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缩译彩图本)

论法的精神-(缩译彩图本)

作者:(法)孟德斯鸠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出版年:2008-01-01

评分:5分

ISBN:9787802085916

所属分类:政治军事

书刊介绍

论法的精神-(缩译彩图本) 节选

《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发表,这是一部法律史上*为辉煌的鸿篇巨制。出版后受到社会极大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书中,作者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这些前所未有的新思想令读者耳目一新。

论法的精神-(缩译彩图本) 目录

编译者语孟德斯鸠传略**卷 法律与政体**章 政体的性质与种类普通的法直接来源于政体本质的法三种类型政体的原则第二章 教育与立法教育法要与政体原则相适应立法要与政体相适应第三章 论政体原则与法律及妇女身份的关系第四章 三种不同政体原则的腐败第二卷 法律与攻防力量、政治自由、税赋的关系第五章 法律与攻防力量的关系第六章 法律与政治自由第七章 税赋与自由之问的关系第三卷 法律与气候、民族精神的关系第八章 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第九章 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家庭奴役第十章 政治奴役法律与气候种类的关系第十一章 法律与一般精神、道德、民族风俗的关系第四卷 商业、人口与法律第十二章 法律与商业的关系第十三章 法律与人口之间的关系第五卷 法律与宗教第十四章 法律与宗教教义的关系第十五章 宗教与对外政策的关系第十六章 法律与其所裁定事物的秩序间的关系第六卷 民法的起源、变革及法律的立法方式第十七章 法兰西民法的起源和变革第十八章 制定法律的方式附:孟德斯鸠的主要著作

论法的精神-(缩译彩图本) 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1689—1755),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莱德庄园的贵族世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孟德斯鸠的学说对后世思想家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他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批判、他的自然法理论、社会政治思想,尤其是他的法制思想、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谢林、黑格尔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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