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太平军为乱,孤儿张小辫误入年久失修的前朝贵妃墓,遇奇人、得奇书、历奇险,习得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原本只想发财求福的张小辫从此被卷入滔滔历史洪流,破解“造畜”谜团,率领“雁营”大战太平军……每每涉险,都有一只灵猫相助。这些深藏不露的贼猫真如它们的主人“林中老鬼”所言能将张小辫推向一场煊天赫地的大富贵,还是背后隐藏着一场始料未及的大阴谋?
诡异的情节布局,精巧的命运造化,人猫历险险中求胜,战争全景气势恢弘。
主人公张小辫的命运堪比韦小宝。
闻所未闻相猫之术,见所未见通灵神猫!
月影乌瞳金丝虎:此猫通体滚炭绸缎般的乌黑,从两眼到猫尾巴尖当中藏有一条金线,只在星月清光之下方可得见,乃是《猫谱》中有名有号的“月影乌瞳金丝虎”。正因有此金线相贯,所以此猫是正宗的两色灵州花猫。此猫精神非凡,擅能捕鼠,且终日不倦,有诗为赞:乌龙入眼穿金线,黑云罩体似墨染;爪藏锋锐能翻瓦,尾分七节会掉风。
渡水葫芦猫:此猫须毛俱长,毛为白褐两色,胡须分作金黑,头圆爪短,体胖如同葫芦,吞江吸海,遇水不沉,能潜渡长江大河,更可在水中捕食小鱼小虾,七天七夜不上岸,乃是隋唐时的名品古种。
长面罗汉猫:一身锦绣也似的花纹,生得呆头呆脑,憨里憨气,且尾长爪短,猫脸奇大,额上顶个“丰”字。此猫生来就是个佛陀的性子,金童耳、玉女腰、仙人背,虽然驯服木纳,但并非是不会叫唤的哑子猫。愚民无知,认定此猫妨主,是个降祸的太岁、耗气的鹤神,所到之处,总有灾殃出现。其实不然,它能见凶相征兆,开口必主不祥,故此轻易不肯开口。
悬疑:步步紧扣的故事,扣人心弦!
传奇:跌宕起伏的情节,神秘莫测的人物命运
全国都市主流媒体推荐、连载,全国电台小说连播。
中国古代真有相猫辨狗之术么?
古墓派鼻祖天下霸唱自《鬼吹灯》大结局后再出新书,居然讲的是相猫辨狗的传奇故事,小说定名为《贼猫》,在他笔下出现的诸多猫猫狗狗,如绝鸡种金玉奴灶上懒等,都显得来历不凡;而传说中的相猫奇术,如用手抓住猫咪后颈,好的猫咪即会四肢连长尾都会蜷曲成球,而懒猫则四肢乍开,徒自嘶叫。听上去更是似通非通,不知出处何在。
众人皆知中国古有伯乐识千里马,近年来宠物之风大兴,但是却是西洋人流行的那种血统纯正的纯种名品,猫有波斯暹罗短尾折耳三花,狗有贵宾比熊吉娃娃京叭,但是中国传统的相猫辨狗之术,却极少听闻。这是否是天下霸唱本人口滑笔快,编造杜撰出来的?
