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法哲学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

近代法哲学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

作者:吴晓明,刘日明著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出版年:2004-10-01

评分:5分

ISBN:7806766561

所属分类:哲学宗教

书刊介绍

近代法哲学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 目录

超越近代哲学(代序)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建构和完成过程
三、马克思颠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根据和过程
四、马克思法形而上学批判理论中的两条界限
**章洛克的英国式自然法哲学
一、近代自然法哲学的兴起
二、近代法哲学的洛克路向及其矛盾
三、自然权利论的建构
四、对洛克英国式自然法哲学的批判
第二章卢梭与近代自然法哲学的变异
一、权利基础的修正与移动
一、公意:法或权利的唯一可能的基础
三、“公意”的迷失与形式化的权利
第三章德国古典法哲学
一、康德法哲学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二、法或权利的形而上学原理
三、康德法哲学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
四、黑格尔法哲学的唯心主义基础及其一般性建构
五、市民社会与国家
六、黑格尔与近代法哲学的形而上学完成
第四章马克思早年的法哲学观与“苦恼的疑问”
一、马克思早年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哲学观
二、法是事物的本质之理性的实现
三、“苦恼的疑问”与法的形而上学观的动摇
第五章马克思对法的形布上学的一般哲学批判
一、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初批判
二、“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对现代权利关系之矛盾的揭示
三、无产阶级是克服人权与公民权对立状态的体现者
第六章市民社会的经济学解剖与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
第七章 唯物史的创立与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彻底颠覆
结语:马克思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及其当代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近代法哲学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通过近代法哲学的诸多核心主题来揭示其基本路向与基本性质;通过阐说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从而批判地澄清法的形而上学前提与根基等内容。

近代法哲学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 作者简介

刘日明,男,1968年10月出生于江西吉安。1992年9月考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5年6月获哲学硕士学位;2000年9月考入复旦大学哲学系,2003年6月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同济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副教授、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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