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订债法各论-(上中下)

新订债法各论-(上中下)

作者:邱聪智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06-06-01

评分:5分

ISBN:730007331X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新订债法各论-(上中下) 目录

**编 绪 论
**章 债法之构成/3
**节 债法序说/3
第二节 债法学序说/7
第二章 债各总说/11
**节 债各意义之说明/11
第二节 债各之范/14
第三节 各种之债之规范意/23
第四节 本书之编章目次/28
第三章 债各与债总之相互关系/29
**节 理论分析/29
第二节 事例举隅/30
第三节 小结/42
第二编 财产性契约之债
第四章 买卖/47
**节 买卖总说/47
第二节 买卖之效力/65
第三节 特种买卖/128
第五章 互易/166
**节 互易总说/166
第二节 互易之效力/169
第六章 交互计算/172
**节 交互计算总说/172
第二节 交互计算之效力/178
第三节 交互计算之消灭/187
第七章 赠与/190
**节 赠与总说/190
第二节 赠与之效力/194
第三节 特种鸥与/210
第八章 租赁/220
**节 租赁总说 /220
第二节 租赁之效力/230
第三节 租赁之变更/280
第四节 租赁之消灭/311
第五节 特种租赁/320
第九章 借贷/342
**节 借贷总说/342
第二节 使用借贷/344
第三节 消费借贷/357
关键字
主要参考书目
第三编 劳务性契约之债
序言 /3
第十章 雇佣/7
**节 总说/7
第二节 雇佣之效力/14
第三节 雇佣之消灭/21
第十一章 承揽/27
**节 总说/28
第二节 承揽之效力/41
第三节 承揽之消灭/88
第十二章 旅游/94
**节 总说/95
第二节 旅游之效力/99
第三节 旅游之消灭/111
第十三章 出版/113
**节 总说/113
第二节 出版之效力/119
第三节 出版之消灭/134
第十四章 委任/136
**节 总说/136
第二节 委任之效力/148
第三节 委任之消灭/182
第十五章 经理人及代办商/191
**节 总说/191
第二节 经理人、代办商之权利义务/201
第三节 特别消灭事由/224
第十六章 居间/226
**节 总说/226
第二节 居间之效力/232
第三节 居间之消灭/240
第十七章 行纪/241
**节 总说/241
第二节 行纪之效力/248
第三节 行纪之消灭/266
第十八章 寄托/268
**节 总说/269
第二节 寄托之效力/275
第三节 寄托之消灭/293
第四节 特殊寄托/295
第十九章 仓库/316
**节 总说/316
第二节 仓库之效力/320
第三节 仓库关系之消灭/335
第二十章 运送/337
**节 总说/337
第二节 物品运送/346
第三节 旅客运送/393
第二十一章 承揽运送/401
**节 总说/401
第二节 承揽运送之效力/406
第三节 承揽运送之消灭/419
关键字索引表/420
主要参考书目/429
作者其他著作/431
第四编 其他各种之债
序言/3
第二十二章 合伙/6
**节 总说/6
第二节 合伙之效力/17
第三节 合伙之变更/79
第四节 合伙之消灭/96
第二十三章 隐名合伙/113
**节 总说/114
第二节 隐名合伙之效力/122
第三节 隐名合伙之消灭/142
第二十四章 合会/148
**节 综合说明/148
第二节 合会之效力/171
第三节 合会之变更/183
第四节 合会之消灭/209
第二十五章 指示证券/212
**节 有价证券概说/212
第二节 指示证券总说/230
第三节 指示证券之发行/239
第四节 指示证券之让与/253
第五节 指示证券之履行/262
第六节 指示证券之消灭/271
第二十六章 无记名证券/275
**节 总说/275
第二节 无记名证券之发行/279
第三节 无记名证券之让与、履行/284
第四节 无记名证券丧失之救济/296
第二十七章 终身定期金/306
**节 总说/306
第二节 终身定期金之效力/315
第三节 终身定期金契约之消灭/319
第二十八章 和解/323
**节 总说/323
第二节 和解之效力/332
第三节 和解之消灭一错误撤销之限制/337
第二十九章 保证/342
**节 综合说明/342
第二节 保证之效力/361
第三节 保证之消灭/404
第四节 特殊保证/418
第三十章 人事保证/431
**节 总说/431
第二节 人事保证之效力/441
第三节 人事保证之消灭/452
关键字/460
主要参考书目/464
作者其他著作/467

新订债法各论-(上中下)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为各种之债,也旁及整体债法的构成体系,及至各种之债以外债的类型,以求表达债务的全貌。

新订债法各论-(上中下) 作者简介

邱聪智 1946年9月19日生于台湾省嘉义县。毕业于台湾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辅仁大学教授兼法律学系主任、法律学研究所所长。曾在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主要著作《公害法原理》、《民法概要》、《民法债编通则》、《债法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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