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第二卷 第二部分)

逻辑研究(第二卷 第二部分)

作者:[德] 埃德蒙德·胡塞尔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2006-3-1

评分:9.5

ISBN:9787532739257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内容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arl,1859—1938),德国犹太人,著名哲学家和现象学的奠基人。1859年生于普罗斯尼茨,1876年毕业于奥尔缪兹城的德国公学,以后在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大学先后学习过物理学、天文学、数学。他十分注重寻找他所学习的任何一门学科的根据。为此,他从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教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效力于哲学。

胡塞尔生前发表的主要著作有《算术哲学》(1891)、《逻辑研究》(二卷,1900—1901)、《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19l3)以及《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的一部分(1936)。

作品目录

第二版前言
第六研究现象学的认识启蒙之要素
引论
第一篇
客体化的意向与充实。认识作为充实的
综合以及综合的各个阶段
第一章 含义意向与含义充实
第1节 是所有行为种类都能够作为含义载者起作用,还是只有某些行为种类可以作为含义载者起作用
第2节 所有行为的可被表达性并不是决定性的。关于一个行为的表达之说法的两种含义
第3节 关于对一个行为的表达之话语的第三种意义。对我们的课题的阐述
第4节 对一个感知的表达(“感知判断”)。它的含义不可能存在于这个感知之中,而必定存在于本己的表达性行为之中
第5节 续论:感知作为规定着含义、但不蕴涵含义的行为
第6节 在表达着的思想与被表达的直观之间的静态统一。认识
第7节 认识作为行为特征与“语词的普遍性”
第8节 在表达和被表达的直观之间的动态统一。充实意识与认同意识
第9节 充实统一以内和以外的不同意向特征
第10节 充实体验的更全面种类。直观作为需要充实的意向
第11节 失实与争执。区分的综合
第12节 总体的和局部的认同与区分作为谓语的和限定的表达形式的共同现象学基础
第二章 对客体化意向以及它们通过充实综合的区别而形成的本质变种的问接特征描述
第13节 认识的综合作为对客体化行为而言具有特征性的充实形式
第14节 通过充实的特性区分符号意向与直观意向;对这种区分的现象学的特征描述
a)符号、图像与自身展示
b)对象的感知性映射与想像性映射
第15节 含义功能之外的符号意向
第三章 认识阶段的现象学
第16节 单纯的认同与充实
第17节 关于充实与直观化的关系问题
第18节 间接充实的阶段序列。间接表象
第19节 对间接表象与表象的表象之区分
第20节 每一个充实之中的真正直观化。本真的与非本真的直观化
第21节 表象的“充盈”
第22节 充盈与“直观内涵”
第23节 在同一个行为的直观内涵与符号内涵之间的比重关系。纯粹直观
行为与纯粹符号行为。感知内容与图像内容,纯粹感知与纯粹想像。充盈的程度划分
第24节 充实的上升序列
第25节 充盈与意向质料
第26节 续论:代现或立义。质料作为立义意义、立义形式和被立义的内容。对直观立义与符号立义的区分性特征描述
第27节 代现作为在所有行为中的必然表象基础。对有关意识与一个对象的不同联系方式之说法的最终澄清
第28节 意向本质与充实的意义。认识本质。种类直观
第29节 完整的直观与疏漏的直观。合适的和客观完整的直观化。实质
第四章 相容性与不相容性
第30节 从观念上将含义区分为可能(实在)含义与不可能(想像)含义
第31节 协调性或相容性作为一个在内容一般之最宽泛领域中的观念状况。作为含义的“概念”之协调性
第32节 内容的不协调性(争执)之一般
第33节 争执如何也能为合一性奠基。协调性与争执之说法的相对性
第34节 若干公理
第35节 作为含义的概念之不协调性
第五章 相即性的理想。明见与真理
第36节 引论
第37节 感知的充实功能。最终充实的理想
第38节 在充实功能中的设定行为。在松散的和严格的意义上的明见性
第39节 明见与真理
第二篇
感性与知性
第六章 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
第40节 范畴意指形式的充实问题和对此问题之解决的一个指导思想
