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

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

作者:梁茂春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年:2008-04-01

评分:5分

ISBN:9787509701454

所属分类:人文社科

书刊介绍

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 作者简介

梁茂春广西武鸣人,1 98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社
会学系研究生班.1988~1994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
政策研究室研究人员,1 995~2000年为广西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 998~1 999年在美国Duke大
学社会学系、亚太研究所做访问学者,2000~2003年在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攻读民族社会学专业的
博士研究生.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现任暨南大学管
理学院副教授。曾于《民族研究二》、&nb

跨越族群边界-社会学视野下的大瑶山族群关系 节选

nbsp; 言
现在的联合国成员有近二百个主权国家,它们成立的时间和
历史各不相同,但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都包含了不同族群,其
中有些带着传统帝国中的土著部族色彩,有些则带有现代公民社
会的少数族群色彩。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导致了各国之间在资源、
产品和劳动力市场上的激烈竞争,也催化了各国内部不同族群之
间因发展水平不平衡而带来的内部竞争,介入他国内部“民族主
义”分裂活动也成为国际竞争中用以削弱竞争对手的有效手段。
在这样的发展情势下,各国之间的矛盾和各国内部的族群关
系也必然成为当今世界人类社会*复杂的社会与政治关系之一。
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发生的社会冲突、内战和国家之间的
战争大多与族群矛盾和“民族分裂主义”相关。正因为如此,
族群关系也就成为各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关注的研究专题。而以
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规律为主要研究专题的社会学,也就必然对
族群关系问题给以极大的关注。各国社会学家们在研究种族、族
群关系和民族主义等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无论在基础理论、研
究方法还是在经典案例方面都有一定的积累,这些都值得中国学
者借鉴。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学作为一个学科被取消。但
是从民国开始,国人就在讲“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已经认识
到中华民族是一个由许多不同群体共同组成的一个政治实体。中
国有那么多的少数民族,因此对民族问题的研究还是必须继续
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国际形势下,新中国政府接受了斯大林
民族理论和苏联以少数民族为对象而设立的许多制度和政策,为
此要参照苏联模式来进行“民族识别”、划定和建立民族自治区
等工作,这些工作还需要学者们的参与。所以当时许多过去从事
社会学研究的老一辈学者们被调到新组建的中央民族学院,让他
们来参与“民族研究”。这一教育体制与人事的大调整,也是
1952年仿照苏联教育体制而实施的“院系调整”的组成部分,
当时原有各综合性大学被“肢解”为不同侧重的专科性院校,
民族研究和少数民族教育也成了一个独立的专科体系,那些*著
名的老一代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们如吴文藻、潘光旦、费孝通、
林耀华等,也就这样被调到中央民族学院去从事民族研究工作。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1952年“院系调整”中的这一学科
调整和人事变动,实际上一直影响到了今天中国大学的学科结
构。直至今日,中国主要的综合性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
学、中国人民大学)都没有设立研究民族问题的专门学科或研究
机构,似乎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民族研究就成为各民族大学
的专有研究领域。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亿人,少数民族自
治地方的总面积约为全国陆地领土面积的64%,西藏和新疆等
地区的民族关系复杂而尖锐,但中国*著名的综合性大学里却不
设民族问题的研究机构,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教学和研究队伍,这
是十分不正常的现象。相比之下,在美国所有的**大学里,都
设有种族和族群研究中心,几乎所有大学里的社会学系都拥有专
门研究种族和族群问题的教授,都给学生开设相关的课程。自
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各大学都逐步
摈弃了前苏联的办学模式,逐步恢复为综合性大学,但是各所著
名大学似乎对民族研究仍然缺乏兴趣,在机构、课程、教师队伍
的配置上依然空缺。这与中国汉族占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
而这些大学的校址都位于汉人占绝大多数的东部大城市的地理人
文环境相关,也与民族院校这一系统仍然独立存在相关。
在日常接触与交谈中,我们时常可以感到汉族大学生和汉族
广大民众对于我国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习俗知之甚少,对