其实我国养猫养狗的历史长而久矣,也曾遗留下来无数的养宠秘诀。中国至盛世唐朝才开始普遍驯养家猫,并已经形成了具地方特色的不同品种,唐代古籍中就有海州猫、射阳猫、简州猫等记载。且说清代有一好猫人,名字叫做黄汉,博采古今猫事,特纂《猫苑》一书,分种类、形相、毛色、灵异、名物、故事、品藻七门,是一本相当有趣的猫类百科全书,此书算是汇编,其中内容条目引用*为频繁的,莫过于当时民间流传的《相猫经》。
《相猫经》自猫的头面、耳朵、眼睛、鼻、须等颜面处说起,说到颈项、腰、脚、爪、尾,乃至毛色、品种,无一挂漏。比如说猫咪头面要圆。面长会食鸡,所以说,“面长鸡种绝”眼要具金钱的颜色。*忌带泪和眼中有黑痕,所以说,“金眼夜明灯”。眼有黑痕的是懒相。如此一说,不胜枚举,而其中有关猫的名物故事,更是云山雾罩,通灵非凡。
相狗的书现在流传不多,但从民间流传的相狗经,相狗歌来看,中国人玩狗也玩得深了去了。不比那西洋的血统流传一说历史短,文化薄。
《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一向旁学杂收,他也曾是爱猫之人,无益中发现中国古代的相猫辨狗之术,即大感兴趣,几经揣摩,便在创作《鬼吹灯二》的同时,宕开一笔,大写中国失传已久的猫狗经。
相猫辨狗之术已属传奇,手握奇术之人的离奇冒险,人生际遇的转折变幻,则更是天下霸唱自创作《鬼吹灯》以来一贯的拿手好戏。
欲知这一番相猫辨狗之术能造就怎样的传奇,请看《贼猫》。
后记
冷酷的猫
《贼猫》这个故事,我是从2007年夏天就开始写了,直到2008年五一劳动节才结束。虽然全文篇幅不长,但当时除了工作之外,主要的精力都用来写《鬼吹灯》,所以通常都是十天半个月才有时间写一小段《贼猫》,写到*后大约是二十万字,历时将近一年。
在写《贼猫》的过程中,我时常都会问自己——“究竟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以及“究竟怎样才算是正确的道路?已经走过的道路,是偶然还是必然?”所以可能在《贼猫》这个故事里,也会或多或少,流露出我的这些疑惑。
我觉得人生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地图的迷宫,起点是出生,终点是死亡。因为在人的一生之中,每时每刻,随时随地,都会面临着无数选择,似乎充满了无穷的可能性。而当你停下脚步回首来路的时候,也许就会发现,人生迷宫中错综复杂的岔路虽然多得数不清,但绝没有回头路可走,从起点走到终点,只会有唯一的一条道路。或是成功或是失败,不论是自己选择的道路,还是别人指点的道路,都未必就是正确的道路,不走到*后,谁都无法预料,我想这条道路就是所谓的“命运之路”。
《贼猫》里的张小辫也是如此,他在金棺坟古墓中遇到奇人异士,被指点了一条荣华富贵之路,事实上他是被人当做了度劫挡灾的替死鬼。但是就连料事如神的“林中老鬼”,*终也没办法摆脱“命运的重力”。
还有雁营中的兵勇,他们是绿林草寇出身,心目中并不存在任何“忠君报国”的概念,之所以舍生忘死地为了张小辫卖命,只不过一是为了有钱有粮;二是张小辫是巡抚大人的亲信。在乱世之中,个人的命运是渺小并且微不足道的,只有依附在更大的命运中,才有机会保存下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贼猫》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在赌上性命,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可以说这是一条前途未卜的血腥之路。
