规制事务办公室主任(2009-2012)。自1980年代初进入学界以来,桑斯坦著作等身,在宪法理论、政治理论和行为经济学领域都做出了开拓性和基础性的学术贡献。2008年加盟哈佛法学院时,时任哈佛法学院院长、现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艾琳娜•卡根称桑斯坦为我们这个时代“研究领域最广、作品最多、引证率最高、影响力最大”的法学家。自2000年以来,桑斯坦的著作陆续有了中译本,在中国学界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关于译者支振锋 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华威大学、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研究机构做访问学者。近年来已出版个人专著2部,译著6部,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约25篇;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近20篇。此外,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环球时报》、《南方周末》以及《紫光阁》、《民主与法制》等各类报刊发表文章约1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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