各少数民族为祖国的形成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知之甚少,许多人
甚至可以说缺乏有关我国少数民族的基本常识。随着当前改革开
放的深入和劳动力流动的加强,东部许多汉族流动人口来到西部
少数民族地区,在沿海大城市也时常可以看到来自西部的少数民
族成员在从事各种经济活动。而社会民众中普遍缺乏民族文化和
民族历史的知识,缺乏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知识,这种情况下
在族际交往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文化误解,甚至会导致一些本来完
全可以避免的矛盾,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老一辈社会学者及时地察觉了这一情况并在新的形势下积极
推动民族问题研究。费孝通教授1985年来北京大学创建了社会
学研究所之后,申报的两个国家社科基金“八五”重大课题中,
有一个就是“边区与少数民族发展研究”,特别关注边疆地区少
数民族的发展。他申报的教育部“九五”重大课题是“中华民
族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他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
局”理论,也已经成为指导中国民族关系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
在费老的引导下,我逐步感到中国的民族问题确实非常重
要,同时我也注意到综合性大学普遍忽视民族问题的教学与研究
工作,因此我自1987年到北京大学任教以来,一直在社会学系
开设“民族社会学”课程,指导民族社会学方向的研究生,希
望能够在这个领域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由于我国各少数民族地
区的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我特别注意招收来自少数民族的学生,
他们来自于边疆偏远地区,对自己民族的发展前途十分关心,也
渴望能够通过在大学里的专业学习来思考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规
律。我想,如果我们能够培养出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青年学者,
他们热爱和关心自己本民族的发展,同时也热爱中国这个民族大
家庭,积极维护祖国统一,他们通过学习理解了世界各国民族关
系演变的历史和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拥有很好的学术素养和很
强的研究能力,那么他们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和学术舞台上将发
挥特殊的作用,并对本民族的知识精英阶层和年青一代产生积极
的影响。这些年来,我指导的博士生中有蒙古族、藏族、维吾尔
族、回族、满族等,他们都学习得非常刻苦,论文也都写得十分
出色。
梁茂春来自广西的一个汉壮通婚的家庭,能够讲壮语,也十
分熟悉家乡的壮族社区。在与他讨论博士论文选题时,我*初曾
希望他能够选一个研究广西汉壮关系的题目。但他特别有兴趣的
是去调查大瑶山的族际通婚。瑶族是我国南方的一个很有特色的
族群,费孝通先生当年**个田野调查的地点,就选择了大瑶
山。我从未去过瑶山,但听了梁茂春对当地族群关系特色的介
绍,也逐渐引起了我的兴趣,*后我们确定了以大瑶山的族际通
婚作为他论文的选题。
在我们研究一个地区的民族关系时,为什么要选定族际通婚
这个具体领域呢?这是因为在衡量族际关系及其演变时,族际通
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社会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注重实证研究性的学科,在分
析社会变迁时,主张用事实和数字来进行论证、推出结论。所以
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关系究竟如何?是在向关系和谐还是向矛盾
激化的方向发展?这些问题并不能通过单纯的理论思辨来回答,
而必须通过客观的指标体系和量化的调查数据来加以说明。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学者王桐龄就在他的《中国民族
史》里总结了显示历史上民族融合同化的几个方面:(1)各族
杂居;(2)族际通婚;(3)更改为他族姓名;(4)跨族领养;
(5)改为他族服饰;(6)互学语言;(7)接受彼此的价值伦理
(王桐龄,1934:4—11)。西方社会学家们在他们的调查实践和
理论探索中,也提出了用以测量族群关系的变量体系。美国社会
学家戈登(Milton M.Gordon)在1964年提出衡量族群关系的7
个方面:(1)文化同化;(2)结构同化;(3)族际通婚;
(4)身份认同;(5)观念偏见;(6)行为歧视;(7)价值观和
权力分配(马戎,2004:203—2儿)。无论是在王桐龄还是戈登
提出的这些方面当中,我认为*重要的衡量指标是族际通婚。首
先,族际通婚本身是一个可统计计算的客观指标,同时这个指标
*集中地体现出两个族群作为整体是否真正在相互交往中处于融
合状态,即是否出现两个族群的血缘融合,因此族际通婚是衡量
族群关系*重要的、总结性的指标。
我们假设在某个地区居住着两个族群集团,它们之间在什么
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一定规模并占相当比例的族际通婚呢?*重要
的条件包括:(1)两个族群间的文化同化已经达到较高程度,
语言交流没有障碍,宗教互不冲突或至少彼此容忍;(2)两个
族群成员间有许多社会交往机会;(3)两个族群彼此之间没有
整体性的偏见与歧视行为;(4)两个族群之间不存在显著的
“结构性差异”即“族群分层”;(5)个人所在家庭与族群社区
对于族际通婚不予反对;(6)族际通婚在制度和法律上没有障
碍。我认为唯有达到以上这些条件,两个族群成员之间才有可能
发生较大规模的通婚,而较高的通婚率也标志着两个族群间的密
切关系和相互融合。通过对发生族际通婚的那些个体成员和保持
族内婚的个体成员之间的相互比较,加上对当地社区的社会经济
文化整体环境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判断社区环境对族际通婚发生
影响的程度,以及哪些因素影响了个体成员在择偶时出现对族群
背景的选择差异。
