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二版)

民法总论(第二版)

作者:徐国栋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年:2019-04-01

评分:5分

ISBN:9787040513653

所属分类:教辅教材

书刊介绍

民法总论(第二版) 内容简介

本书论述了民法总论的基本问题,分为民法总论的意义、民法概述、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与代理、民法中的时间、民法的适用、民法总论的未来七个结构单元。“民法总论的意义”部分为引论,探讨了民法总论的历史,否定了民法总论近代产生说,论证了民法总论在罗马法中即有之;“民法概述”部分论述了民法的名称和历史、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民法的性质、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的渊源、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等问题,是本书的重点。“民事主体”部分论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四大类民事主体,着重说明了从个体人格到团体人格之间过渡带的丰富性,以及权利能力制度蕴含的不平等性以及行为能力制度的理性主义本质,另外充分论述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法律行为与代理”部分阐述了这两个制度的关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私法自治作为法律行为制度的灵魂、间接代理是否有必要规定于民法总则中、代理权的性质、委任与代理的关系等问题。“民法中的时间”部分论述了期限、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和权利失效制度,主张了承认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民法的适用”部分研究了民法的适用范围和民法的解释问题。“民法总论的未来”部分为尾论,展望了这一学术分支的发展趋势。全书注重问题的历史脉络以及对拉丁法族与德国法族法律经验的整合,对许多传统的论述作出了更新,尤其在民法总论的历史、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科技进步对当代民法的影响等几个方面作了有益的开拓。

民法总论(第二版) 本书特色

本书论述了民法总论的基本问题,分为民法总论的意义、民法概述、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与代理、民法中的时间、民法的适用、民法总论的未来七个结构单元。“民法总论的意义”部分为引论,探讨了民法总论的历史,否定了民法总论近代产生说,论证了民法总论在罗马法中即有之;“民法概述”部分论述了民法的名称和历史、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民法的性质、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的渊源、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等问题,是本书的重点。“民事主体”部分论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四大类民事主体,着重说明了从个体人格到团体人格之间过渡带的丰富性,以及权利能力制度蕴含的不平等性以及行为能力制度的理性主义本质,另外充分论述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法律行为与代理”部分阐述了这两个制度的关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私法自治作为法律行为制度的灵魂、间接代理是否有必要规定于民法总则中、代理权的性质、委任与代理的关系等问题。“民法中的时间”部分论述了期限、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和权利失效制度,主张了承认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民法的适用”部分研究了民法的适用范围和民法的解释问题。“民法总论的未来”部分为尾论,展望了这一学术分支的发展趋势。全书注重问题的历史脉络以及对拉丁法族与德国法族法律经验的整合,对许多传统的论述作出了更新,尤其在民法总论的历史、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科技进步对当代民法的影响等几个方面作了有益的开拓。

民法总论(第二版) 目录

引论民法总论的意义**节民法总论在潘德克吞体系产生之前的历史一、近代德国学者—立法者的民法总论——总则二、罗马法学家著作中的总论三、小结第二节总则与潘德克吞体系的关联一、现代型民法总论的形成二、现代型民法总则的形成第三节无民法总则**的民法总论一、拉丁法族**民法典中的序题二、拉丁法族**民法学中的总论第四节民法总则和民法总论的危机及其应对一、民法总则的危机二、民法总论的危机三、危机的应对**编民法概述**章民法的对象和调整方法**节概述第二节民法的确定对象一、民法对主体身份的确定二、民法对客体的确定第三节民法的调整对象一、身份关系二、财产关系三、继承关系第四节民法的调整方法一、概述二、事前调整的方法三、事后调整的方法第二章民法的性质**节概述第二节民法是什么一、民法为身份法二、民法为继受法三、民法为普通法四、民法为实体法五、民法为权利法六、民法为扬善惩恶之法七、民法为任意法兼强行法八、民法为严正法兼衡平法第三节民法不**是什么一、民法不**是私法二、民法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第四节民法是否为市民社会的法一、民法曾经是那个市民社会的法二、民法还是这个市民社会的法吗第三章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节民法与宪法一、民法与宪法之间曾有过的规范混同关系二、民法与宪法的内容混同关系

民法总论(第二版) 作者简介

徐国栋,1961年生,湖南益阳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罗马法和民法哲学研究。先后访学于意大利罗马二大(2010,2014)、美国哥伦比亚大学(2002-2003)和意大利米兰大学(2013)。主要著作有《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罗马私法要论——文本与分析》(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法哲学(修订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罗马公法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民法对象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主持司法部项目《绿色民法典草案》,开创了生态学的民法观念;主持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西塞罗<地方论>研究》(2011)、《<十二表法>研究》(2014)等,著作《罗马公法要论》入选2013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200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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