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册) 内容简介
本套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用书。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册) 本书特色
司法部组织相关命题老师编写的大纲、教材,是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和答题标准,也是诸多高分考生**用书。教材集司考全部知识点之大成,吃透了教材,通过司考可谓水到渠成。尤其是一些小学科,例如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律职业道德等,应当以教材为准。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册) 目录
目录民法**章民法概述**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第四节物与有价证券第二章自然人**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第三章法人**节法人概述第二节法人的能力第三节法人机关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第五节法人联营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第五章代理**节代理的概念和类型第二节代理权第三节无权代理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限**节诉讼时效第二节期限第七章物权概述**节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第二节物权的类型第三节物权的变动第四节物权的保护第八章所有权**节所有权概述第二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第三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四节相邻关系第五节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第九章共有**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按份共有第三节共同共有第十章用益物权**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第五节地役权第十一章担保物权**节抵押权第二节质权第三节留置权第四节担保物权的竞合第十二章占有**节占有概述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第十三章债的概述**节债的概念和要素第二节债的发生第三节债的分类第十四章债的履行**节债的履行规则第二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第十五章债的保全和担保**节债的保全第二节债的担保第十六章债的移转和消灭**节债的移转第二节债的消灭第十七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解释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节合同的变更第二节合同的解除第十九章合同责任**节违约责任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第二十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节买卖合同第二节赠与合同第三节借款合同第四节租赁合同第五节融资租赁合同第二十一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节承揽合同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十二章提供劳务的合同**节运输合同第二节保管合同第三节委托合同第四节行纪合同第五节居间合同第二十三章技术合同**节技术合同概述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四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节不当得利第二节无因管理第二十五章著作权**节知识产权概述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第三节著作权的主体第四节著作权的内容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第六节邻接权第七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第八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二十六章专利权**节专利权的主体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四节授予专利权的程序第五节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第六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二十七章商标权**节商标权的取得第二节商标权的内容第三节商标权的消灭第四节商标侵权行为第五节驰名商标的保护第二十八章婚姻家庭**节结婚第二节离婚第三节夫妻关系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第二十九章继承概述**节继承与继承权第二节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第三十章法定继承**节法定继承概述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三节代位继承第四节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第三十一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节遗嘱继承概述第二节遗嘱第三节遗赠第四节遗赠扶养协议第三十二章遗产的处理**节继承的开始第二节遗产第三节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第四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第三十三章人身权**节人格权第二节身份权第三十四章侵权责任概述**节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第三节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第四节数人侵权行为第五节侵权责任第三十五章特殊侵权责任**节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第二节产品责任第三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节医疗损害责任第五节环境污染责任第六节高度危险责任第七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八节物件损害责任商法**章公司法**节公司法概述第二节公司的设立第三节公司的股东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第六节公司债券第七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第八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九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节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合伙企业法**节合伙制度概述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第三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第四节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第五节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第六节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第七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第八节有限合伙企业第九节合伙的解散与清算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节个人独资企业概述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节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四节外资企业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第三节管理人第四节债务人财产第五节债权申报第六节债权人会议第七节重整程序第八节和解程序第九节破产清算程序第十节法律责任第十一节特殊规定第六章票据法**节票据法概述第二节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第三节票据抗辩与补救第四节汇票第五节本票和支票第七章证券法**节证券法概述第二节证券发行第三节证券交易第四节证券上市第五节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第六节证券机构第七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第八节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第八章保险法**节保险法概述第二节保险合同总论第三节保险合同分论第四节保险业法律制度第九章海商法**节海商法概述第二节船舶与船员第三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四节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第五节船舶租用合同第六节船舶碰撞第七节海难救助第八节共同海损第九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第十节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节民事诉讼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节基本原则第二节基本制度第三章主管与管辖**节民事诉讼主管第二节管辖概述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四章诉**节诉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诉的要素第三节诉的分类第四节反诉第五节诉的合并与分离第五章当事人**节当事人概述第二节原告与被告第三节共同诉讼第四节诉讼代表人第五节第三人第六章诉讼代理人**节诉讼代理人概述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七章民事证据**节民事证据概述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第三节民事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第四节证据的保全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节证明对象第二节证明责任第三节证明标准第四节证明程序第九章期间、送达**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十章法院调解**节法院调解概述第二节法院调解的原则第三节法院调解的程序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第十一章保全和先予执行**节保全第二节先予执行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第十三章普通程序**节普通程序概述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第十四章简易程序**节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第三节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节第二审程序概述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第十六章特别程序**节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第四节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第五节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第六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第七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第八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节审判监督程序概述第二节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第三节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第四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第五节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第十八章督促程序**节督促程序概述第二节支付令的申请、审查和发出第三节对支付令的异议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序**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第二节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第二十章民事裁判**节民事裁判的概念第二节判决第三节裁定第四节决定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二节执行开始第三节执行措施第四节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第四节司法协助第二十三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节仲裁概述第二节仲裁法概述第二十四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节仲裁委员会第二节仲裁协会第三节仲裁规则第二十五章仲裁协议**节仲裁协议概述第二节仲裁协议的内容第三节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第四节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五节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第二十六章仲裁程序**节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第二节申请与受理第三节仲裁保全第四节仲裁庭的组成第五节仲裁审理第六节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第七节简易程序第八节仲裁时效第二十七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第三节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第二十八章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节仲裁裁决的执行第二节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第三节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第二十九章涉外仲裁**节涉外仲裁的概念第二节涉外仲裁机构第三节涉外仲裁程序第四节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第五节对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说明:“”为新增或调整较大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