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研究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研究

作者:吕世伦叶传星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年:2018年12月

ISBN:9787300266312

所属分类:网络科技

书刊介绍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研究》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篇以马克思、恩格斯的重要著作文本为线索,梳理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分析法学问题,创立、发展和深化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思想历程,简要归纳他们在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领域的的主要理论贡献。下编阐释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哲学理论所重点关注和深刻论述的四大问题,即法的本质、法的历史发展、法的价值、权利与人权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近现代法哲学核心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深刻揭示了法与生产关系、社会阶级、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法的统治功能及发展规律,为科学认识法律现象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和根本遵循。
吕世伦,1934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兼任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首任所长(1984-1988年)、研究员;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创建人之一,任副会长;北京市优秀教师;2015年度“李步云法学奖”获得者。长期致力于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叶传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人权法学、立法学。

作品目录

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
编委会名单
出版说明
绪论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脉络
上编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发展进程
第一章: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创立(1835—1848年)
第一节
基于新理性主义的法律批判(1835—1842年)
第二节
向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过渡(1842年下半年—1844年年初)
第三节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形成(1844年年初—1846年)
第四节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公开宣告(1846—1848年)
第二章: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发展(1848—1871年)
第一节
1848年德国革命中的民主法制问题
第二节
总结1848年法国革命,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第三节
第一国际时期:在同改良主义和机会主义斗争中论权利义务
第四节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深化(1871—1883年)
第一节
巴黎公社的民主与法制:《法兰西内战》
第二节
批判蒲鲁东主义和巴枯宁主义的法律观
第三节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和法:《哥达纲领批判》
第四节
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笔记中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批判杜林的法律观:《反杜林论》
第四章:恩格斯晚年对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发展(1883—1895年)
第一节
对国家和法的起源的科学分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二节
批判唯心主义法哲学:《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第三节
批判门格尔的法哲学:《法学家的社会主义》
第四节
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发展国家理论
第五节
阐发法的相对独立性理论:晚年通信
下编
马克思恩格斯法哲学思想的主题
第五章:法的本质论
第一节
法的本质理论的形成过程
第二节
经济关系与法
第三节
法的本质与法的职能
第四节
阶级斗争、民主与法制
第六章:法的历史发展论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历史发展进程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的创建
第七章:法的价值论
第一节
法与正义
第二节
法与自由
第三节
法与平等
第八章:法与人权论
第一节
人权的本质
第二节
人民的权利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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