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

现象学的观念

作者:[德]埃德蒙德·胡塞尔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2016-6

评分:9.5

ISBN:9787100121248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人称现象学之父。1886年起在哈勒大学以导师身份教授哲学,1901-1916年分别在哥廷根大学及弗莱堡大学担任教授,直至1928年退休。退休后仍继续从其“现象学”(phenomenology) 研究。他将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指出意识总是朝向某个客体,不管它是物质的,还是跟数学一样是“观念的”。要获得现象学的观点,必须透过一连串的现象“还原”,描述意识的本质特征 (即意识的“意义”)。他认为这些意义(与康德的范畴相同)是普世与必然的。

倪梁康,江苏南京人。1980年南京大学外文系德文专业毕业。1985年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85年赴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1990年获博士学位。1991年回国。1995年获德国洪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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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目录

编者引论
关于第二版
讲座的思路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附录: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文章的考证性补充:
关于文章的构成
关于文章的考证性注释
人名索引
第一版译者引言
第二版译者后记
第三版译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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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人称现象学之父。1886年起在哈勒大学以导师身份教授哲学,1901-1916年分别在哥廷根大学及弗莱堡大学担任教授,直至1928年退休。退休后仍继续从其“现象学”(phenomenology) 研究。他将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指出意识总是朝向某个客体,不管它是物质的,还是跟数学一样是“观念的”。要获得现象学的观点,必须透过一连串的现象“还原”,描述意识的本质特征 (即意识的“意义”)。他认为这些意义(与康德的范畴相同)是普世与必然的。

倪梁康,江苏南京人。1980年南京大学外文系德文专业毕业。1985年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85年赴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1990年获博士学位。1991年回国。1995年获德国洪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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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就像一个在看的人想否认他自己在看和否认有看的行为一样。假如他不具有另一种感官,我们怎么能使他信服呢?

——引自第53页


现象学的对象并不被设定在一个自我之中、

——引自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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