以上是我在创作《贼猫》期间的一些个人想法,接下来要说的是故事本身,首先是故事中的语言。《贼猫》的故事背景,是发生在清朝咸丰年间,所以选择了近似评书的白话叙述。因为我始终都认为,时代背景不同的故事,就要有不同的语言风格,如果在古代的故事中,出现许多近现代才有的语言,就会使人感到很别扭,至少我个人是没办法接受的。例如张小辫说:“你这个美眉虽然可爱,但是很黄很暴力。”这就明显太不合适了,倒不如写成张小辫说:“此女胆色非凡,杀人不眨眼睛,胜过须眉男子。”
以前曾经有过做导演的愿望,但估计我这辈子是没戏了,只好通过创作不同题材的故事,来满足自己当初那个小小的愿望。电影大师库布里克所执导的电影,有科幻题材的《2001太空漫游》,也有战争题材的《全金属外壳》,几乎每一部的类型和风格都不相同,但无一例外的成为了后世的经典之作。我想导演是通过镜头来为观众讲述故事的,而作者则是通过语言文字来讲故事,一个作者也应该有能力驾驭不同类型的故事,虽然我不是专业作家,但我个人也很希望能够为读者朋友带来有着不同感受的作品。目前为止我的全部作品中,《贼猫》的语感是*令我感到满意的。
再说《贼猫》的故事风格,草莽传奇的色彩非常浓重,虽然里面的许多人物看起来市侩泼皮,又有许多很有趣的野猫,但就整体来说,《贼猫》并不能算是一个轻松诙谐的故事。正值兵荒马乱人心败坏的时节,清兵和太平军打起仗来,常常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官府使用的酷刑也非常残忍,而满城的野猫虽然看似与张小辫亲近,实际上却都是暗中监视他一举一动的眼线,恐怕张小辫事后想起来,他自己也会觉得心里发凉。
《贼猫》中涉及了许多与猫相关的内容,还是常常会被读者朋友问到,这些内容是否有其原型?相猫之事,在广东地区确实存在,世上至今仍有《猫经》流传,但《贼猫》里面提到的各种灵州野猫,诸如进入皇宫大内偷窃夜明珠的四耳神仙猫、月影乌瞳金丝猫、长面罗汉猫、渡水葫芦猫,以及还没机会出场的千文钱和得胜猫等等,就都是小说家言了,我姑妄言之,您姑且听之,大可以把它们当做是波斯猫的一个分支来加以想象。
在《贼猫》这个故事当中,除了真实的历史背景以外,还是有许多事物,都是有出处可寻的,并非全盘虚构,这些可以留给读者朋友们自己发掘,我在后记中就不多说了,只讲几个与《贼猫》背景接近的野史传说。
一是鞑子犬和狗碰头,这些凶恶的野狗,都是确有其物的。鞑子犬大概灭绝的比较早,在清代之后就见不到有关记载了,而撞棺材板吃死人的野狗,直到几十年前,都还有人亲眼见过,额前有个血红的肉瘤,经常在荒凉的城郊和偏僻的乡村出没,到了近些年也不多见了。
二是造畜之事,俗传造畜为妖术,可以把人变为牛马猪羊进行贩卖,有许多相关的文字记载,其中*著名的一篇,要属蒲松龄先生的《聊斋志异》,这应该只是一种民间传说而已,古时候未必真有此术;我在《贼猫》中描写的人贩子,活生生剥下狗皮或猴皮,将拐骗来的幼童裹住,逼训其翻跟头、钻火圈,以充做耍猴戏狗的在街头卖艺来骗取钱财,这种事情确是事实,虽然并不属于造畜一类的传说,但我认为这些事更符合“造畜”二字的原型,只不过从未做过考证,不知道两者是否属于同一回事。
第三说一说关于猫的民间传说。众所周知,猫在埃及被视为神明,在中国却从来没有拜猫仙的习俗,古时曾有动物八仙和五大家的传说,老鼠是其中一家,却始终没有猫的一席之地,但在东方,不仅是中国,包括日本、泰国等地,都将猫视为神秘的灵物,比如“老猫会讲人话,但因为犯忌而不敢说”之类,都可以当做很有趣的故事来看。《贼猫》的篇幅有限,无法再多写关于野猫的传说逸事了,以后有机会,还会再多讲一些。另外古时关于陨石坠落、塔市山影之类的记载,在此就不多作赘述了。
记得有很多读者问我《贼猫》里的张小辫,与《鬼吹灯》里提到的摸金校尉张三链子,同样的不留真名,同样以张三爷自居,又同样曾随左帅到新疆征战,是否为同一人?
