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维新史

日本维新史

作者:(加)诺曼 著,姚曾廙 译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年:2008-04-01

评分:4.5分

ISBN:9787807206699

所属分类:历史文化

书刊介绍

日本维新史 目录

**章绪论
第二章明治维新的背景
**节封建制度的衰颓
第二节打破海禁
第三章明治维新
**节封建势力和商人联合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藩独占制及其对封建势力与商人关系的影响
第三节资本主义输入各藩
第四节封建势力和商人的联盟与明治维新
第五节在藩政改革运动中现代官僚阶级的诞生——长州藩之例
第六节明治初年的农民运动(1868—1877年)
第七节作为明治维新领导者的下级武士
第八节因征韩论而引起的分裂
第九节同政府的继续对立终酿成内战
第十节明治政府的反封建政策、对封建诸侯和地主阶级的态度
第十一节结论:制约日本成为现代国家的诸因素
第四章初期的工业化
**节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第二节分工
第三节资本积累
第四节欧洲重商主义和日本重商主义的比较
第五节日本银行资本的优越地位
第六节外国资本在日本初期工业化中所发生的作用
第七节战略性工业的沿革和影响
第八节在军事需要制约下的日本工业化的出发点
第九节工业政策的变更和国营工厂转让的法律规定
第十节关键性工业和官僚阶级
第五章土地改革及其社会后果
**节土地私有的趋势
第二节1873年的地税改正
第三节农民的丧失土地
第四节日本农民丧失土地及其影响——日本与英国的对比
第五节日本农业零星经营的原因及结果
第六节日本佃农的社会性质
第七节停滞的过剩人口问题和劳动市场的形成
第八节国内市场的形成及其限制
第六章政党和政治
**节第二期农民运动(1877—1883年)和自由党的诞生
第二节初期政治团体及政党的概况
第三节政府对待政党的政策
第四节1884年自由党解散后农民反抗的新转变
第五节国家权力的强化:1889年的宪法
第六节政党和议会
第七节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
第八节为了国家独立,如何不可避免地走上扩张的斗争
第九节自由党反对派的立场和日本政府内部“军政之间”的问题
结论
明治史参考书目提要
西文书目
日文书目
西文杂志论文
中文论文
日文杂志论文
日文名词及成语注释

日本维新史 内容简介

这本书没有按照编年记体裁而是夹叙夹议地一直叙述到了日俄战争时期。
《普茨茅斯条约》是日本跻身于大国之列的标志。就本书的主题而言,日本进步的这个里程碑的标记恰好是结束本文的一个方便之点。在我搁笔的这个地方,正是日本既兴奋于胜利而对于前途的困难尚存戒心,既怯于过去三强国干涉之类的屈辱而又初次意识到自居于大国地位的那个际会。这同一个国家在仅不过半个世纪之前还苦于对封建内耗的派系斗争,物质财富甚为缺乏,并且受着西方列强炮舰的威胁,甚至于攻打。这种急遽的变化为日本赢得了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各国的由衷的惊叹。

