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亚随笔》荟萃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出色的随笔作品,堪称十九世纪英国文学的瑰宝。在这些随笔中,兰姆以“伊利亚“为笔名,从日常作息、家长里短切入,将平生感念娓娓道来;随笔主题既与兰姆本人的独特经历水乳交融,又浸淫于广阔深挚的人道主义氛围;文风含蓄迂回之余,亦不失情真意切,纤毫毕现地展示了英式随笔的至高境界。正如三十年代我国作家梁遇春所言:对于心灵的创伤,兰姆是一剂“止血的良药”。
本书选录了《伊利亚随笔》中的主要作品,包括《南海公司回忆》、《除夕随想》等诸多名篇。著名翻译家刘炳善先生的译文精到而隽永,恰到好处地传达了兰姆独树一帜的文字魅力。本书所配的二十多幅插图,出自英国著名画家谢帕德(ernest h. shepard)手笔,极具收藏价值。
太阳,天空,微风,独自漫步,夏天的假日,田野的绿意。可口的鱼汤肉汁,社交往来,举杯共欢,烛光点点,炉边清谈,无伤大雅的虚名浮利,谐言妙语,以至于俏皮的反话本身——这一切,难道都要随着生命一同消逝吗?
我一无妻子,二无家属,因而个人每日所思也就无从超出于自我之外;再者,既然没有儿女绕膝嬉笑之乐,我也就只好退入往事回忆之中,把自己早年的影子过继下来,作为自己的后嗣和宠儿。倘若我这些想头在你看来都不过是异想天开,倘若在你眼里我简直是妄诞得出了格,得不到你的同情,我就只好退回到伊利亚的空幻迷雾之中,抵挡冷嘲热讽的侵袭。
——查尔斯·兰姆
bsp;介绍兰姆,不能不先谈一谈英国随笔的发展,而谈到英国随笔,又
离不开法国的著名散文作家蒙田(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
1533—92),他那以“我写我自己”为主导思想的《随笔》(“Essais”)一
书是近代欧洲随笔散文发展的奠基石。英国的随笔写作即以此书的
*初英译本(出版于1603年)为其滥觞。此后三四百年,随笔在英国
不断发展,作者迭出。*初的硕果是培根的五十八篇《随笔》(Francis
Bacon:“Essays'’,1597—1625)。但培根的随笔是哲理性的,和蒙田那
富于个人风趣的笔调不同。到十七世纪,英国出了两部模仿蒙田的作
品,那就是考莱的《随笔集》(Abraham Cowley:“Essays in Verse and
Prose”,1668)和邓普尔的《杂谈集》(William Temple:“Miscellanea”,
1680—1701)。但英国随笔的大发展却是在十八世纪。当时,文人办
期刊蔚然成风。例如,大家熟知的笛福,在他六十岁写作《鲁滨孙历险
记》之前,早就是办刊物的老手,而且是英国头一份期刊《评论报》
(“Review”1704一13)的主笔。此外,斯威夫特办过《检察者》(“The
Examiner'’,1710—11),斯梯尔和阿狄生办过《闲话报》(“The Tatler'’,
1709一11)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1711—12;1714),约翰逊博
士办过《漫游者》(“The Rambler'’,1750--52),后来哥尔斯密也办过短
期的小刊物《蜜蜂》(“The Bee”,1759)。由于时代的风气、刊物的需
要,随笔得到广泛的应用,作家用它来立论、抒情、写人、叙事,还不动
声色地把自己的个性因素贯穿进去,将随笔开拓成为一种非常灵活、
非常吸引读者的文学体裁。到了十九世纪,随笔散文成为英国浪漫主
义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出现了一批著名的随笔作家,如兰姆、赫兹利
特、德·昆西和利·亨特等。英国随笔在十九世纪发展到了一个顶
峰,题材扩展到了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作者的个性色彩也更为浓厚,名
篇佳作甚多,其流风余绪一直影响到二十世纪。从二十世纪初到三十
年代,英国随笔还又经历了一段相当繁荣的时期。
