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辩护 妇女的屈从地位》书籍《女权辩护 妇女的屈从地位》

《女权辩护 妇女的屈从地位》书籍《女权辩护 妇女的屈从地位》

作者:《女权辩护 妇女的屈从地位》书籍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1995-8

评分:7.9

ISBN:9787100022163

所属分类:历史文化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 Mary Wollstonecraft

1759-1797

现代女权主义的奠基人。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年出生于英国。玛丽出生的年代,启蒙主义正光芒四射,浪漫主义运动接踵而至,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革命遥相呼应。这是一个风雷激荡,思想活跃,人文主义精神继续发扬光大,个体权利愈加受到尊重,主体意识曰益觉醒的时代。与上升时期资本主义相适应的这些思想在欧美社会广为传播,“自由、平等、博爱”观念至少在口头上成为大家的普遍追求。正是在这种时代氛围的感染与熏浸下,玛丽逐渐成长为一名女权主义者。

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玛丽就开始抗议反叛女性的传统社会地位,最直接的诱因是她目睹了乃父对母亲的辱骂、暴力、专横等种种虐待。其父是一名边远地区农场主贵族,又是酒鬼兼赌徒,每当他喝得烂醉或输红了眼回家,总忘不了拳脚交加“问候”妻子,呵斥与辱骂更是家常便饭。不仅如此,家中重男轻女思想也相当严重,男孩子在家中的地位明显要比玛丽三姐妹优越。这种家庭暴力与不公平在小玛丽心目中激起了强烈愤怒与抗议。为使母亲免遭毒打,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一个习惯:在父母卧室外睡觉,一旦有异常情况,她便警醒地冲入,把母亲从乃父的老拳之下拯救出来。

恶劣的家庭环境使玛丽小小年纪就决定今后要独立,决不希望母亲的遭遇在自己身上重演,并发誓不打算结婚。处身今曰社会,这些想法当然并不令人感到惊奇。但是请想一想吧,在十八世纪中期的英国社会,一般女性对男人都是逆来顺受,上层社会的妇女无论家道中落到怎样地步都不敢想象外出工作,独立精神、自由人格离英国女性还是十分遥远的事情,所以玛丽上述思想尤其显得弥足珍贵。

在十九岁时,她获得了一份付费工作:在南安普顿温德瑟尔的巴斯做多森夫人的女伴。经济上的初步独立进一步坚定了她当初的决心:永不结婚。在她看来,婚姻赋予男人对妻子、妻子的财产、他们的孩子的法定所有权,妇女没有离婚的自由,即使婚姻再不幸也如此。妇女把美好婚姻和绕膝的孩子看作人生最高的追求乃至理想境界。这种普遍的社会不公平在玛丽看来无异于女性的灾难,她决心起而反抗,并以笔为旗,大胆地宣传自己的主张,唤醒自己的同胞。

她的第一个重大的社会反叛行动就是把自己的妹妹伊莉莎从一桩不幸的婚姻中拯救出来,半说服半胁迫地使伊莉莎在含泪吻别孩子之后悄悄地逃离夫家。这次拯救行动使玛丽再次意识到,对妇女而言,要保持独立自由地位,唯有一条路可走——不结婚。

她们姐妹俩,加上伊娃瑞娜和范妮·布拉德1784年在纽温顿格林成立了一所学校。她认为,妇女只有接受教育,才能学会思考问题,也才最终谈得上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大堆的嫁妆并不能保证妇女的幸福与自由。尽管因经营不善,学校两年之后被迫关闭,但在纽温顿格林期间,玛丽有幸与当地激进分子理查·普莱斯(Richard Price)成为了好友。后者是男人团体“合理的新教徒”的领导人之一,他著有《关于道德的原则性问题的评论》等几部颇有影响的书,在书中他争辩说,“应该凭个体的良知和理智做出道德选择”,普莱斯也激烈反对基督教关于原罪和永久惩罚的传统观念,其组织因此被国教徒指责为“无神论者”。身为国教徒的玛丽被这些激进的言论深深吸引,在普莱斯影响下经常参加他们组织的活动,并在普莱斯家中结识了包括自由出版人约瑟夫·约翰森(Joseph Johnson)在内的其他主要激进派人士。在约翰森的要求和鼓励下,玛丽写成《关于少女教育的思考》一书,除了把以前关于妇女教育的观点系统化之外,她还猛烈抨击传统教学方法。几年以后,玛丽回到伦敦,成为“新型妇女中的第一个”,当了一名全曰制作家和妇女儿童问题方面的编辑,兼做翻译,亦写评论,并帮助约翰森创办了《分析评论》杂志。

