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

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

作者:(美)B·C·范·弗拉森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2005-02-01

评分:4.6分

ISBN:9787532736829

所属分类:哲学宗教

书刊介绍

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前言

在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领域中,反实在论者与科学实在论者一样,派别林立。在诸多形式的反实在论派别中,范·弗拉森是一个辩证的反实在论者。
范·弗拉森生于1943年,哲学博士,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曾任美国科学哲学协会主席。1980年出版了《科学的形象》一书,该书出版后,在美国科学哲学界引起了较大反响。1985年,美国科学哲学界曾就此书召开了专门的讨论会,讨论会上各位哲学家的发言后来以《科学的形象》为题,由丘奇兰德与胡克主编出版。他的反实在论思想被作为一种较温和的思想为很多人所接受,大量的科学文献都曾引用了他的建构经验论观点。并且由于他的思想的辩证性,许多实在论哲学家也纷纷改变了自己的理论,作了建构主义的修正。在某种意义上,范·弗拉森的思想是当今西方科学哲学辩证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总体上看,范·弗拉森的科学哲学是一种处在现象主义与激进的反实在论之间的科学哲学。

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 内容简介

《科学的形象》B·C·范·弗拉森是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曾任美国科学哲学协会主席,1980年,《科学的形象》一书出版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1985年美国科学哲学界就此书召开了专门的讨论会,并出版了与此书同名的大会发言文集在《科学的形象》中,B·C·范·弗拉森站在一个建构经验论者的角度反思了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论争,其内容涉及概率论、量子力学和说明理论等多个领域,较为细致地展现了这一论争的全景,同时也比较全面地展示了作者温和的反实在论的立场。

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 目录

前言**章导言第二章科学实在论的论证一、科学实在论和建构经验论
1.对科学实在论的表述
2.对实在论的替代
3.建构性的经验论
二、理论/观察的“两分”
三、*佳说明的推理
四、对说明要求的限制
五、共因原则
六、说明的极限:一场思想实验
七、魔鬼与终极论证第三章拯救现象一、模型
二、表观运动和绝对空间
三、牛顿理论的经验内容
四、理论及其扩展
五、扩展:成功与一定意义上的失败
六、句法学方法的失败
七、解释学的循环
八、经验描述的极限
九、理论的新图景第四章经验主义和科学方法论一、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与怀疑论
二、方法论和实验设计
1.理论的角色
2.测量电子的电荷
3.波依德关于方法论的哲学解释
4.科学活动的现象学
三、合取异议
四、实用主义的优点和说明
1.其他优点
2.语用学的侵入
3.对说明的探索第五章说明的语用学一、说明的语言
1.真理和语法
2.几个实例
二、有偏见的历史
1.亨普尔:信念的基础
2.萨蒙:统计学上的相关因素
3.理论的总体性质
4.难点:非对称性及其对立观点
5.因果性:必要条件
6.因果性:萨蒙的理论
7.因果性的线索
8.有关“为什么”的问题
9.详细阐述的线索
三、说明的非对称性:概述
1.非对称性与语境:亚里士多德之筛
2.“塔与阴影”
四、说明的模型
1.语境和命题
2.问题
3.有关“为什么”的问题的理论
4.对答案的评价
5.预设前提与阐述的相关性
五、结论第六章概率:科学的新模型一、一般科学中的统计学
二、经典统计力学
1.对无知的测量
2.客观概率和认知概率的界定
3.无限性的介入
三、量子力学中的概率
1.与经典案例的不可类比性
2.有条件的量子概率
3.测量的有效集
四、走向对概率的经验论解释
1.作为实验模型的概率空间
2.严格频率解释
3.倾向和有效序列
4.模态频率解释
5.统计理论的经验适当性
五、模态:哲学的堡垒
1.经验主义和模态
2.科学的语言
3.没有形而上学的模态第七章温和的辩论

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科学的形象 节选

需要证明的是,在所有“日常”实例中,我们都服从于这个规则;如果我们干篇一律地服从这个规则,那么按照塞拉斯的声明所说的,我们将会走向科学实在论。的确,存在着许多生动的“日常”实例:我听到墙壁里的沙沙声,听到半夜里小脚的踏踏声,发现我的奶酪消失了——我推论有一只耗子闯入了我的生活,我认为不仅这些明显的耗子存在的记号将会继续,不仅所有可观察到的现象都表明似乎的确有耗子存在,而且,的确存在着一只耗子。
这一推理模型会导致我们相信不可观察的实体的存在吗?科学实在论者难道就是持之以恒地遵循大家在更世俗的情境中所遵守的推理规则的人吗?对此我是持否定意见的。
首先,我们说大家都服从某一推理规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种意思可能就是我们深思熟虑地自觉“应用”这个规则,就像一个学生做逻辑练习那样。这层意思过于拘泥于字面,过于严格。确实,全人类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服从逻辑规则的,而只有少数人能阐述这些规则。第二种可能的意思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推理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但这层意思不大容易弄精确,因为每一逻辑规则都是一种许可规则(rule of permission)。[肯定前件式允许你从A推出B如果A,那么B),而不是禁止你推论(B或者A)]然而,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某人的每一个结论都能通过那些规则从他的前提中得到,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是按照一组逻辑规则思维的。但是,这种意义太不严格了,照此而言,我们始终是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思维的,即任何结论都可以从前提推出。因此,所谓遵循某一规则,似乎就是我必然愿意相信这个规则可推出的所有结论,而明确地不愿意相信与此不符的所有结论。要不然,就得改变我对所讨论的前提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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