这算是英国随笔散文发展的一个非常粗略的轮廓。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生于伦敦一个律师的
佣人之家。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基督慈幼学校念书,并
与诗人柯勒律治同学结下终身友谊。兰姆是高材生,拉丁文学得很
好,可惜有口吃的毛病,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被剥夺了在高等学校
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引为终身憾事。由于家境困难,
他十四岁即开始谋生,先在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
六年职员,到五十岁退休。
兰姆一生平静,但屡遭不幸。小时候,他常到外祖母为人做管家
的乡下庄园里去住,认识一位叫安妮·西蒙斯的金发姑娘,青梅竹马,
有了感情。但他二十岁时,这个姑娘与一个当铺老板结了婚。在失恋
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里住了六周,方得复元。次年
(1796年),他家里发生一桩惨剧:比他大十岁的姐姐玛利,由于日夜
操劳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劳累过度,遗传的疯病发作,竟拿刀子刺死
了他们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生的道路。他独自一人挑起了
赡养老父、照料疯姐的家庭重担。他父亲死后,姐弟二人相依为命。
玛利的病时好时坏,病好的时候,姐弟在一起读书、写作(因为玛利也
是一个文学才能很高的人)。玛利发病常有预感,每到此时,姐弟俩就
手拉手哭着向疯人院走去。在伦敦,查尔斯曾经暗自爱慕一位邻居的
姑娘,未及说话,她已去世,只能写篇文章表示怀念。他又曾向一位熟
识的女演员写信求婚,但信发出后考虑一下自己的家庭状况,又去信
撤回。为了不使玛利流离失所,他一生未婚。晚年,兰姆姐弟移居乡
下,收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女爱玛·伊索拉为养女。他们培养这个
小女孩,亲自为她编写课本,还让她学意大利文、读《神曲》原文。这给
他们的凄凉岁月增添不少乐趣。爱玛长大,与一个年轻书商结婚,兰
姆姐弟又过着寂寞的日子。玛利时时犯病,为邻居所嫌,住所搬来搬
去。*后,他们再也无法料理自己的生活,寄居在别人家,只求有个食
宿之所。姐弟相约,*好玛利先死,免得她孤苦无依。不料,查尔斯在
1834年底跌倒伤脸,竟不治而死。玛利在衰病昏迷中活到了1847年。
兰姆为照顾姐姐牺牲自己,这种无私精神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兰姆个子不高,身体瘦弱,长长的面孔和宽宽的额头透着过人的
聪敏,淡褐色的眼珠有时闪出调皮的光芒,有时流露忧郁的神情。他
衣着朴素,总是穿着那身普通职员穿的黑色燕尾服,下摆贴在他那瘦
瘦的腿上。他生性温和,在生人面前拘束害羞,有时为了摆脱窘境说
些傻话、怪话,那是因为急了。只有在知心好友中间他才流露出自己
的真实性情。他的要好朋友自然首先是诗人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但
他同一直拥护法国革命、思想急进的作家葛德文、赫兹利特、亨特等人
也一直保持友谊;此外,他还有一批穷朋友,多半是些有才能、有学问、
有见识的“穷哥儿们”,像那位身无分文却敢碰反动势力、捋虎须的穷
编辑约翰·芬维克,那位刻苦读书、一直到眼睛失明的穷学者乔治·
代厄尔,那位同情穷苦儿童、每年设宴招待扫烟囱小孩的穷文人吉
姆·怀特,等等,对于这些下层奇人,兰姆怀有深厚的情谊。
兰姆在伦敦当职员那些年,每周星期三晚上,他在文学界的朋友
就到他的住所聚会。虽然房间低矮狭窄,但室内绝不缺少书画;房中
摆下两张小桌,可以打打扑克;壁橱里有冷牛肉、黑啤酒,客人们可以
随意取来吃喝;大家无拘无束地谈天,谈得高兴了,兰姆也插入一两句
俏皮话凑个热闹。譬如说,有一天,华兹华斯谈起了《哈姆雷特》,夸口