日本维新史 节选

第二章明治维新的背景
**节封建制度的衰颓
成为明治维新及嗣后年代之特征的*显著现象之一,就是从封建社会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的速度。这种速率虽为当代的新闻记者和旅行家所注意,但并未给予任何说明。这个问题不是被置诸不可知之数而不加过问,就是被引据作为一个聪明的学生敏于学习其师傅传授的一个榜样——这既是对日本人不公平而对西方人又未免过誉的一种见解。
日本之所以比较容易地打破了封建经济的枷锁,至少一部分可以解释为下述两个过程偶然相结合的结果:(一)封建社会的内部危机;(二)西方列强的压力。既然这种速度的时间因素已经在日本的社会和政治结构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那么重要的便是要研讨一下明治维新所处的环境,以探明何以内部的衰颓和外部的压力合而缩短了那段阵痛期——在中国的场合下则是令人不胜其苦之长的一段期间。
德川封建制开始于17世纪初期,那时德川家康已经在日本的大部分领域内确立了他的家族的霸权并在本州、九州和四国这三大岛上发挥起间接的支配作用。德川家康(1542-1616年)是建立了一系列将军政府或世袭军事独裁职位的*后一个幕府,这个*大的封建家族一面凭它来行使政治权力,一面又以适当的恭顺委婉的说辞将天皇和宫廷委之于京都的僧庵生活的幽禁之中。幕府是源赖朝的朝廷(1147-1199年)所建立的一个个别权力机关。朝政为苏我氏、藤原氏或平氏之类的一些权门所把持的情形,在日本的历史上虽然屡见不鲜,但是幕府却意味着将天皇及其宫廷的实权剥夺殆尽的一个公然分立的政府。所以维新无疑是废止以天皇为主权者和以将军为统治者的二元制,而恢复天皇既是主权者又是统治者的早期制度。
这种后期的封建制代表历史上拟将社会凝固在严格阶级身份制的形态中的*有意识的企图之一。每一个社会阶级及其中的每一个阶层都各有其本身的条规,举凡衣着、仪节及行为等细枝末节无不订定在内,各须严格遵守,违者严惩不贷。即令用封建标准来衡量也是非常严酷的刑法,对武士和对庶民是有差别的,德川政府以一切所能想到的方法来加深差别,加深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相对优势或劣势。德川统治者无论在外交还是内政政策方面对其本身的封建人生观的关心,和他对本国商业阶级的需要及利益的关心相比,都显得极为敏感。一面为了防范欧洲人或通过贸易或通过天主教传教士的阴谋而攫取政治上的支配权的一切危险,一面由于他们本身的那种贸易与农业的相对价值的重农主义说的逻辑推论,德川当局在1624年将西班牙人驱逐出境,在1638年又将葡萄牙人驱逐出境。在1640年以后,一切外国人和外国贸易都被逐出日本,唯在出岛(长畸)上保留了一个小小的贸易根据地,准许荷兰人和中国人在严格的监视下居留在那里,并许以有限的贸易权。1637年,幕府禁止一切日本人出境,违反这项法律的,一俟回国即处以死刑。为厉行锁国政策,每艘船的容量限制不得超过五百石(每一石约等于五个美国制的蒲式耳)。德川政府就这样试图封锁日本而防止外国思想的气息来搅扰封建气氛。
在身份制的金字塔的顶端是德川家和尾张、纪伊及水户那三个支系,它直辖的领域约占国土的四分之一,江户(政府所在地)、堺(大阪)、京都(皇宫所在地)和长崎等大商业中心都包括在范围以内。它的主要财源是贡米,在二干八九百万石的总产量中占八百万石之多。矿山的开采和各种专卖权的颁给也是一个有利的收入来源。日本其余四分之三的土地则由大名或封建领主加以分据。凡自始和家康站在一方并为德川世袭家臣的谱代大名共一百七十六家,他们都受到家康的照顾,幕府的一切高官显职都委由他们担任。在决定性的关原之战而后方才归顺的那些大名,包括长州的毛利、萨摩的岛津、仙台的伊达和加贺的前田等*富足的领主在内,共八十六家,统称之为外样大名或“外”藩。“外”藩不得分担幕府中的任何责任,而另一面则准其对于藩政行使半自治权。
