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

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

作者:宫崎市定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年:2008-03-01

评分:5分

ISBN:9787101058420

所属分类:政治军事

书刊介绍

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 节选

、州大中正的设置
魏朝为了实行九品官人法而在地方设置中正,*初只设郡中正。宫川
尚志氏在其论文《魏、西晋的中正制度》中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魏志》卷
二三《常林传》注引《魏略·吉茂传》记载:
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中略)嘉时还为散骑
郎,冯翊郡移嘉为中正。
上述记载中只出现了郡中正。然而,既然郡有中正,则国也应该同样设立中
正。郡国中正也称为邑中正。例如燕国大中正刘沈,在《晋书》卷九四《霍原
传》中被称作国大中正,而在《晋书》卷八九《刘沈传》中则被称为本邑大中
正。所谓邑,后世专指县,但在六朝时代则指郡。在稍后的时代里,《周书》
卷三二《柳敏传》记载:
累迁河东郡丞。朝议以敏之本邑,故有此授。
这种把郡称为邑的情况不止出现在中正的场合。中正有大中正和小中正,
乃因资格不同而来。
邑字用于指称郡,便出现了县中正存在的问题。这是因为过去屡屡将
邑中正当作县中正。杨筠如氏《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第18页列举了晋、宋、
北周三代的三种邑中正,认定他们就是县邑的大小中正。然而,从他们的实
际任官经历来看,无疑都是郡中正。只有在《通典》卷一四的夹注里,出现了
前面也曾引用过的记载:
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
然而,在同书卷三三“总论·县佐”条中却无一字关于县中正的记载。
虽然是微职,然而,从记载里全然不见一个实例的情况来看,应该在魏晋南
北朝没有设置县中正一职,所以,《通典》文中的县字恐怕是从北朝制度类推
而来的讹误。
州中正是在魏朝末期根据大臣司马懿的建议设置的。《太平御览 》卷六
二五引用干宝《晋纪》说道:
晋宣帝除九品,州置大中正,议曰:案九品之状,诸中正既未能料究
人才,以为可除九品制,州置大中正。
此建议的上奏年代不明,我想大概在明帝死后,其子齐王芳即位的正始
初年。当时司马懿任太尉(后为太傅),与宗室大将军曹爽共同辅佐天子。
因为时属不能两立的双雄对峙时期,故司马懿提出的新方案应该别有图谋。
大概他企图趁宗室不能担任中正之机,让自己的心腹多多出任各地的州中
正,以培植个人势力,而且,还能够隐秘地同地方豪族预作联络。对此,曹爽
之弟中领军曹羲站出来反对。《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用《曹羲集》记载:
伏见明论,欲除九品而置州中正,欲检虚实①。一州阔远,略不相
识,访不得知会,复转访本郡先达者耳。此为问州中正,而实决于郡人。
这既是对司马懿前述上奏的回答,无疑也是为其兄曹爽的代言。既然曹爽
反对,则此方案在当时大概没有实行。大约相同时期,太傅司马懿向夏侯玄
询问时事,夏侯玄的回信收录于《三国志·魏志》卷九本传,其中写道:
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有年载矣。
从字面上理解,州和郡早就有了中正。然而,这里所谓的州郡,只不过单纯
指地方酌意思。
太尉司马懿被捧上太傅高位,丧失了兵权,逐渐受到曹爽的挤压而隐
退。嘉平元年(公元249年),他发动政变,诛杀大将军曹爽及其弟中领军曹
羲等党羽,自任丞相,掌握了实权。大概州大中正就是在此前后设置的。
州大中正也称作州都,此乃州之都大中正的简称。在中国,常常将位于
“大”之上者称为“都大”。尤其是北魏时代,在与州并列的镇设置都大将。
《资治通鉴》卷一二二“宋元嘉十年正月”条胡注在解释北魏长安镇都大将时
说道:
都大将,又在镇大将之上。
在后来的赵宋时代,还出现了都大提举、都大发运等称号。因为这些大多是
授予地方I临时性的官职,所以在中央任官经历中见不到。兹举都大中正的
用例,如《南齐书》卷三四《王谌传》记载:
明帝好围棋,置围棋州邑,以建安王休仁,为围棋州都大中正;谌与
太子右率沈勃、尚书水部郎庾硅之、彭城丞王抗四人,为小中正;朝请褚
思庄、傅楚之为清定访问。
由于这里只有建安王一人,所以自然应该读为州都大中正,其简称就是州
都,故《隋书》卷一一《礼志》叙述梁、陈之制时说:
州都大中正、郡中正,单衣介帻。
很难判定到底是州都大中正呢,还是州都与大中正。正如大小中正可以仅
称作中正那样,州都大中正也可以单称为大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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