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短篇精品”和“中篇精品”两部分。内容包括:酒徒;递度;陆地上的漂流瓶;阿芳的灯;小东西;流逝;小鲍庄等。
王安忆是中国当代作家中的代表性人物。从知青作家到寻根作家,从海派传人到成熟大家,王安忆走过了三十年艰辛漫长的创作道路。王安忆的作品是大上海的一面镜子,也是新中国的一面镜子。本书是王安忆的文学作品集。
酒徒
每一次喝酒,都是他赢。一上来,他并不怎么的,有些软弱的坐着,等别人向他敬酒,就礼貌地喝一点。菜却吃得比较多,这也不像会喝酒的人。所以人们便注意不到他了。其实有心的人,或者回过头来想,会发现这中间他并没间断喝酒。他缓缓地喝着,吃着菜,好像不是在酒席上,而是在家里,独斟独饮,挺享受的。但从酒场上的策略角度看,这时候的喝有些像是铺垫,或者热身。等他吃喝到一个程度,这个程度怎么说呢?就是说,他呢,脸色润泽了,眼睛里有了光,显得很满足。不是酒足饭饱的满足,而是恰如其分的,正好。看上去,他似乎变得胖了一些,腰也直了。而酒桌上则是到了酣畅的阶段。人们互相敬着酒,酒杯碰来碰去,一会儿一杯,一会儿一杯。不像刚开初时,人人都很警觉的,小心翼翼,谨慎地接受敬酒,再谨慎地想好说辞,去向别人敬酒。那是闸还没拉开,迫于水的压力,必得一点一点地打开闸门。等打到约摸二份之一,抑或是三分之二的光景,水流便推开闸门,一泻千里。酒喝到酣畅就类似这个情形。
这时候,酒桌上的节奏是流畅的,类似行板的节奏。人人都很快乐,警惕性已经放下了,感情变得十分亲和,酒也变得润滑了。*初的辛辣的刺激,已被微甜的回味盖过。它们尖锐地冲击舌头中间的那一点,转眼便充盈到整个口腔,化成暖意融融。身体变得轻盈起来,思想也变得轻盈,而且绵绵不断,口齿则格外伶俐,妙语连珠。就在这时,他来了。他开始敬酒。他敬酒的样子也是软弱的,甚至有些腼腆,总之他就是这样叫人放松警惕。他都没有站起来,还是坐着,开始了敬酒。他的敬酒看上去只是礼节性的,完成一个仪式而已。只有在他一仰脖喝干杯中的酒时,那一仰脖的动作是带了些锐度。他迅速地利落地一仰脖,杯底就干了,并且滴酒不洒。他喝酒从来不撒杯,不象有些人,酒撒了一路,滴滴答答可一径撒到菜盘子里。他斟酒也很利落,一条线下去,酒及杯沿下一分,再一条线收住。也是滴酒不撒。他吃茶也是这样,面前没有一点汤灒酱渍,鱼刺肉骨,在盘子里顺在一边,干干净净。他的手比较廋,看上去略有些干燥,显露出骨胳,其实却很柔软,而且暖和。他的手型是较长的那种,但并不是艺术型的,而是有着劳作的痕迹,比如茧子,但依然很柔软。在那种枯干粗糙的表面之下,有着一种敏感的气质,也不是艺术的,还是和劳作有关。他的手是一种特别能够控制的手,准确,简练,镇定,从不失手。
现在,他一圈酒敬了下来,人们还是没有注意他。事实上酒桌上闹成一团,谁也注意不到他。在一片喧哗之中,只有他是安静的。但他的眼睛比刚才活跃了,脸上有了微笑,有一种微醺的表情。他又敬了一圈。他一仰脖后,将杯底朝前一推,让对方看他干了酒的杯,果然滴酒不剩。这个动作渐渐显示出一点挑战的意思,开始影响对方了。他似乎是有点存心的,脸上的笑容更明显了,好象是说,要的就是这个。他脸更红了,但不是那种猪肝色的,满头满脸的红,而是根据不同的区域深浅有致,好象一个气色特别好的人。他的手也红了,这使它们看上去丰润一些。他还是不大说话,只是用酒杯往对方跟前送着,这就有了些逼迫的意思。可是酒喝到这会儿,多一杯少一杯已经无所谓,你不叫他喝他还要喝呢。这种快感是有着惯性了,有些刹不住车的意思。可是人们却发现处在了被动的位置,而这一个后来者竟掌握了主动。这不行。