幕府或将军府以一种巧妙的制衡制度来保全它自己:一面在外藩(外样大名)之中配置世袭家臣(谱代大名),一面则实行第三世将军家光在1634年所集其大成的参观交代制度或人质制度,依照这个制度,凡大名都必须在他们的领地和江户交互居住,当他们回到封地去的时候,须将他们的妻子和家属留在京城作为人质。藩与藩之间的一切交往都是犯忌的,旅行则以严格的护照制度加以限制。侦查制度的规模是如此之大,以致逸闻和俚谚一直留传至今,这是它加诸人民意识上的深刻烙印的生动证明。大名家族间的联姻,首先须由幕府批准;城壕非得幕府的许可才能修筑;如须修缮,则改建的建筑计划须送呈江户。大名禁止和京都的宫廷发生直接接触;甚至天皇也是在严密的(虽然是恭而敬之)监视之下,他的活动和各种仪节都由幕府所订的规章严加限制。种种财政负担都加在大名身上,使其库藏经常空虚;幕府也可以命由某一大名承担一个庞大的工事,从而将他的财政消耗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于在封建制度之下,“金钱触发战争”这句格言也是照样适用的。幕府以一切手段来削弱和分化大名,但却有充分的理由对于萨摩的岛津氏、长州的毛利氏和肥前的锅岛氏等西南强藩心怀戒惧,他们在关原之战以后,抗不归顺家康固嫌力有未足,但幕府若欲冒险对他们的半自主地位加以正面攻击,则其势力尚嫌太大。
在这些外藩之中*可怕的是南九州的萨摩藩。距离幕府的权力中心既远,四面又为对德川抱同样敌意的诸藩所环绕,复拥有封建日本的*大财源之一和以乡党心强、战斗力大闻名的士兵,这个藩是毫不讳言对德川的怨愤的。在使用和制造现代武器上,萨摩是一个先驱者,而且它不顾对外贸易的禁令,以琉球群岛为根据地,维持和中国的通商关系。既因对外贸易而致富,又几乎为海所环绕,萨摩藩向往南方海上输入的文明实有胜过遥远的江户。由于贸易资金的累积,由于以军事用途为主的西方工业的初步输入,并由于对幕府的憎恶,这个藩之所以在长州、肥前和土佐等其他三个西南藩的支持下而成为进攻德川政治霸权的先锋,在历史上绝不是偶然的。
居于将军和大名之下的是武士,武士以所领的禄米为代价而效忠于他们的领主。在分权封建制的初期,大多数武士是耕作者,战时追随领主,平时则在各自的田地上耕作。随着军事制度的革命——火器的使用和从而产生的以坚强堡垒进行防御的必要——武士都集中到了城下町,因而将他们的田地交由农民去耕作。武士和农民的分化经丰臣秀吉予以加强,他所进行的1587年的刀狩,减少了农民暴动的危险,但也加深了农民和佩刀武士之间的阶级差别。这时完全脱离了生产机能的武士,以随时奉领主之命进行战斗为代价而领取禄米。但是德川幕府建立以后的长期和平,消磨了武士的尚武精神,使他们的存在成为赘瘤,所以他们实际上变成了寄生阶级。靠武士支持的幕府却竭力称扬武士道并予武士以高于其他一切阶级的优待,但是当他们的特殊地位越来越明显,而他们的禄米又为穷困的大名所裁减的时候,他们越来越动摇的精神削弱了他们的效忠而使他们变成为浪人(因其既无所效忠,又无固定职业,故有是称)。许多浪人居住在城市里,学习西方语文和科学,这样就将日本开放为世界智慧的先驱,而同时很多浪人对于步步尾随他们的幕府都心怀憎恨,因而成为维新的*热诚的斗士。
财政收入依靠农民、防卫保护依靠武士的幕府,对于町人阶级或商人阶级则极其轻视,把他们置于社会的*底阶层。他们被看做是不惜以任何方法赚钱的一个非生产的狡猾阶级。当局以无数的限制加以拘束:他们的服装式样、鞋的穿着、伞具等之类的事物以及其他干百种细枝末节都由法律加以规定。政府甚至不许商人用一个和大名相似的名字,也不许商人住在武士住家的地区中。事实上,没有一个封建贵族比德川的道德家和立法者对赢利和赢利者更加厌恶了。德川的行政法典中甚至有著名的格杀勿论权的明文规定,即武士杀死庶民而不论罪的特权。尽管日本商人阶级受到重重的社会束缚,他们日益增长的经济力量却使奢侈取缔令和奢侈害人的道德论都形同虚设了。虽然官方把他们置于社会的*低层,而商人阶级在货币经济逐渐取代自然经济或米谷经济的一个封建社会里,却逐渐取得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个过程因农业和制造业生产力的提高已经成为势所必趋了,反过来它又促进了以货币为流通手段的商业中心和城市的发展。随着参觐交代制度而来的交通的迅速发达,大大助长了商品的流通。城市和运输业的发展是市场扩大的先声,随着市场的发展,工业和商业的专业化自然应运而生。