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安布罗焦的修女们

圣安布罗焦的修女们

作者:[德]胡贝特·沃尔夫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年:2020-1-20

评分:8.4

ISBN:9787108065551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胡贝特·沃尔夫(Hubert Wolf)生于1959年,德国明斯特大学教会史系教授,慕尼黑历史学院研究员。曾获德国研究联合会(DFG)颁发的莱布尼茨奖、传播者奖(Communicator-Preis)和古滕贝格奖(Gutenbergpreis)。

作品目录

前言
“救命,救救我”
第一章
“如此无耻的行为”
卡塔琳娜·冯•霍亨索伦—西格马林根向宗教法庭上做出的控诉
|罗马——天上的耶路撒冷 |一次大马士革经历及其后果 |罗马修道院的田园生活 |地狱修道院的营救行动 |出于良知的上诉 |圣安布罗焦修道院的秘密 |一位被鬼附的诱惑修女 |一名假圣徒 |投毒事件 |拯救者的观点 |
第二章
“一件如此详尽的事件”
庭外调查
|非正式研究 |一位被驱逐修女的证词 |一张床上的两名修女 |不贞和同性性行为 |多明我会修士决心一探究竟 |众多可信的证据 |调查程序的启动 |宗教裁判所作为宗教法庭:审判和参与者 |信理部档案馆的原始资料 |
第三章
“我是我改革派姐妹们中的小狮子”
取证程序和女创始人的敬礼者
|德拉•玛西玛•圣安布罗焦修道院 |圣方济各修女们的第三修会 |阿涅塞•菲劳被视为圣人 |阿涅塞•菲劳被指控为伪圣徒 |宗教裁判所1816年的裁决 |教宗利奥十二世的神奇认信 |真伪圣徒 |对菲劳持续敬礼的证据 |神秘的女院长 |圣髑 |被圣灵充满的文字 |告解教母 |神父们宣布的错谬祭仪 |
第四章
“把我洗干净些,因为神父要来了”
玛德蕾•比卡利亚的伪装成圣
|通往权力之路的异象 |神秘主义和神秘论主义 |戒指和玫瑰馨香的世俗来源 |圣母来信 |圣母玛利亚世纪 |玛利亚来信的伪造作坊 |床上的灵魂帮助者 |修道院房间里的同性亲密行为 |圣安布罗焦体系 |
第五章
“一件荣耀上帝的行为”
按照圣母命令进行的谋杀
|美国人的猥亵信 |卡塔琳娜脖子上的绳子 |天国来信预示卡塔琳娜的死亡 |一场投毒大戏 |“这肯定是魔鬼干的” |其他的谋杀 |天国降财 |作为知情者和共犯的神父 |取证过程的结果 |
第六章
“这是天国所赐液体”
诉讼程序和玛丽亚·路易莎的审讯
|“我一直以来都想当修女”|一只无辜羔羊的故事 |明证和首次认罪 |玛丽亚•路易莎和她的初学修女们 |性侵事件 |耶稣会神父及其特殊祝福 |告解神父与亚历珊德拉·N 的情事 |玛丽亚•路易莎和彼得斯神父之间的性与祝福 |“我唯一的辩护者是耶稣基督” |
第七章
“那位好神父毁了上帝的作品”
针对告解神父和女院长的审讯
|朱塞佩•莱兹罗利:法庭前的告解神父 |圣阿涅塞·菲劳的使徒 |告解神父和圣洁的玛丽亚•路易莎 |莱兹罗利和投毒事件 |玛丽亚•维罗妮卡·密尔扎——法庭前的女院长 |供认不讳 |
第八章
“在做这些事时心中的祷告一刻没有停止”
朱塞佩•彼得斯的审讯
|彼得斯神父的真正身份 |被告人的自发认罪 |一名打破宗教裁判所禁令的红衣主教 |敬礼菲劳原来是被允许的 |神学和舌吻 |新经院哲学的曲折历程 |法庭Z终裁决 |代表人物之战? |
第九章
“悲伤痛悔”
判决及其后果
|顾问、红衣主教、教宗——判决 |内部的公开弃绝和对外的神秘态度 |不是修女而是修道院创始人 |一位红衣主教的毒杀事件创伤 |被大人物放过 |疯人院中的圣徒 |一位编写教义的异端人士 |
后记 历史中圣安布罗焦修道院审判的秘密
· · · · · ·

作者简介

胡贝特·沃尔夫(Hubert Wolf)生于1959年,德国明斯特大学教会史系教授,慕尼黑历史学院研究员。曾获德国研究联合会(DFG)颁发的莱布尼茨奖、传播者奖(Communicator-Preis)和古滕贝格奖(Gutenbergpreis)。

精彩摘录

宗教裁判所作为宗教法庭:审判和参与者提到现代刑事审判,人们就会想到许多理所当然的事情,特别是程序公开、证人和被告人的直接对质、辩护人之间激烈的言辞交锋、检察官和法官、交叉询问以及媒体详尽的审讯报告,这些在19世纪的审判程序中都不存在。但这绝不意味着像很多传说和偏见所描述的那样,审判是完全随意进行的。这种随意的审判在历史上并不存在。历史上基本上有三大类不同的审判类型:首先是中世纪的异端审判,这时的审判主要是针对洁净派的進排:其次是班牙宗教裁判所以其僵硬的方式消除隐藏的穆斯林或犹太教徒,历史上称其为西班牙的收复失地运动,其最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当时新

——引自章节:庭外调查


成立的西班牙统治政权;第三种是神圣罗马全面宗教审判所(罗马异端裁判所),成立于1542年,目的是打击当时的“新教异端”『不久后,罗马宗教裁判所被赋予了更广泛的功能,亦即控制天主教整个宗教和社会行为。四渐渐新地,裁判所演变为新时代的办公当局针对每个现代管理或法律部门制造大量的文字工作。提到审判所还可以想到一种新的法律程序,该程序是由教宗们在13世纪作为法律史上最伟大的进步之一引入的。它不仅发明了检察官这一职务。还引入了调查职务,并且不是仅仅因为某个案子オ引入的。当时裁判所的这一正面意义还不够明确。直到后来与严刑问紧密相连的裁判所才慢慢摆脱其负面形象,而越来越显明其进步的“审判过程”。19世纪下半叶时,审判过程已经完全摆脱了其令人生厌的刑具和拷问的形象,更多地涉及纯书面形式,正如世俗司法制度的某些特定部门一样。

——引自章节:庭外调查

相关推荐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