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作者:[法] 让-雅克·卢梭

出版社:上海译文

出版年:2018年2月

ISBN:9787532775798

所属分类:人生哲学

书刊介绍

《社会契约论》内容简介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代表作,作为一部政治哲学著作,它探讨政治权利的原理,为人民民主主权的建立奠定理论基础。
梁启超曾说:“《民约论》,法国大革命之原动力也;法国大革命,19世纪全世界之原动力也。”它的问世,是时代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向前进步的产物;它正确回答了历史进程提出的问题:法国命运的航船驶向何方。
本译本根据法国伽里马出版社1964年的版本译出,编者在涉及卢梭的某一论点时,往往将对卢梭产生启发和影响的相关作者的论述以注释形式列于文末,这就使本版本具有鲜明的互文性,极大地提升了版本的参考价值。
作者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国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重要作品有《社会契约论》《忏悔录》《爱弥儿》《新爱洛伊丝》等。
译者 杨国政:北京大学法语系教授,翻译家。
主要译有《自传契约》《柏拉图及其学园》,编有《欧美文学论丛》等。

作品目录

译者序
告读者
第一卷
第一章:本卷之主题
第二章:论原初的社会
第三章:论最强者的权利
第四章:论奴役
第五章:最初协议之追溯
第六章:论社会契约
第七章:论主权体
第八章:论社会状态
第九章:论财产权
第二卷
第一章: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第二章: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第三章:公意可否犯错
第四章: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第五章:论生与死的权利
第六章:论法律
第七章:论立法者
第八章:论人民
第九章:(续)
第十章:(续)
第十一章:论各种立法体系
第十二章:法律的分类
第三卷
第一章:论普通政府
第二章:论构成不同政府形式的原则
第三章:政府的分类
第四章:论民主制
第五章:论贵族制
第六章:论君主制
第七章:论混合政府
第八章:论任何政府形式都不适于所有国家
第九章:论好政府的标志
第十章:论政府的滥用权力及其走向蜕化
第十一章:论政治体的灭亡
第十二章: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第十三章:(续)
第十四章:(续)
第十五章:论议员或代表
第十六章:论政府的建立不是一种契约
第十七章:论政府的建立
第十八章:防止政府篡权的手段
第四卷
第一章: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第二章:论投票
第三章:论选举
第四章:论罗马民会
第五章:论保民官
第六章:论独裁官
第七章:论监察官
第八章:论社会的宗教
第九章:结论
原编者注和译注
部分名词译法对照表
专有名词译法对照表

热门书摘

基本契约不会摧毁自然的平等,相反,它以一种道德的、合法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身体上的不平等,人们在力量和天赋上可以是不平等的,但是通过协议,他们在权利上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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