在德川时代,生产者和贩卖者是严格划分的,由于幕府有颁布限制各社会集团活动的法规的趋势,商人便组成了少数的大规模独占批发机构(问屋),它们备有严格的组织章程并享有一些特权,为求取得特权,须缴纳给幕府一笔特许税,所谓运上(即“谢礼”)和事实上为强制借款的诸如冥加金和御用金之类的临时税。商人阶级勃兴的*重要结果之一就是大名和武士阶级对商人依赖的日益加深。因上述的经济发展而更加都市化的这些以米为收入的封建阶级,感觉到不能不把他们的米变换成货币。为此,武士特别是将军的家臣——旗本同米经纪人阶级(札差)发生了商业关系,同时大名则往往在大阪和江户建立大仓库,而交由财政代理人(藏元)去管理。这个商业资本阶级的经济抬头在社会上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许多当代人氏记录下如何富有的商人被收为武士家的养子,以及如何穷困的武士乐意借婚姻或收养关系而厕身于商家的情形。封建阶级之融合于若干比较有势力的商家,是日本社会史上一个极重要的现象,下节当详加叙述。在这里我们只须指出下述一点便足够了,即有这样一个名义上居于社会*底层的商人和放债人阶级,竟然从封建制度的罗网里漏网出来,甚至在许多藩的藩政里占据了要津。虽然如此,德川的对外贸易禁令,连同因封建的偏见而拟订的种种细枝末节的限制,足以羁延日本商人阶级的发展,特别是在资本积累方面,在这一点上它远落后于17及18世纪英国和荷兰的大贸易公司。町人的经济活动不能不蚕食封建制度的基础,从而引起了幕府的露骨仇视,这种情绪,举例来说,从没收著名的淀屋=三郎卫门之类的豪奢米商的财产上表露无遗。虽然商人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来说,是和封建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不会有意识地去进行推翻那个制度的斗争,但是专制的德川政权所设的种种限制却使大部分商人不能予以支持。当维新之际,一个新政府的出现已经有了可能,而且许给他们以经济范畴内的较大自由的时候,这个商人阶级便以慷慨的捐助去竭诚支持反旧政权的斗争了。但是,如下文所述,他们却安于在斗争之中扮演一个配角而已。
作为这个封建领主、武士和商人的社会支柱的是农民。小规模的农业既是各藩的也是幕府的经济基础。因此,封建统治者着力于奖励农业的增产。在消极方面,这种努力表现为禁止农民离开本村:早在1643年,幕府就禁止土地的卖绝,这表示出它有制止消灭小独立生产者的意向。禁止分地的法律是基于同样的戒惧心的——非面积一町步以上,产量至少达十石的田产不得分割。在积极方面,奖励农业生产是采取告诫、改良农业技术和加强行政控制等方法的,总之,经济和政治压力兼施并用。“加在农民头上的捐税要重到让他们不死不活的地步”那句尽人皆知的话,表示出德川农业政策的特性。生产物的分配历来是按“四成归王、六成归民”(四公六民)的比率的,但是领主以高达五五甚至七三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情形也并非罕见。随着领主对于货币的需要增加,他对于农民的诛求也益行苛刻,甚至往往要求一部分贡赋以现金缴纳。对于以其大部分生产物纳作租税的农民来说,丰年租税愈重,凶年则不免于饥饿。此外,由于货币经济侵入农村,农民不再能够单靠物物交换来取得他所需要的一切物品了。对于像日本的这样一种集约的农业制度来说,农民必须按照除农民之外的全国所有各阶层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形下不断高涨的价格去购买肥料和农具。在许多场合下,农民不得不以土地为担保而舍命去向高利贷者进行借贷。所以,高利贷者的绝好机会并不是靠了农民的富裕,而是靠了“亚细亚式的”悲剧,一旦不能履行高利贷者的条件,农民就会被迫放弃名义上仍旧为其领主所有的土地的永佃权;但是这时高利贷者在法律上变成为负责缴纳贡赋的“耕作者”了,于是他又来加重农民的负担,以便一份净利落到他自己手里。这样货币经济侵入农村使土地集中到了少数人手里并使小佃户的增加有了可能。土地买卖虽在禁止之列,然而土地的转让或抵押却有各种不同的方法。