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

保险法

作者:邹海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年:2017年10月

ISBN:9787520114592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保险法》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介绍、分析了保险法的制度基础和理论、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配置、保险合同的效力、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再保险、保险从业者、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等问题。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结构新颖,注重保险法专业知识的表达深度、传播与应用,尤其对保险合同的特征、权利义务关系的配置、保险利益、说明义务、告知义务、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均有独创性的见解。
邹海林,男,1963年8月8日出生,法学(民法)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涉外仲裁员等。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3年,赴美国在Lewis and Clark Law School做访问学者,研习美国保险法;1994年5-7月,赴日本在东京大学法学院做客员研究员,研习日本社会保障法。1994年后,重点关注我国破产法的重新制定,作为“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破产法起草工作组的成员,积极参加了破产法新草案的编订。在法学研究所工作期间,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曾任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曾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保险法。自1988年以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作品目录

总序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
保险制度与保险业
第二节
保险的意义
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第四节
保险法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第七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
第八节
保险合同的条款
第三章: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成立
第二节
说明义务
第三节
告知义务
第四节
保险利益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除
第七节
保险合同的无效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二节
除外责任
第三节
近因规则
第四节
保险给付请求权
第五节
保险责任的承担
第六节
保险弃权
第七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
第五章: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特殊性
第二节
人身保险利益
第三节
受益人
第四节
保险事故与保险金给付
第五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
第六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复效
第七节
人寿保险
第八节
伤害保险
第九节
健康保险
第六章:财产保险
第一节
财产保险的类型化
第二节
填补损失原则
第三节
财产保险利益
第四节
保险价值
第五节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第六节
保险标的的转让
第七节
重复保险
第八节
保险代位权
第七章:责任保险
第一节
责任保险合同
第二节
责任保险的类型化
第三节
责任保险第三人
第四节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第五节
抗辩与和解的控制
第六节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八章: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第一节
信用保险
第二节
保证保险
第九章:再保险
第一节
再保险的意义
第二节
再保险的性质与特征
第三节
再保险的类型化
第四节
再保险人的责任与承担
第十章:保险从业者
第一节
保险从业者的组织形式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代理人
第四节
保险经纪人
第五节
保险公估人
第十一章: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
第一节
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基本制度
第二节
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审批与备案制度
第三节
营业报告和营业检查制度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第五节
保险准备金
第六节
保险公司的资金
第七节
保险保障基金
第八节
保险公司的整顿
第九节
保险公司的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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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取暖”,需要有经济上可行并且高效的方式。保险即其中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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