我想在这里,应该有必要解释一下,《贼猫》并非《鬼吹灯》前传,整个故事与摸金盗墓没有任何关系,目前《贼猫》在灵州城发生的这部分故事,从张小辫偷鸡不成,夜走金棺坟古墓开始,直到说书人前来入伙投效,雁营南下征战为止,就已经完全结束了。今后如果有机会,当然还可以再写雁营进京追捕塔教余孽,在陕西血战捻军的猴子阵,以及开赴回疆大漠作战的种种事迹。至于是张小辫究竟是不是摸金校尉张三链子,这个猜测的空间先给大伙留下。
说到这里,有必要感谢喜欢《贼猫》这个故事的读者朋友们,这其中虽然有见过的,大多数我都没见过,可是我时常都会感受到你们所带给我的认同感,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与关心,祝你们平安健康,万事如意。
特别要提出感谢的,是为本书绘制插图与封面的文那,谢谢你给《贼猫》画了这么多精美的图画,*后还有负责校阅审读的各位编辑老师,在下错别字比较多,标点符号基本处于乱用的水平,辛苦你们了。
张牧野(天下霸唱)
2008年5月2日
**话 狗碰头
话说当年有个金棺村,为什么叫这名呢?只因自古以来,皇帝的棺椁叫“梓宫”,贵妃的棺椁则称“金棺”,传说当年某位贵妃生前受宠,但得罪了太后,被赐银铃金挂,也就是拿绳给活活勒死了,由于这位贵妃死得冤枉,太后和皇帝晚上一闭眼就看见她身穿红裙前来索命,为了安抚她的亡灵,就远远地修了座墓,将这贵妃的尸骨埋了进去。
在下葬之前,贵妃的金棺,被攒停在了这村中的一座古寺之中,后来连村子带庙都改了名,村叫金棺村,寺叫金棺寺,但是否真有这么一回事,连村里*年长的老人也说不清楚了,那屈死的贵妃埋香地下千百年,丘陇早平,已经没人知道这座古墓究竟在什么地方了,只有这金棺村的村名,以及村中那座破旧不堪,随时都可能倒塌的破庙为证,残砖败瓦似乎在默默述说着:“过去的岁月里的确有过这么一段往事。”
到了清朝末年,爆发了席卷大半个天下的太平天国起义,由于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是广东人,所以这场农民起义在当时也被称为粤寇之乱,战乱持续了将近二十年,金棺村一带的百姓深受其苦,官军与义军之间各有攻守,杀伐甚重,战事过后,往往浮尸遍野,大部分尸体都没人处理,附近的老百姓就算想埋也埋不过来,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无数血肉之躯就这么扔在荒郊野外,任凭乌鸦和野狗随便啃啄。
吃死人的不仅是野狗和乌鸦,就连村中人家所养的家狗和猪,也跟着一道吃死尸,赶上乱世别看人没吃的,可这些畜牲可都跟着沾光了,经常啃吃死人的猪绝不同与一般的猪,这点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啃过死人的猪肥得吓人,毛光皮亮,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冒着凶光,这些猪虽然肥,但知道怎么回事的人,可一辈子都不敢再吃猪肉了,而且看见别人吃猪肉自己就忍不住想吐。
在金棺村里有个孤儿,姓张,排行第三,有两个姐姐都早早夭折了,他自称张三,也不知他大号叫做什么,因为头发天生的又稀又黄,到了十五六岁,这辫子仍是留不起来,只好用草绳随便扎个狗尾似的小辫,凡是识得他的人,都以“张小辫”相称。
张小辫穷得连半间房子都没有,平时就住在那叫做金棺寺的破庙里,推倒了庙中的泥塑神像,铺些乱草睡在泥台上,白天到各家各户帮忙挑几桶水、干点杂活什么的,干完了活讨口饭吃,他也曾跟棺材铺的师傅当过学徒,还拜过算卦的老道为师,但由于年景不好,师傅都快活不下去了,哪还养得了徒弟,所以这几样营生都没学到底,有时侯生活艰难,一连几天都没东西吃,就只好到了晚上靠偷鸡摸狗充饥,他知道自己家境中落前,祖上曾是京城里的大官,内心深处仍拿自己当爷,对自己偷鸡深以为耻,可兵荒马乱的年月里混口饭吃谈何容易,饿急了就什么都顾不上什么出身门庭了。
