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法理言说

宪政的法理言说

作者:张清 等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年:2008-02-01

评分:5分

ISBN:9787509700457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宪政的法理言说 目录

上篇理论阐释
**章自由与宪政
第二章民主、多数暴政与宪政
第三章中央与地方分权之模式选择
第四章法治化公民社会的长成
第五章和谐社会的宪政建构
第六章社会资本与宪政法治
下篇宪政分析
第七章中产阶层及其民主化
第八章中产阶层的宪政分析
第九章农民阶层的宪政分析
第十章村民自治的宪政分析
第十一章乡村社会的法律治理
第十二章后sARs时代的宪政拷问

宪政的法理言说 内容简介

宪政问题涉及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方面,宪政同时也是一种治理技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治理面临许多难题: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扣动每个人心弦的公正、民主、自由、人权等等,但这些似乎都可以在宪政那里窥见解决问题的密钥。《宪政的法理言说》即是这样一种尝试,作者从宪政的一般理论出发,希图对当前中国的现实问题有所解读,有所促动。

宪政的法理言说 节选

上篇理论阐释
**章自由与宪政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涵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此后不久的2004年4月1日,北京63岁老人黄振芸,当强制搬迁人员来到他那座挺立在一片拆迁废墟中的房子前时,他拿着《宪法》进行抵制,而且这位老人将《宪法》中的一页特意折起一角,并用蓝色圆珠笔划出这样一些字句:“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终使得这座建于清朝的院落得以保留下来,这使人们看到了宪政的曙光。
人们要能够过上自由而幸福的生活,必须自己懂得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要“为权利而斗争”。这种信仰法律/宪法并以积极方式争取自由、维护自己权利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尤其在我们当下的社会。维护公民的权利、实现其自由,不仅是公民个人的事,而且是国家/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而这正是宪政精髓之所在。宪政国家优越于非宪政国家的标志不仅在于权力来源与权力运行的正当化,更在于其对人的尊严的关注,在于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承诺。宪政的根本意图不止于限制及监控权力,而在于通过限制和监控权力,促进宪政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实现。
……

宪政的法理言说 作者简介

张清,1965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海安人。法学博士,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扬州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05年澳大利亚DEAKIN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主持并完成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主要参加国家、省、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5项,获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奖项4项。出版专著2部、合著3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河北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法学研究论文50余篇,其中近20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中心全文复印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转载/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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