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与生活

民法总则与生活

作者:宋纪连徐青英郭艺蓓

出版社:上海人民

出版年:2019年9月

ISBN:9787208158351

所属分类:诗歌文集

书刊介绍

《民法总则与生活》内容简介

全书以民法基本法律问题为抓手,通过研讨大量经典案例,帮助读者理解民法的基本原理,学会从民法的角度理解生活、热爱生活、创造生活,为有尊严的生活打好法治素养基础。开篇为读者打开“民法之门”,接着介绍了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和期间、民事责任制度。全书以读者的生活为视角,在生活的典型案例中阐释民法的基本原理,提高民事权利的保护意识,增强平等、自由、法治、诚信的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力和践行力。全书以民法方法论为重点,生动阐释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民法规范,帮助读者应用所学民法知识大胆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培养预防纠纷发生的能力。全书以解决民事纠纷为难点,学会运用民法理论和民法规范分析和解决民事法律纠纷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宋纪连,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开设课程有行政法、民法、教育法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徐青英,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法学等。
郭艺蓓,南京晓庄学院讲师。

作品目录

第一章:民法之门与钥匙
第一节
生活世界与民法相遇
——美好生活与民法的意义
第二节
民法的价值主线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之门的钥匙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节
像法律人一样思维
——民法方法论
第二章:尊严人生与权利归属
——自然人制度
第一节
权利客体和权利体系
——民法的权利大厦
第二节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监护制度
第四节
及时了结与他人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三章: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
——法人制度
第一节
民法总则最具创新点的设计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法人成为民事权利主体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从事经营活动并以分配利润为目的的组织
——营利法人
第四节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的组织
——非营利法人
第四章:意思自治与权利变动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第一节
私法自治的工具
——法律行为制度的含义与功能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核心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便会产生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一定会产生效力
——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行为能力的辅助与延伸
——代理制度
第一节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代理概念及其分类
第二节
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后的法律效果
——代理行为及其效果
第三节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消灭
——代理终止
第四节
代理人在从事代理行为时未获得代理权
——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第六章:时间经过与权利变动
——时效制度和期间
第一节
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时效的概念和功能
第二节
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
第三节
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
——除斥期间
第四节
期间的计算方法具有法定性
——期间的计算
第七章:权利的保护
——民事责任制度
第一节
不履行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法后果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事责任体系
——民事责任的类型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免责事由
第四节
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
——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四项人格利益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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