说,莎士比亚尽管很行,别的诗人只要掌握了关于哈姆雷特的史料,把
它改编成戏,搬上舞台,照样成功。兰姆就挖苦他,大声说:“好,华兹
华斯说了,他也能写出《哈姆雷特》来——只要他有这么一个愿望!”这
些夜晚是兰姆*高兴的时候。
兰姆口吃,偏爱说笑话。晚年,他住在伦敦郊区。有一回,他的养
女爱玛患病初愈,兰姆送她到伦敦去玩一玩。在马车上碰到一个旅
客,向兰姆问这问那,兰姆很头疼。实在没话可说了,那位先生忽然瞥
见车窗外有一片菜地,又提出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请问,我国今年
萝卜的收成如何?”兰姆连想也不想,就一本正经回答道:“敝见以为,
这全要看墩羊肉的味道如何才能决定。”小姑娘听了,扭过脸去哈哈大
笑,苍白的面孔愁颜一破。
兰姆生活在十八、十九世纪之交,当时法国革命震动全欧。兰姆
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到法国革命的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急进
的朋友,他们一同写作诗文向反动保守势力开战,同时也一同受到对
方的攻击谩骂。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下台,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
复辟,英国政府的方针政策日趋反动,英国文学界中原来思想急进的
人,有的被审讯,有的下狱,有的受舆论围攻、陷于孤立,有的思想变
化、趋于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再也不谈政
治了。这当然也有他的苦衷。批评家贝雷尔(Augustine Birrell)说:
“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
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
(Introduction to“Essays of Elia”)为了自己和姐姐的起码生存,兰姆不
得不收敛了往日的锋芒。
尽管如此,他对于社会下层的受苦的贫困者、弱小者始终怀着真
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身处逆境、思想急进的朋友始终一如既往地保
持着友谊,还尽自己的微力给他们以帮助。葛德文晚年穷困,兰姆曾
送钱给他;亨特因讽刺英国摄政王而入狱,兰姆风雨无阻地去探望;
“桂冠诗人”骚塞攻击亨特和赫兹利特,兰姆发表公开信为之一辩;赫
兹利特在1830年病逝,临终前又穷又孤独,只有兰姆到病床前去安慰
他。兰姆自己收入不多,勉强度日,但别人有了困难,他不吝解囊相
助。“他总是帮助别人,而很少接受别人的帮助。”(贝雷尔语)这么看
来,兰姆不失为一个性格善良正直的人。
自然,由于生平屡遭不幸,家庭负担沉重,兰姆性格中还有忧郁和
痛苦的一面,这使他与烟酒结下不解之缘。这在他作品中也有所反映。
兰姆一生,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东印度公司的账房里。因此,他曾
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是公司里的那些大账本。他的文学活动都
是在下班后业余进行的。他开始写作时,和柯勒律治或其他朋友一起
出过诗集,但除一两首名篇外,诗歌成就不大。他写的一部散文传奇
《罗莎芒德·葛雷》曾得到雪莱的欣赏。他从小喜欢看戏,还认识一些
演员,努力写过一阵子剧本,但只有一部喜剧上演过,而且一演就“砸
锅”,兰姆自己跟观众一起向舞台上喝倒彩。不过,他在戏上下的丁夫
并没有白费,在另一方面开了花、结了果:他成了一名莎剧评论家,他
的《论莎士比亚的悲剧》是莎剧评论中的一篇重要文献;他还编了一部
《莎士比亚同时代戏剧家作品拔萃》,他在为此书所写的按语里对这些
剧作家作出了精辟的论断,在批评界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他和姐姐
