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伦理学

作者:斯宾诺莎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1998-01

评分:9.0

ISBN:9787100011631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斯宾诺莎(1632—1677),十七世纪“典型资本主义国家”——荷兰的伟大哲学家,唯物主义者和战斗的无神论者,同时又是一位理性主义的先驱。斯宾诺莎的世界观是在尼德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急剧发展的时期形成的,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他的哲学思想应该看作是对资产阶级自由的论证。

作品目录

第一部分 论神
第二部分 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
第三部分 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
第四部分 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
第五部分 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
译后记
精彩书摘
这个实体就会与神无共同之点(据命题二),因而既不能肯定神的存在,也不能否定神的存在。据此,否定神存在的理由或原因,既然不在神的本性之外,所以假如实际上神不存在,则这个理由或原因就必定在神的本性之内。说神的本性具有否定它自身存在的理由,这是自相矛盾的。但是断言绝对无限无上圆满的东西具有自己否定其自身存在的理由,却是不通的。所以无论在神之内,或在神之外,都不能有任何原因或理由可以否定神的存在。因此神必然存在。此证。
别证不能够存在就是无力,反之,能够存在就是有力(这是自明的)。因此假如说除了有限之物以外,没有别的事物必然存在;那就无异于说有限之物较绝对无限之物更为强而有力。这(显然无疑)是不通的;所以如果不是无物存在,就是有一个绝对无限之物存在。但是我们存在却是事实,而我们的存在如果不在我们自身内,就必定在必然存在之他物内(参看公则一及命题七)。所以绝对无限的东西(据界说六),亦即神,必然存在。此证。
附释在前面这个证明里,我是从后天方面(a posteriori)来证明神的存在,为的是使人易于了解;这并不是说不能根据同样的原理从先天方面(a priori)去证明神的存在。因为,既然能够存在就是有力,那么一物具有实在性愈多,它能够存在的力量也必定愈多;所以绝对无限之物或神其自身也必定具有绝对无限的能够存在的力量;所以它绝对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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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斯宾诺莎(1632—1677),十七世纪“典型资本主义国家”——荷兰的伟大哲学家,唯物主义者和战斗的无神论者,同时又是一位理性主义的先驱。斯宾诺莎的世界观是在尼德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急剧发展的时期形成的,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他的哲学思想应该看作是对资产阶级自由的论证。

精彩摘录

【命题十】之附释所以凡是纯因爱自由之故,而努力克制其感情与欲望的人,将必尽力以求理解德性和德性形成的原因,且将使心灵充满着由对关于德性的正确知识而引起的愉快;但他将必不去吹求他人的缺点鄙视世人,或以表面的虚矫的自由恬然自喜。并且凡能深切察见因为这并非难事此理并能实践此理的人,则他在短期中必能大部分基于理性的至高命令以指导其行为。〖命题十七〗神没有被动的情感,且决不会为任何快乐和愁苦的情感所激动。〖命题四十一〗即使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心灵是永恒的,我们也必须特别重视虔诚与宗教,以及一切我们在第四部分里所指出来的有关于刚毅与仁爱的诸德性。〖命题四十二〗幸福不是德性的报酬、而是德性自身;并不是因为我们克制情欲、我们才享有幸福,反之,乃是因为我们享有幸福,所以我们能够克制情欲。

——引自章节:第五部分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


当我们回忆一物,我们总是趋于用同样的情绪,把它当做即在目前似的去怀想它。但是这种趋势或努力,只要我们是清醒的,总是被我们所回忆着的足以排斥那物的存在的意象所阻碍。……渴望实在是与因所恨之物的不存在而起的快乐相反的痛苦。

——引自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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