酒场上就是这样,不在于谁喝谁不喝,而在于谁叫谁喝。喝,其实都要喝的,谁也不甘心少喝一点,虽然事情弄到后来就像是谁也不愿意喝的样子。这很像一个意志的角斗场,也像个谋略的角斗场。但意志和谋略都是从属的部分,真正的实力,还是酒量。所以说到底还是酒量的较量,意志和谋略都是为这场较量服务的。因为,如何保存实力,如何伺机出击,如何化被动为主动,占据有利位置,在某种程度上决定胜负的作用。
这样,人开始反击了。威胁来自一方,所以人们便携起手来,共同出击。这看起来有些不公平,可也是酒场上的纵横捭阖,撂倒一个算一个。这时候,人们集中力量向他开火。这形势多少是有些严峻,可他却抖擞起来。他眼睛里的光亮闪闪的,眉眼里都是笑。他出了些汗,额发掠了上去,露出端正的前额。他眉棱略高,这使他眼窝有些陷。鼻梁较直,略长的人中之下是薄削的嘴唇。腮骨窄而少肉,但健全的咬嚼功能使它显得有力。下额很有形,见棱见角。他的轮廓有些拉丁人的味道,却又不是,而是江浙一带人,乡野的精明的相貌。年轻的时候可能是相当英俊,可现在老了。但也可能是正相反,年轻时因肌肤丰满,倒是有些呆气和乡气,如今老了,见筋见骨,形就出来了。现在,他的眉棱跳跃了几下,劲头上来了。看来,他是为这个时候蓄意很久了。是为了忍住笑容,还是笑容本身所致,他的嘴略有些不平,左边稍高,右边稍低,这使他看上去很有涵养。他扬了扬眉毛,接受了人们的敬酒。他仰脖干了一杯,便把酒杯递向下一个,请下一个给他斟酒。可酒瓶子在下一个手里打着颤,老对不准酒杯。他皱了皱眉毛——这并没有妨碍他保持笑容——他皱了皱眉毛,从那人手里接过酒瓶,自己来斟酒。他是那种有洁癖的人,特别不喜欢邋遢。之后,虽然是接受别人的敬酒,可酒瓶却一直掌握在他手里了。而他决不因此营私舞弊,比如给别人多倒点,给自己少倒点。或者来个移花接木,给别人倒的是酒,给自己倒的是白开水。这种不上品的小把戏,他决不染指。倘若遇到这样的对手,他则哈哈一笑,依然一仰脖,喝干杯中的酒,然后将酒杯轻轻一撂,两只手互相往下抹了抹衣袖,就像要把卷起的衣袖放下似的。这就像一个散席的信号,之后,便散了。酒喝到这个份上,他的影响力就出来了,成为酒桌上的主宰。关于这个酒杯轻轻一撂的情形,后面还将提到,是事情的关键部分。好了,他掌握了酒瓶,可是不偏不倚,对每个酒杯都是一条线下去,酒及杯沿下一分,再一条线收住。只是加快了节奏,动作也有些跳跃,像舞蹈似的。但这决不影响他的准确度,依旧滴酒不洒。他站了起来,他的身量也是江浙人的类型,不高大,却精干,有劲道。他替人斟完酒后,只是将酒瓶向前有力一指,带着不可抗拒的意思。对方只得乖乖地喝下去,只是酒洒得满桌都是,有种溃散的感觉。
酒到了这时候,就有些像白水了,喝到嘴里没了感觉,而他却依然能喝出滋味。每一口下去,脸上都流露出惬意来。他微微地咧咧嘴角,做出一种怕苦的表情,其实是舒服。他真的是很舒服的,身体舒展开来,各个关节都松弛而且润滑。这从他略有弹性的动作上可看出。酒精在他体内起着美妙的作用,它使他焕发,昂扬。他眼睛里的笑意几乎就要溢出来了,光也要溢出来了,盈盈的。他脸上本来就是少肉的,有些严峻,现在却有了笑靥。他的头发也变黑了,变厚了,发出光泽。他变得年轻了。人们集中火力地进攻他,他就像京剧里打出手的能手,以一当十。他哈哈地笑着,笑声不高,却很痛快。他变得有些调皮,假装不肯喝了,要逃了,可人们一急,他立即转回来,继续喝下去。他还假装不行了,要晕了,转眼间又站直身子,睁开了眼,把人的心弄得痒痒的。他变得这样,活泼泼的,和刚开场时判若两人。其实,所有人都与开场判若两人,但别人都变糟了,脚步歪斜,口鼻也歪斜,语不成句,歌不成调。而他却变好了,变得有魅力了。酒这奇怪的东西,它总是剥离人的常态,而且将人降到常态以下,惟对他情有独钟,使他升到常态以上,为他增添了异样的光彩。