玛利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Tales from Shakespeare”,
1807),开始虽是作为儿童读物而写的,现在已经成为全世界“从八岁
到八十岁的儿童”攻读莎剧时不可少的入门书。此外,兰姆还是英国
屈指可数的几个*好的书信作家之一,在信里他用日常的语言直截了
当地谈他对于种种事物的看法。
但是,兰姆创作的*高成就是他的两集《伊利亚随笔》(“Essays of
Elia'’,1823;“Last Essays of Elia”,1833)。它们是他的代表作。从
1820年开始,兰姆以“伊利亚”为笔名在《伦敦杂志》和其他刊物上发
表随笔,连续十余年,后来收进这两个集子,共有长短六十八篇文章。
这些随笔,或写作者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属、朋友、熟人,或
写他当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在忙里偷闲中的小小快乐和种种遐
想,或漫评他念过的诗、读过的书,或回忆他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
写伦敦的市风,写乞丐,写单身汉,写酒鬼,并对种种世俗成见提出批
评。这些作品题材平凡,写法别致,一经发表,读者和批评家都感到不
同凡响,一百年来,一直被公认为英国随笔散文的典范。
原因何在?写这些随笔时,兰姆已到创作后期,而且,在1818年他
已经出过自己的《文集》,把他的那些不大成功的诗文都收集进去,好像
了结了一笔账,大有从此搁笔之意。而且,如果他真的还要再写那些平
平无奇的诗歌、结构松散的剧本,也实在没有多大意思了。但是,1820
年对于兰姆的写作生涯是个“时来运转”之年,《伦敦杂志》在这年创刊,
一位能干的编辑向他约稿,不拘题材、不限写法,每月可以发他一篇文
章。这就像一把对路的钥匙打开了他多年来自然积累的生活素材的宝
库,那些亲友印象、往事回忆、伦敦见闻、世事观感,都是“近取诸身”,无
需远求,熟烂胸中,左右逢源。而且,兰姆在长期写作(包括书信)中自
然形成的语言风格,到这时也臻于成熟。凡此种种,熔铸成他这一路既
不同于古人、也不同于当代作家的作品:总的情调是怀旧的,笔法则是
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兰姆耽读十七世纪英国散文名家伯尔顿和勃朗的作品,酷爱莎士
比亚的戏剧和弥尔顿的诗歌,浸淫既久,在写作中不免常常加以引用,
古词古语时时出于笔下。他的思路和笔法看来有些古怪。但是,他这
古怪的笔法只是一层语言外壳,像蜗牛的硬壳一样,包藏着一个有血
有肉的软体。细心的读者对照兰姆的生平,透过他那仿古的文风,他
那特别的用语,以及他那迂曲的思路,不难看出在这语言硬壳下所包
着的“文心”,亦即作者的心,看出来他是一个苦人,也是一个好人,他
的随笔乃是一颗善良的心里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四
本书从两集《伊利亚随笔》中选译文章三十二篇,可以大致代表兰
姆所写的各种题材的随笔作品。关于每篇文章的内容和背景,各篇的
**次看戏①
在十字庭院②北头矗立着一座正门,就建筑而论颇有与众不同之
处.可惜地位衰落,如今只能派一个印刷厂大门的用场了。看官,倘若
你年纪尚轻,也许还不知道这座破旧的大门原来是加里克的祝来剧
院③正厅的人口——它,就是那所古老剧院的孑遗。每当我从这里走
过,自己进这座门**次看戏的那天晚上的情景就重现眼前,而算一
算,四十年的时光已经流逝了。记得那天下午,雨下个不停。看戏的
条件(大人和我一样)是:雨停才能去。我趴在窗口,直盯着院子里的
水坑,心卜卜地跳,因为大人告诉我:水坑不起泡就表示雨停。我记
得,一看见水珠*后进溅了一下,我是何等高兴地马上跑去报告。
我们是拿着我的教父菲——④送来的免费优待券去看戏的。他在
霍尔本街⑤费瑟斯通大楼拐角处开了一家油店(如今字号叫戴维斯)。
菲——身材高大威严,爱说大话,派头高过他的身份。那时候,他跟喜
剧演员约翰·帕尔默⑥有交情,连走路的样子、举止态度仿佛都模仿着