因而在统治者(封建领主)和被统治者(农民)的单纯关系之间,另一种因素(高利贷者)插足进来了。成为日本农村中常见的人物并且迄今仍在社会史上扮演一重要角色的高利贷者,往往是已经兼并了大批地产的旧家中的一个富有农民,但是大多数高利贷者却是兼营农业和商业的村民。所以在照例苛重的封建负担之外,农民这时又背上了新地主——高利贷者阶级的强取豪夺,这个阶级的实力日益强大,一直到它的势力成为土地改革的辅助因素的维新时为止。我们姑且浏览一下德川著名的行政官,老中松平定信(1758-1829年)所列举的农民的负担(这里将他的报告作了相当的删节):“对农民的苛征约占其产量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七十。其他的捐税是不胜枚举的——诸如场圃税、家屋税、窗户税、按年龄课征的幼女税、布税、酒税、榛树税、菽税、麻税……如果农民在他的茅舍内增建一间房屋,税亦随之而至……常税是米一石和帛一缣,但实际上由于贿赂和勒索,几乎不止三倍。收获时,官吏巡回视察,并且住宿在民家。倘使招待欠周,则不是增加税额就是强征这一家的劳役。税往往预征若干年,其他种种形式的勒索和诛求是笔难尽述的。”
徭役,一如赋税,是五花八门的,但是*为苛扰的也许莫过于助乡制度,即为驿递或邮务而征发人马的一种制度。凡不能供应定额人马的村庄,即责以极高的劳役代金。这只是农民水深火热生活的一方面而已,他们的生活条件,丰年已苦不堪言,凶岁则更是牲畜不如。那么就无怪即令保守的农民也被逼去反抗进一步的剥削了。这种抵抗形成消极和积极的两种形式。所谓消极的形式,就是指溺婴或堕胎的习惯而言的,这种习惯流行之广致使德川立法者行政上的精明或儒教的伦理丧失威望不少。另一种消极抵抗的方法就是农民向城市中逃亡,特别是在饥馑的年月中,当局试图加以制止,但无济于事。积极的反抗自然是指叛变而言——这是低于生存水平的生活条件迫使农民去作孤注一掷的*后手段。随着农村危机的慢性化,这类叛变也就更加频繁、更加激烈了,往往有几处地方的农民一齐参加进去。在幕末时期,已经成为风土病的这些叛变,可说已将封建制度的力量削弱到了使倒幕的政治运动大有必操左券之势的程度。
独立农业生产者的没落和货币经济的勃兴使幕府和诸藩的财政状况更加恶化,并终于将它们逼入破产之境。这同一过程也使得封建家臣集团贫穷化了,他们往往抛弃了他们的领主,而变成为如上文所述的浪人、暴徒、土匪和冒险家,或变成指望为他们重建祖国的意愿从国外得到一些启发的忠实的倒幕爱国者和学者。这些虽然贫困然而骄傲的家臣们的怒吼帮助扩大了反对严格阶级身份制的不平之鸣,并且表示出他们不论对于大名还是将军这类领主的忠心已经崩溃到了何等程度。由于下级家臣同藩政或幕府当局的这种摩擦的尖锐化,*终成为一种政治斗争。这些家臣从世袭的臣仆地位降到了仅仅领取禄米的雇用人员的地位,而且禄米又所余无几,甚至往往连禄米都根本取消,竟落到完全无以为生的地步,这样他们转而反对既挫折了其名利心又危及他们社会安全的严格的幕藩制度,也就是理所当然了。经济不安定的腐蚀作用破坏了封建的主从关系,并使得从一向被尊重的地位中排斥出去的那些武士们自然要去寻求值得他们献身和牺牲的更高、更普遍的象征了。这个下级家臣的团体在倒幕运动中发挥了先锋作用,并且在维新之际,其中*坚定的领袖人物辈出,他们中间有许多人甚至在幕府失败以前就起而反对褊狭的愚民政策和政治压制,并努力唤起日本的国民自觉了。这些下级武士和浪人,在受到西方侵略威胁的刺激而和从尊王转为攘夷的那种口号结合起来的时候,*为大声疾呼,不遗余力。虽然尊王的口号是对于幕府的不信任感给予*有意识的表达,攘夷却成为战略上*有效的口号,因为它既可提供给公然造反的倒幕运动以合法的外衣,同时又可激起事端,而陷幕府于对外纠纷之中。
……

日本维新史 作者简介

诺曼·赫伯特(E.H.Norman,1909-1957)加拿大外交官,哈佛大学东方学博士,著名日本史学家。本书根据其哈佛大学博士论文扩充撰成,是日本维新史研究的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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