酒已经喝成了河。就算喝不出酒的滋味,却也停不下来了。这有些像赌博,越赌越难罢手,越赌越结束不了。赢了不行,输了更不行,这就和输赢没有关系了。这就叫瘾。人到了这里,就身不由己了。那些人其实都成了泥,瘫下来了,却还在喝着,这就叫灌了,和味觉无关。心里也知道要收了,可就是收不了。人们早已无法与他对阵,自己和自己乱喝着,胡乱碰着杯。他呢,也放过了人们,却还是站在那里,手也还握着酒瓶。他自己给自己斟了酒,喝下;再斟一杯,也喝下;然后是第三杯。三杯过后,他哈哈一笑,将酒杯清清一撂,两手互相抹了抹衣袖,走了。即便是处在极度混乱的酒场,此时也由不得静了一静。然后就有人扯着嗓子怪叫了一声,意思是,抓住他,别让他跑!可都知道只是徒然,他去意已坚,谁也左右不了他。停了一时,便也散了。
回过头去,想酒场上的情形,自然是他酒量*好,喝得也*从容,但真正使他克敌制胜的一着,则是*后,他在*高潮处,*欲罢还休之时,将酒杯轻轻一撂地一举。能够在*难了断的时候,了断。这是他*终制服人们的。在酒场,这种放纵的场合,他却依然不失控制。这叫人佩服,也叫人生畏,好象,他性格里有着一种,一种类似于秘密的东西。是什么呢?
应该说,他是嗜酒的,每顿都要喝上两杯。遇到酒场,他也都欣然前往,并且,总是由他掀起高潮。喝酒,使他改变了面貌。常日里,他不免有些显得灰暗。倒不是精神不振,而是,缺乏那么点光彩,不够焕发。他是一个寡言的人,到了酒场也依然不多话,像那种通常的喝了酒的胡言乱语,在他身上从没发生过。可喝了酒,他的那种活泼,甚至是比语言更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他身体也不怎么样,各器官都呈现衰退的迹象,他看上去比他实际年龄要更苍老一些。可酒却使他年轻,富有活力。这些现象,甚至多少有些暗示,他已经有着轻微的酒精中毒。但是,没有酒,他也行。有一个阶段,临近的省份发生了假酒案,并且,假酒已经向周围地区蔓延。这个时期,他滴酒不沾。即便去了酒场,看着别人畅饮,他也决不为之所动,开一开禁。他虽然没有了喝酒时的那种风采,可也绝没有因为不喝酒而变得萎靡和颓然。他依旧正常地生活,上班和下班,骑着他那辆“老坦克”自行车,为了保证身体有一定的运动,他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直到现在,他退休以后再返聘工作。他是六十多岁的年纪,在市文化单位做一名资料员。这个城市的路很窄,而且弯曲,他既没有因为喝酒跌过跤,也没有因为不喝酒跌过跤。
还有一次,他出差到一个北方城市,那里可能是因为气候寒冷,嗜酒成风。这还不去说它,方才说过,他也是嗜酒的。然而那里的嗜酒却在粗俗的民风之下,演变成了一种恶劣的酒场风气。酒场不是酒场,而是是非场。敬酒词是一句“不喝就看不起人”,便逼得人无处可逃。不知是酒的质量比较粗劣,还是人的体质有问题,那里的人虽然嗜酒,却并没有多大的酒量,几杯下肚,便醉态百出。大约是真醉的,也有借了酒盖脸撒蛮的,旧恨新愁全在这一时抖搂出来。也不管场合对不对,人家了解不了解你那些来龙去脉,只是纠缠个不休。到后来就真动了气,都有大打出手的。像他这样外地来出差的,冷不防被推进这些陌生的人和事,颇感尴尬。虽然事后一个个都像没事人一样,要是装的就太有城府,要不是那也醉得太不成话,醉的形态也太过戏剧性。总之,是江浙说的“恶性恶状”。因此,他尝过一次味道后便坚持不喝,无论怎样“不喝就是看不起”他也不喝。其他人还都找些不喝的理由,什么酒精过敏,什么服药忌酒,以招架对方的逼迫。而他不说任何理由,只是一个不喝,人家终也没有办法。