他;自然,说不定帕尔默的风度倒是从我教父这儿学去的,那也完全可
能。谢立丹⑦也认识他,还来拜访过他。谢立丹年轻时,他**个妻
子——那美丽的玛丽亚·林利从巴斯⑧的一所寄宿学校跑出来跟他
私奔之后,他们首先来到我教父在霍尔本的住所。那天晚上,他偕同
他那情投意合的伴侣到来的时候,恰好我父母也在场——当时正四人
围桌打牌。所以,从这两方面的交情来说,无论哪一方面都可以表明:
我教父随时都可以从当时的祝来巷剧院弄到一张优待券。我还听他
说:多年来,他一直每天晚上给那个剧院的乐队席和各个通道供应灯
油,而他所得到的唯一报偿就是谢立丹大笔一挥、亲自签署、慷慨赠
予、不值几文的许许多多的这样的小纸条——能如此,他也就心满意
足了。因为,在我教父看来,能与谢立丹成为莫逆之交——或者只是
一厢情愿的莫逆之交,要比金钱更为贵重。
菲——是一位绅士派头十足的油店老板:他说话夸夸其谈,待人
又彬彬有礼。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让他一说,总要卖弄一番口才。有
两个拉丁字,他经常挂在嘴边——油店老板一开口就说拉丁文,听起
来多么新鲜!——可是,后来我多少有了一点儿学问,就看出他的破
绽。原来,这两个拉丁字,准确地说,本是vice versa⑨,但是经他竭力
简化,或者说英语化的结果,竟念成了verse verse⑩——对这个,我小
时候听起来尽管肃然起敬,在我已能直接阅读辛尼加和瓦禄的今天,
可就不敢恭维了。但是,依靠他那威严的风度和这种混念一气的拉丁
文,他竟在教区内获得了圣安德鲁斯教堂所授予的*高的(虽说也是
短促的)荣誉。
他这个人已经去世了——我写这么几句对他表示怀念,不单单为懋
了我*初看戏时他送来的那些优待券(那些小小的灵符——那些小
小的钥匙,表面看来微不足道,却为我打开了比天方夜谭还要神奇的
乐园!),而且也因为根据他遗嘱中的眷顾,我才得到了可以称为我自
己的唯一的一块地产——它,坐落在赫特福郡,在那大路附近的风光
旖旎的普克里奇村。当我远道而去享有这笔财产,站在自己的土地
上,馈赠者那仪表堂堂的姿态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于是,(此时的得
意心情,何必再隐瞒呢?)我在我那四分之三英亩、当中还有一所宽敞
宅院的地产上,高视阔步,走来走去,心里想道:苍天之下,迄于此地中
心,一切悉属于我矣。后来,这笔地产转到了更精明的人手里——也
只有土地经营家才能将它加以重建。
在那年月里,剧院发的有正厅优待券——后来,不知哪个煞风景
的经理把优待券取消了,真是该死!——拿到一张优待券,我们就去
了。记得,我们还在门口等了很久——唉,什么时候能够再做一次这
样的等待者才好!——我说的不是现在剩下的这道门,而是在这道门
和内部的另一道门之间等待——还听见了水果的叫卖声,那是戏园里
不可缺少的伴唱。根据我回忆中的印象,当时剧院里卖水果的女贩子
流行的叫卖声是:“买橘子!买糖果!买张戏报吧!”——“买”字要念
成“卖”。我们走进去,迎面是绿色的幕布,在我想象里,它遮着一片天
空,那是立刻就要展现的——我紧张地、屏声息气地等待着——在罗
氏版的莎士比亚全集《特洛勒斯和克莱西达》一剧前面的插图上,
我看到过类似的场面,即:有戴阿米德在场的营帐一场——而以后,只
要见了那幅插图,我总想起那天晚上看戏的感受。那时候,突出在正
厅后座上面的包厢里坐满了衣饰讲究的贵妇人;伸延到地面的壁柱上
涂着一种闪闪发亮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仿佛柱子被裹在玻璃
中间,根据我那朴素的幻想判断起来,好像是糖——然而,在我想象昂
奋驰骋之中,它失去了卑俗的性质,看起来又像是某种华贵的糖果。
*后,乐队席里灯光一亮——“美丽的曙光女神”出现了!**次铃
声响了。它还要再响一次——但我熬不住了,只好闭上眼睛,把脸埋
进母亲怀里,听天由命。第二次铃声一响,幕布拉开——那时,我不过
六岁——演的戏是《阿尔塔克塞尔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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