人们从理论上很早就认识到了通婚研究在族群关系研究中的
重要性。在20世纪50年代由政府组织学者开展的少数民族历史
社会大调查中,曾记录了不少当时采访到的各地族际通婚的现
象,后来发表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中
(马戎,2001:170—174)。但是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以量化
分析为主要手段开展族际通婚研究的,在中国社会学界并不很
多。由于中国族际通婚的量化研究较少,所以我在自己的研究中
有意地关注这一专题。1985年我以人口迁移与族际关系为主题
在内蒙古赤峰开展的问卷调查(2100户),1987年我在西藏开展
的以社会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问卷调查(1300户),都关注了族际
通婚问题(马戎、潘乃谷,1988;马戎,1996:320—323)。
在对影响族际通婚的各类因素进行梳理和编组时,可以大致
分为宏观层面和个体层面两大类。在宏观层次上又可分出4组变
量:(1)族群基本特征(语言、宗教、习俗差异等);(2)历史
关系特征(群体性偏见和矛盾);(3)两族共处特征(居住格
局);(4)政府的民族政策和对待通婚的政策(优惠政策等)。
而除了族群整体性的各类特征和影响因素之外,微观层面的个人
社会经济特征(如个人的族别、 性别、年龄、家庭背景、受教育
程度、职业、收入等)在分析族际婚姻时也不可忽视。在一个区
域或社区开展族际通婚调查时,为了分析发生在不同区域、不同
族别、不同年代的族际通婚,还有许多因素(如具体的通婚时
间、地点、对象等)同样值得注意(马戎,2004:434—438)。
正是在前人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梁茂春进行了大瑶山的族际
通婚调查。他在2002年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在大瑶山11个乡镇
政府所在地完成了1771份有效问卷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涉及
了汉族、壮族和瑶族的5个支系,*后写成了以《社会结构、交
往态度和族群特征:大瑶山族际通婚影响因素分析》为题的博士
论文。本书即是在他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需要特别指
出的是,这是我国南方地区**次较大规模的以族际通婚为主题
的社会学问卷调查,仅这一点就具有开拓性的学术价值。在我国
南方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族群数目繁多,山区各族群众居
住在不同的海拔地区,长期混杂居住,经济交往频繁,文化语言
互通,这些方面的特点与内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区的民族格局
模式差别很大,因此大瑶山的族际通婚也必然有着与北方和西部
不同的特点。
梁茂春在调查和问卷数据分析中发现,一个族群内部各部分
显示出十分不同的通婚特征,因此他提出了“族内异质性”这
一概念,并把“方言”作为测量“异质性”的指标,这是很有
地方特色的。语言是体现族群文化差异和文化转变的一个*重要
也是*敏感的指标。有点可惜的是,他没有把当地之所以会形成
这样一个语言(方言)使用格局的来龙去脉分析清楚,从中进
一步深入探讨各族群之间的文化互动关系。
从他这次调查的结果看,大瑶山地区壮族的族际通婚率高达
40.3%,汉族的族际通婚率高达58.2%,瑶族的5个支系中族际
通婚率在35.4%~67.4%之间。这表明大瑶山地区的族际通婚已
经是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1%o抽样数据计
算,并把男性女性通婚率加以平均,我国北方人口较多几个族群
的族际通婚率约为:满族46%、蒙古族42%、回族13%、藏族
8%、维吾尔族不到l%;而南方各族的族际通婚率约为:瑶族
27%、苗族24%、彝族20%、壮族16%(马戎,2008:14—
15)。人口普查抽样数据与梁茂春的大瑶山调查数据存在差异,
这说明大瑶山地区的族际通婚比邻近地区更为普遍,该地区的壮
族族际通婚比例明显高于壮族的一般情况,这一现象需要关注。
造成这一差别的原因可能很多,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探
讨。但是我想指出的一点是,梁茂春的调查对象选择的是县城、
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农村,这样一个调查范围包含了较大比例
的“非农人口”(41.2%),而且也是各族混合居住程度较高的
社区。从一般逻辑分析,这样的调查样本应该有比偏远村落更高
的族际通婚率。因此这一调查的代表性是具有一定局限的。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的民族关系问题具有特殊的复
杂性,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各个地区的民族关系都有各
自不同的发展历史,不同族群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也呈现
出不同的态势,而族际通婚仅仅是诸多需要调查研究的专题之
一。要想系统和深入地认识和理解中国各地的民族关系,需要许
多学者在各地区长期从事实地调查研究,不断地积累基础性的调
查研究素材,分析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类因素,逐步归纳出各族之
间的共性和各自的特色,这样才有可能描绘出中国民族关系的一
幅整体图画和发展轨迹。我们每天所从事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
梁茂春的这次大瑶山族际通婚调查,都是在做这些资料收集和素
材分析的基础性工作。
我很高兴这本书能够正式出版,更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青
年学者在中国族群关系领域开展更多的实地调查和研究工作。学
术知识的大厦就是这样用一块一块的砖垒建起来的,每块砖单独
看起来都并不起眼,甚至难免会有一点瑕疵,但是几百块、几千
块这样的砖积累起来,就会出现一座漂亮的建筑物,每块砖的尺
寸彼此凹凸相嵌、色彩彼此交互辉映,让人赏心悦目。而为此贡
献出自己聪明才智和宝贵时光的研究者们,在欣赏之余也必会感
到宽慰。
马 戎
2008年3月5日于蓝旗营