第41节 续论:对事例领域的扩展
第42节 在客体化行为的总体领域中感性 材料与范畴形式的区别
第43节 范畴形式的客观相关项不是“实在”因素
第44节 存在概念以及其他范畴的起源不处在内感知的区域之中
第45节 对直观概念的扩展,尤其是对感知和想像概念的扩展。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
第46节 对感性感知与范畴感知之间区别的现象学分析
第47节 续论:将感性感知描述为“素朴”感知
第48节 将范畴行为的特征描述为被奠基行为
第49节 关于称谓构形的附论
第50节 在范畴理解中,但不是在称谓功能中的感性形式
第51节 集合与分离
第52节 在普遍直观中构造的普遍对象
第七章 关于范畴代现的研究
第53节 向第一篇的各项研究的回溯
第54节 关于范畴形式的被代现者的问题
第55节 那种认为有本己的范畴的被代现者的论据
第56节 续论:联结行为的心理纽带与相应客体的范畴统一
第57节 奠基性直观的被代现者并不通过综合形式的被代现者而得到直接的联结
第58节 这两个区别的关系:外感官与内感官以及范畴官能
第八章 本真思维与非本真思维的先天规律
第59节 向越来越新的形式之合并。可能直观的纯粹形式学说
第60节 质料与形式的相对区别或功能区别。纯粹的知性行为和混有感性的知性行为。感性的概念与范畴
第61节 范畴的构形不是对对象的实在重构
第62节 在范畴构形中在先被给予的材料之自由以及这种自由的局限:纯粹范畴规律(“本真思维”的规律)
第63节 符号行为和混有符号的行为的新有效性规律(非本真思维的规律)
第64节 纯粹逻辑一语法规律不仅仅是人类理智的规律,而且是每一个理智一
般的规律。这些规律在不相即思维方面的心理学含义以及规范性功能
第65节 逻辑之物实在含义的悖谬问题
第66节 对在“直观”与“思维”之通常对置中被混淆的几个最重要的区别之划分
第三篇
对引导性问题的澄清
第九章 非客体化行为作为虚假的含义充实
第67节 并非每一个意指都包含着一个认识
第68节 关于对那些被用来表达非客体化行为的特别语法形式的争执
第69节 赞成和反对亚里士多德观点的论据
第70节 决断
附录 外感知与内感知。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
第1节 通俗的和传统哲学的外感知与内感知概念
第2节 和第3节 对传统区分进行深化的现象学的动机和心理学动机;布伦塔诺的观点
第4节 批评。在对外感知与内感知概念的通常理解中,它们都具有同一个认识论特征;感知与阐释
第5节 显现这个术语的歧义性
第6节 因此而混淆在认识论上无关紧要的外、内感知之对立与在认识论上根本性的相即、不相即感知之对立
第7节 这个争论不是语词争论
第8节 对“现象”的两个根本不同划分的混淆。“物理”内容不仅“现象地”存在,而且也“现实地”存在
作者本人告示
概念译名索引(德一汉)
概念译名索引(汉一德)
人名译名索引
书名译名索引
译后记
《逻辑研究》中译本修订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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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arl,1859—1938),德国犹太人,著名哲学家和现象学的奠基人。1859年生于普罗斯尼茨,1876年毕业于奥尔缪兹城的德国公学,以后在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大学先后学习过物理学、天文学、数学。他十分注重寻找他所学习的任何一门学科的根据。为此,他从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教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效力于哲学。

胡塞尔生前发表的主要著作有《算术哲学》(1891)、《逻辑研究》(二卷,1900—1901)、《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19l3)以及《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的一部分(1936)。

精彩摘录

事物的显现特征本身并不是感觉,而仅仅显现为与感觉相似的东西。因为它们并不像感觉那样存在于意识之中,毋宁说它们仅仅是在意识中被展示为显现的特性,被超越地误认为是显现的特性。

——引自第2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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