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生活(第11版)

伦理学与生活(第11版)

作者:[美] 雅克·蒂洛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20-8

评分:8.3

ISBN:9787220118500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我们为什么要有道德?什么是美好生活?

伦理学领域的创造性杰作、广受欢迎的伦理学权威教材

著名现当代伦理学家周辅成审阅推荐

为身陷道德困惑的人们指点迷津

★编辑推荐

▶广受欢迎的伦理学权威教材自1977年初版以来,四十余年历经十次修订,始终紧跟当今世界的前沿理论动向和案例研究

▶知行合一,高擎人道主义伦理学旗帜通过综合描述的、规范的和分析的伦理学,作者致力于把伦理学应用于人类社会生活,提倡生命价值、善良、公正、诚实和个人自由原则,重视知行合一的美德伦理学

▶贴近生活,为身陷道德困惑的人们指点迷津以培养正义感和健全的公民人格为夙愿,以追求真善美为最高价值,本书致力于帮助每一个道德主体解决道德困惑,进而改善社会风气,推动全社会的道德化和公正化

▶博古通今,创造东西方文化精神的共鸣兼采古典与现代伦理学之精华,汲取儒家伦理的中庸、和谐与仁义合一的道德理论,并将孔子和亚里士多德视为美德伦理学的两大代表人物,为读者奉上了一堂贯通古今、融会中西的道德伦理课

▶译文上乘,名家推介伦理学大师周辅成老先生审阅推荐并数易其稿亲笔作序,北京大学著名教授魏英敏、王海明等大力推介

★媒体推荐

我希望为发展我国的伦理学而努力的同仁们,真正以西方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借鉴,更加努力前进,让中国的伦理学,最终赶上和达到全球的领先地位!

——周辅成,著名现当代伦理学家

★内容简介

作者直面当今社会深刻的道德危机,将伦理学理论应用于日常生活的阐释,鼓励道德主体的反思、批判和创新精神。这是本书的最大特色。本书对描述的、规范的和分析的伦理学进行了科学综合,汲取东方伦理学的精华,构建了“人道主义伦理学”体系;力倡生命价值、善良、公正、诚实和个人自由等五条道德原则,为生命(医学)伦理、企业伦理、媒体伦理、环境伦理、性伦理等广泛的社会伦理问题提供了应对之道。

本书自面世四十余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拥有持续增长的读者群。本书不仅为哲学与伦理学专业师生所喜爱,也广受非专业读者的欢迎。正如中国伦理学大家周辅成先生所言,本书体现的“知行合一”的为学为人之道,必将在广大中国读者当中引起灵魂深处的共鸣。

作品目录

审阅者序 听大师讲说生活哲理
致中国读者
前 言
第一部分 伦理理论
第1章 道德的本质
第2章 结果论(目的论)的道德理论
第3章 非结果论(义务论)的道德理论
第4章 美德伦理学
第5章 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
第6章 自由与决定论
第7章 奖赏与惩罚
第8章 基本设想与基本原则
第9章 结束人的生命
第10章 听任死亡、仁慈助死 与仁慈杀死
第11章 堕胎
第12章 说谎、欺骗、背约与偷窃
第13章 道德、婚姻与人类性行为
第14章 生物伦理——医学中的道德问题
第15章 企业伦理与媒体伦理
第16章 环境伦理
第二部分 道德现场
现场一 结束人的生命
现场二 听任死亡、仁慈助死与仁慈杀死
现场三 堕胎
现场四 说谎、欺骗、背约与偷窃
现场五 人类性行为
现场六 生物伦理
现场七 企业伦理与媒体伦理
现场八 环境伦理
延伸阅读
术语汇编
译者跋 伦理觉悟·公平正义·公民教育
出版后记 伦理学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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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著者简介

雅克‧蒂洛(Jacques Paul Thiroux,1928—2006),美国著名伦理学家,曾任加州大学贝克斯菲尔德分校哲学系主任、伦理学教授。他是人道主义伦理学体系的创立者、享有盛誉的伦理学教育家。蒂洛还是一位热忱的社会活 动家,他与妻子共同创建了贝克斯菲尔德聚焦戏剧艺术学院(Spotlight Theatre School of Arts),也是当地第一家失亲者联合会的创建人之一。

基思‧克拉斯曼(Keith W. Krasemann),美国伊利诺伊州杜佩奇学院哲学与宗教学教授,曾获富布赖特(Fulbright)奖学金访问中国。

◎译者简介

程立显,英国威尔士大学哲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应用伦理中心研究员。

刘建,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研究员、文化研究室主任。

精彩摘录

关于生命何时开始的综合性观点般说来,温和观点的主张者认为,关于人的生命何时开始的遗传学观点即经的成生命观点将时间界线划得太早,尽管它为从最早的孕育阶段起保护人生命提供了最安全最一贯的方法。持温和观点者难以接受这一观念:一组细胞一无论其潜在性如何可以被视为具有完全的人的资格、拥有已出生者所享有的一切权利的人。另ー方面,直到出生オ予发育中的人的生命以价值似乎是错误的,因为这忽视了整个妊娠期内不断增长的人的生命潜在性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人们确定受孕体何时成为人的尝试,划出了某些相当可笑的精确界线。例如,第38周的胎儿同刚刚出生的婴儿有什么实质区别?这一区别的重要性足以令一个胎儿被当作人来尊重而另一个胎儿则不然吗?这一观点实质上主张,尽管怀孕为一个人确立了遗传基础,但人们要合理地将受孕体看作一个“个体人”,仍然需要它有某种程度的发育此外,这种观点表明,因为个体人的生物发育是以连续方式进行的,所以,考虑到人的权利以同样方式发展的可能性也许是有价值的。卡拉汉继续指出,在堕胎问题上最简单、最令人满意的观点,就是对于发育头两周的初胎,不要赋予其任何法律的或神学的身份。然而,过了这一阶段,初胎就变得日益重要了;而具有可存活性的胎儿则应该拥有同新生儿几乎相同的权利。[t对有关人的生命何时开始问题的不同观点的全面论述,见卡拉汉著作的第十一章;关于发育观点的说明,第384-390页。

——引自章节:11.5关于堕胎的温和观点


在沙孚克里斯(Sophocles,公元前495?年-公元前406?年)的剧本中,安提戈涅因上帝的更高律法而反对克里昂;而在J.安诺伊尔(JeanAnouilh)的剧本中,安提戈涅之所以反对克里昂,并非出于上帝的律法(她自称对上帝律法毫无所知),而是由于自己的个人信念

——引自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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