第5章
族群平等地位的实现
历史文献和民国时期学者们对大瑶山的研究,都涉及了相
当多的有关族群地位不平等方面的内容。大瑶山历史上族群不
平等地位不仅表现在汉、瑶之间对富庶和贫瘠土地资源的分配
方面(历代王朝和汉、壮人常常以武力来维持这种不平等的分
配格局),亦表现为瑶族内部“山主”和“山丁”之间对生活
资源(包括土地、山林、水利等等)的不平等分配(“山主”
们往往联合起来通过“石牌制度”来维护其利益,占有所有的
山林、土地)。
1951年《大瑶山团结公约》的制订在政策上改变了各个族
群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消除了各族群之间的歧视现象。但50多
年来,他们之间在经济社会地位上是否基本实现了“事实的平
等”?族群之间存在的互不往来的消极态度是否也有所改变了呢?
这便是本章所要重点讨论的话题。
一 “山主”和“山T”:瑶族内部的不平等
把1951年作为一个历史分界线,是因为当年的8月29日,
大瑶山订立了《大瑶山团结公约》。以这个公约的订立为标志,
结束了自明清以来大瑶山瑶族各“族系”社会经济地位不平等
的状况。
在1951年前,“山主”指的是茶山瑶、花蓝瑶和坳瑶,他们
在大瑶山拥有土地、山林、河流的所有权,因为他们的男子蓄发
梳髻,所以又被称为“长毛瑶”。“山丁”指的是盘瑶和山子瑶,
他们一般不掌握土地、山林的所有权,只能靠批租山主的山地耕
种,过山垦殖生活,所以又被称为“过山瑶”。“山主”与“山
丁”本质上是两个阶级。虽然1951年前“山主”和“山丁”内
部已经有阶级分化,“山主”并不等于地主阶级,“山丁”也并
不全部都是贫雇农民,①但笔者还是按照族群来划分,以比较当
时各个族群整体上的结构性差异情况。
关于“山主”与“山丁”的形成,1956年和1957年广西少
数民族调查组编纂的《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了这么
一段:
“山主”和“山丁”是历史上形成的,在盘瑶之中曾听
到这样的传说:
“我们盘瑶先来瑶山。他们长毛瑶是后来的。我们是过
山瑶,斩木根、吃木尾,只种山不种田,吃过一山又一山。
等我们回转过来的时候,长毛瑶已经把山都号完了,要我们
盘瑶给他们交租,以后他们就成了‘山主’,我们就变成了
他们的‘山丁”’。
然而,长毛瑶方面却有另外一种相反的传说:
“我们长毛瑶先来瑶山,来到瑶山后就号山开田。盘瑶
是后来的,盘瑶来的时候,山都被我们号完了,他们只得向
我们批山来种。”
此外,在长毛瑶方面也有一种与盘瑶相同的传说:
“盘瑶先来瑶山,他们是过山瑶,斩木根、吃木尾,吃
完一山过一山,只会种山不会种田。我们长毛瑶是后来瑶山
的。来到瑶山就号山开田,山都被我们号了,以后盘瑶就得 1
向我们批山种。”①
从以上“山主”与“山丁”双方不同与相同的传说中,可
看出“山主”与“山丁”的形成决定于两个事实:一是谁先来
瑶山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是由于过山瑶的生产技术落后,长期不
能定居下来而未能占有土地,所以变成“山丁”。但是究竟哪一
个族系先来瑶山?而“山主”与“山丁”形成的具体过程又是
怎样的?这两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与研究。
将瑶族划分为“山主”和“山丁”,不仅仅是因为经济上不
平等,也是因为政治上的不平等。经济上,“山主”在瑶山中占
有全部*主要的生产资料——水田、山林、河流等等。“山丁”
除了*简单的生产工具之外,则一无所有,无论是砍山种地或者
是住屋的地基,甚至就是到河里捕鱼以及在森林中采猪菜都得向
“山主”纳租。以往“山丁”是受剥削、受压迫者,而“山主”
则是剥削者与压迫者。这种剥削与压迫是通过租佃关系实
现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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