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与证明度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

作者:姜世明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7-02-01

评分:5分

ISBN:9787561560211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 目录

**章 消极事实之举证责任分配
**节 前言
第二节 消极要件与消极事实
第三节 消极事实之举证责任分配
第四节 部分具体事例之分析
第五节 结论
第二章 举证责任转换
**节 前言
第二节 意义、性质
第三节 种类、作用及考虑因素
第四节 部分争议问题之评估
第五节 结论
第三章 证明度之研究
**节 前言
第二节 证明度之意义与作用
第三节 证明度之标准
第四节 证明度运用之可审查性
第五节 结论
第四章 释明之研究
——以其证明度为中心
**节 前言
第二节 释明制度基本论
第三节 证明态样下之证明度
第四节 释明之一般证明度
第五节 证明度层次化之可能性
第六节 结论
第五章 表见证明之研究
**节 前言
第二节 定义及性质
第三节 基本内容
第四节 对台湾地区实务发展之评估
第五节 结论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 内容简介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台湾民事程序法学经典系列》收录五篇关于民事证据法学之学术论文,包括:事实之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转换、证明度之研究、释明之研究、表见证明之研究。学说及实务上对于消————事实举证责任之分配向存在一误解,亦即以为主张事实者不用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与证明度/台湾民事程序法学经典系列》对于此一问题,引据德国证据法学之讨论资料,区分类型,进行个别评估,用以厘清此一证据法上之难题。对于举证责任转换,《举证责任与证明度/台湾民事程序法学经典系列》亦厘清对于举证责任必要移转与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而在法定举证责任转换与意定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亦提出详细分析,研究者应可藉此书而对于相关概念获得厘清之效果。就证明度及释明之证明度而言,在台湾本对于此一问题甚为陌生,《举证责任与证明度/台湾民事程序法学经典系列》提出反驳部分学者引用美国所称优势证据理论之十余种理由,并提出邻近于真实之较为高度盖然性作为基准(90%),详细论证,应可供大陆法系之法制运作参考之用。关于表见证明之研究,《举证责任与证明度/台湾民事程序法学经典系列》对于其要件及在德国所发生过之案例,特别系关于典型事象经过之意义及操作方式,与经验原则在此之作用,均有详细介绍,用供参考。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 节选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台湾民事程序法学经典系列》:对于消极事实之举证责任方式,Rosenberg亦指出“未发生之事实,固不能以直接证明,但仍可经由下述方式举证,亦即,某事物被发现,但若某事实存在时,该事物不应被发现;或相关事实未被发现,然如其存在,该相关事实应被发现”。氏并认为即使积极事实亦常以间接事实方式举证,就举证之困难而言,积极事实亦存在其困难度。就消极事实之举证,乃就有利证明积极事实之情状提出反驳并予以举证。学者并有认为若于个案中,就事实不存在之证明甚为困难,而于事实存在之证明却甚简单,则若相对人不提出事实存在之证明,且亦不曾致力为之,法院亦可依自由心证认为该事实不存在。但此一理论,仍须设定若干要件,否则容易造成法律不安定性。(3)不确定消极事实之问题一般而言,不确定消极事实非仅系对于某特定个别事实之否定及证明而已,其一般包含多数个别之事实。例如“没有黑玫瑰”之事实,乃包含全世界自古以来未有黑玫瑰之事实;又如“五年内未抽烟”之契约条件,其乃包含五年间无论在何空间均无吸烟之事实。可见,不确定消极事实乃包含“时间”或“空间”之多数单元组成。因而短暂性不在场非属不确定消极事实,但长期未在某一地点之事实,则属不确定消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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