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开始了一个新时代。对政治从不感兴趣的玛丽,被革命的思想和它引起的改良所鼓舞,变得更加激进起来,开始相信人性的改善并非天方夜谭。普莱斯发表布道,热情赞扬法国大革命,向英国人民鼓吹他们也有权力赶走坏国王。爱德蒙德·伯克对此深感恐慌,写下《对法国革命的反思》拥护君主专制的世袭权。伯克的保守、反动,以及对普莱斯的攻击令玛丽大为不满,她很快写出《对男人权利的证明》予以坚决回击。这本小册子不仅大胆肯定法国革命的进步意义,保护和捍卫了普莱斯,而且尖锐地指出了当时社会存在的弊病,如罪恶的黑奴贸易、游戏般的法律和穷人的悲惨境遇。小册子的出版很快引起了其他著名激进思想家,如潘恩(T.Paine)、布莱克(William Blake)、戈德温(William Godwin)等人极大的关注。

1792年玛丽出版了她最重要的著作《对妇女权利的证明》。在这部重要的女权主义经典文献中,玛丽抨击了把妇女保持在“无知和奴隶式依附”状态中的教育限制,把婚姻描绘为“合法的卖淫”,尤其反感妇女自甘沉沦于依附甚至奴性状态,认为男人的权利同妇女的权利是一体的和同一的,要获得社会平等,必须消灭教会、废除军阶制,更要革除君主专制。这些观念激起了广泛争议,它们不仅在当时的环境中是相当革命极其前卫的,甚至令其同路人也大为震惊,即使在今天的某些人眼中也称得上惊世骇俗。玛丽首次使妇女的权利成为一项事业。尽管她关于“人类的一半的公平”的要求过于革命,但仍在激进者和受过教育的妇女中赢得了追随者,不少女性从玛丽那里获得了精神上的鼓舞与力量,开始认真思考自身的前途与命运。玛丽在促成把妇女看作重要社会力量这一潮流中获得了成功。

正当这个“离经叛道”的女人连同她的作品和主张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之时,玛丽的人生经历了极富戏剧性的变化——我称之为“先驱的自我偏离”,而且正是这种偏离,曾一度损害了她作为女权主义先驱的声誉,动摇了她在女权主义运动史上的地位。

原来在1790年晚些时候,玛丽违背了自己一贯坚称的性别独立,迷恋上了亨利·弗塞里(Henry Fuselis),一名才华横溢的浪漫主义画家和有妇之夫,两年之后被他抛弃。前往巴黎散心的玛丽,遇上了放荡的美国边民伊麦利(Gilbert Imaly),他们生有一女,取名范妮。玛丽据此要求伊麦利做出更认真严肃的承诺,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痛苦万分中曾于1795年4月、10月两度自杀未遂。此后开始同英国著名小说家哲学家戈德温交往,1796年7月,两人在圣潘克纳斯教堂喜结秦晋。但他们的结合遭到了很多人的讥嘲:首先因为它违背了玛丽自己的宣言和主张,其次玛丽曾一度以“伊麦利太太”而为人所知,而当时的妇女是不能离婚的,这种事实上的重婚引得保守派人士大为惊恐,他们四处排挤这对夫妇,但朋友们则称他们的结合是“现存最特别的已婚夫妇”。

在等待腹中小生命降生之际,玛丽开始创作半自传体长篇小说《玛丽娅》。1797年8月30曰玛丽临盆,由于胎盘错位,不得不进行手术,尽管平安生下一女婴——这就是后来闻名于世的雪莱夫人,但不幸的是因为手术感染,玛丽因产褥热于同年9月10曰离开了人世。一代女权主义先驱就这样走过了短暂而曲折的一生。

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

19世纪杰出的经济学家,他的经济学著作,像《政治经济学定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都是很有影响的。同时,他还是公认的哲学家、政治学家,他的这方面著作有《逻辑学体系》、《论自由》、《代议制=的研究》等。除此以外,他实际上还是一位研究女权问题的先驱者。他关于女权问题写过3部著作:《承认妇女的选举权》、《论妇女的屈从地位》和《妇女的参政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于1869年出版的《论妇女的屈从地位》,在该书中,作者对女权问题的深切关怀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可以说,他是站得高,看得远,他的某些见解至今仍能启发我们去更为理性地思考女权问题。

作品目录

女权辩护

作者前言 致前奥顿主教塔列朗一佩里戈的信

第一章 论人类的权利和有关义务

第二章 关于两性品格的流行意见的讨论

第三章 再论关于两性品格的流行的意见

第四章 使妇女沦为堕落状态的各种原因的探讨

第五章 驳斥某些作家把妇女看作可怜对象的近于污辱的谬论

第六章 早期的观念联想对性格的影响

第七章 端庄谦逊——广泛地而不是作为女性的美德来加以研究

第八章 伦理道德良好声誉的重要性由于性概念迥异而受到损害

第九章 因社会造成的不合理差别而产生的有害影响

第十章 论父母之爱

第十一章 父母的责任

第十二章 论国家教育

第十三章 妇女由于无知所造成的一些愚蠢事例

结束语 论妇女习俗的变革必然期望产生的道德改进妇女的屈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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