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爱弥尔·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法] 爱弥尔·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作者:[法] 爱弥尔·涂尔干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06-8

评分:8.4

ISBN:9787208063471

所属分类:人生哲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本卷是《涂尔干文集》的第六卷,共包括六编。第一编为《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主题为“存在的社会起源”,它是涂尔干中晚期社会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文种包括其宗教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的一些关键概念;此外,本卷也编排了涂尔干有关宗教研究的其他重要文献,其中包括一些文章、笔记、书评和讨论。这些文献不仅有助于澄清涂尔干有关原始宗教的基本观点,也可以帮助我们依照上述线索来体会宗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

本卷收录的第一篇文献,为《乱伦禁忌及其起源》。这篇文献为1898年发表在《社会学年鉴》第一卷的第一篇文章,足见其在涂尔干本人的理论发展和“社会学年鉴”学派的思想传承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除形式上的重要性外,本文在内容上也可以说是涂尔干思想转向的一个标志,与《分类的几种原始形式》(即《原始分类》)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相比,本文发表得最早,而且论题专一,集中于“存在的社会起源”上。为何将“乱伦”作为核心议题,涂尔干说得很清楚:正因为乱伦(inceste)不仅是被禁止的,而且被当作所有不道德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所以,乱伦禁忌应该是社会规制的最初形式,其形态学上的原始形式就是外婚制(exogamie);换言之,道德的起点完全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种制度,而考察乱伦禁忌的线索,就是追查外婚制生成发展的脉络。然而,涂尔干并未就此止步,他继承并修正了弗雷泽的研究路线,认为外婚制与图腾制度不仅彼此有所关联,而且两者之间的关系占据首要的地位,相比而言,外婚制与血亲之间的关系则是次要的;考察前一种关系的核心要素,就是原始的仪式和仪轨,而在有关仪式和仪轨的考察中,“集体表现”(representadon collective)不仅能够扮演重要的角色,其社会学意涵也可以得到呈示。可以说,《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是涂尔干中晚期社会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涂尔干宗教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中的一些关键概念,在本文中都已露出端倪了。

此外,本卷也编排了涂尔干有关宗教研究的其他重要文献,其中包括一些文章、笔记、书评和讨论。这些文献不仅有助于澄清涂尔于有关原始宗教的基本观点,也可以帮助我们依照上述线索来体会宗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

以“个人主义与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精英与民主”和“1789年的原则与社会学”为代表的诸多文献,以及涂尔干为《社会学年鉴》前两卷撰写的序言,迄今为止始终被学术界公认为是最能体现涂尔干理论倾向与现实关怀的理论文献。读者可以从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是怎样从学理上界清“道德个人主义”的基本观念,并在充分说明这种观念之限制的情况下,将其诉诸实践的。

本卷选编的第四部分文献,以“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为先导,引入了涂尔干有关社会学及其方法的讨论。在这篇文章中,涂尔干通过“人性的两重性”观念,向我们阐明了他是如何面对、处理和力求解决康德的难题的;因而,读者也可尝试从这篇文章中区辨涂尔干主义与康德主义之间的微妙关系。在本部分收录的其他文献中,读者也可以通过涂尔干对同时代其他理论家的解析和批评,从更宽广的平面上,把握涂尔干社会学的基本观念,洞察涂尔干与其他理论流派之间相互影响、承续乃至对立的复杂局面。

在本卷的末尾,我们也选编了一些涂尔干关于家庭史和法制史研究的论文,倘若把这些文章与涂尔干很著名的一些著作配合来读,读者想必会得到很多的乐趣和发现。

作品目录

第一编

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第二编

论宗教现象的定义

笔记 “原始社会的宗教体系”(1)

笔记 “原始社会的宗教体系”(2)

书评 赫伯特·斯宾塞,《教会制度:社会学原理》(第六部分)

书评 居约,《未来的非宗教:社会学研究》

书评 列维—布吕尔,《低级社会中的精神功能》;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澳洲图腾体系》

书评 弗雷泽,《图腾制度与外婚制》(第四卷),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澳洲图腾体系》

讨论 现时代的宗教情感

第三编

《社会学年鉴》序言

在桑斯公立中学的演讲

个人主义与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精英与民主

1789年的原则与社会学

第四编

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

作为科学的社会学领域

社会学

社会学与社会科学

笔记 社会形态学

书评 阿尔伯特·沙夫勒,《社会体的构造与生活》(第一卷)

书评 费迪南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

书评 安东尼·拉布里奥拉,《论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

书评 加斯顿·理查德,《社会主义与社会科学》

书评 玛丽安娜·韦伯,《权利发展中的妻子和母亲》

书信 致拉德克利夫—布朗的信

第五编

家庭社会学导论

夫妻家庭

协议离婚

第六编

刑罚演化的两个规律

犯罪与社会健康(致《哲学评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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