背地里,他对一同出差的同事说,酒不是这么个喝法。意思是那不是喝酒的正道。那么,偶尔的,一同出差的同事一处吃饭,要些酒来,他也不喝,说舌头不干净,不能喝。那个城市的酒风恶浊,饮食也相当恶浊。冷菜热菜,炒菜汤菜,都没有正色正形,总是混沌吨的一团。本色是看不见的,说是酱色也不是。味道呢,更是莫衷一是。只有两样东西搞得清楚,因是不惜大量投放的。一是味精,二是芡粉。并且所有的饭店,食堂,都是风格一致。他说的舌头不干净,不是指中医里舌苔不好的意思,而是味觉意义上的。好像是,这些晦暗不明的食物玷污了他的味觉。
就这样,这次出差过程,除了**天,不明就里上了一回当,之后,他再没沾酒。后来,终于离开了那城市,到了下午,长途汽车驶入一个加油站加油。转弯的时候,他望着窗外的眼睛一亮。车一停稳,他立即下车,往加油站外走去。拐弯处的公路边上,搭了一个凉棚,棚下是个粥铺。他坐到铺前的小板凳上,身后是尘土飞扬的北方公路。也不用任何菜过粥,就这么大口大口地咽下两大碗米粥。当他站起身来,回到汽车上的时候,脸上就有了一种清爽的表情,好像把这多天来的恶浊洗净了。回来以后他又喝酒了。
他不喜欢行令的喝法。如今流行于酒桌的也不是什么雅令,都是些引车卖浆之流的俗令。什么猜拳,什么老虎杠子鸡,都是免不了大喊大叫,气急败坏的令法。他认为不是喝酒的正道。在他,酒就是酒,立题是酒,立意也是酒,要加入别的,就偏题了。他觉得行令多少是有些喧宾夺主。所以,他就是不行令的。别人行令,他也不反对,只是不参加。等人们行得差不多了——这些简单的酒令大都是单调的,往返那么几次就没了耐心,到了这时,他再登场。也有遇着那些一根筋的,行令要行到底的,他也决不干涉,并不扫人的兴,而是陪在一旁,独斟独饮到底。所以他就算不喜欢行令,但也不以为这是酒场上的不正当,只不过有些小儿科。他坚持原则,可并不褊狭,甚至很能迁就。在喝酒的品性上,他是个合群的人。他喜欢同人们一起喝酒,有些喝酒的新玩意儿,他也能欣然接受。比如眼下兴出的一种“潜水艇”游戏,将一盅白酒连杯带酒投到啤酒杯里,一气喝下,特别容易醉,可说是拼酒的攻坚战,白热化的。酒桌上的拼酒,是有着一种激发的作用。酒精在这激发下,将人推生上去。只有酒,才能如此深入人的感官,从感官直达精神领域。真是身心两全啊!
……
王安忆,当代著名作家。一九五四年出生于南京,一九五五年随母到沪,一九七。年到安徽插队,一九七二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一九七八年调入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一九八七年进入上海作协任专业作家至今。
一九七七年开始发表作品,先后发表短篇小说七十余篇、中篇小说三十余篇、长篇小说七部、散文及文学理论若干,合计四百万字。代表作有《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的终点》、《小城之恋》、《流逝》、《小鲍庄》、《我爱比尔》、《69届初中生》、《富萍》、《长恨歌》等。其中《本次列车的终点》获全国短篇小说奖,《流逝》和《小鲍庄》获全国中篇小说奖,《长恨歌》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部分作品被译为英、法、德、荷、日、韩等国文字出版。
王安忆现任上海作家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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