近年天灾人祸不断,村里的粮食不如往年那般富裕了,连讨口吃的都不太容易,这天夜里,张小辫饿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横躺在神坛上翘着二郎腿,望着从破屋顶中漏将下来的月光,心里琢磨着得弄点什么吃的充饥,不然实在挨不过去了,这些年来他*拿手的就是偷鸡,村里养鸡的人多,隔三差五的偷上一两只,这么多回从来没失过手,从不失手并非走运,只因他自己摸索出了一套独门的偷鸡绝技。
打定主意,张小辩就借着月黑风高,摸到了村中王寡妇母女的院子外边,这家没男人也没养狗,门墙又低,而且张小辫对各家鸡窝的位置了如指掌,没废什么力气就翻过墙头,发现鸡窝里的老母鸡睡得正熟。
张小辫看得明白,但他没有直接探手去抓,而是悄悄把手伸进鸡窝里,施展独门绝技,轻轻的去搔那老母鸡的腹部,不管是有人偷鸡还是黄鼠狼钻鸡窝,窝里的鸡必定会扑腾鸣叫,那样主人就会被惊动起来,可张小辫自有他的办法,只轻轻搔得几下,鸡窝里的老母鸡不仅没扑腾乱叫,反而露出一副惬意的神态,很享受有人替它搔养。
张小辩心中窃喜,只要**下没失手,这只鸡就算是偷到手了,看着那母鸡心中发狠:“我不能白伺候你,等会儿到破庙里拔鸡毛的时候,你就没这么舒服了。”他心中高兴,手底下也没闲着,一只手不断替那老母鸡解痒,另一只手揭掉鸡窝顶棚,打算把老母鸡从上边抱出来,可大概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鸡可偷,手艺生疏了,也可能是连饿了好几顿,反正手底下发虚,竟然把母鸡抱到鸡窝顶的时候,一个没抱住,将那老母鸡摔在了地上。
老母鸡半睡半醒,迷迷瞪瞪地正惬意间,忽然叭嗒掉了下来,立时从美梦中惊醒了,它大概也明白这是有贼偷鸡,哪肯甘休,乍着鸡翅扑腾了起来,闹得动惊很大,果然惊动了家中的主人,就听窗户里的王寡妇骂道:“哪个小贼又到老娘门上偷鸡,肯定是住棺材庙那挨千刀的张小辫,老娘就剩这一只下蛋的老母鸡了你也不肯放过……”说话声中就见纸窗一抬,一个夜壶从屋内飞了出来。
张小辫见黑呼呼一物从屋里掷出,急忙低头躲闪,那夜壶本就没有准头,噹地一声砸在了院墙上,臭液哗啦四溅,他心道不妙,想不到三爷名声在外,那王寡妇一听母鸡扑腾就知道是三爷在此,而且兜头将一个又骚又臭的夜壶打将下来,被她拿住了少不得一顿好打,好汉不吃眼前亏,现在不走,更待何时?
想到这张小辫不敢怠慢,翻身跳出院墙,耳中还听得院中王寡妇的叫骂声不断,似乎她在招呼她的女儿小凤去邻居家借狗追贼,张小辫心中暗骂:“好你个王寡妇,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此言果是不假,偷你只鸡又没得手,犯得上赶尽杀绝吗?等将来三爷发了迹,赔你个紫金尿壶……”
虽然嘴上不服软,但毕竟做贼心虚,而且听到四邻家中有养狗的,这时也都被王寡妇那盏夜壶打在墙上的动静惊了起来,一时之间到处鸡鸣狗叫,整个村子乱成一片,人们都以为是山贼进来劫村了,这回娄子捅大了,张小辫知道必须得出去避两天,否则人人知道他夜宿金棺庙,一旦被堵到那破庙里,可就插翅难逃了,于是在夜色中一路狂奔,逃出了村子。
*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住脚步,村里的人声狗吠都已远不可闻,张小辫心里的一块石头方才落地,连呼哧带喘地举目四往,想看看跑到了什么地方,只见月冷星稀,枯树荒草,草丛间坟丘起伏,石碑嶙峋,刚才慌不择路,却是逃进了村后的坟茔之中。
这片坟地据说是块风水宝地,而且此地无主,十里八乡死了人都往这埋,无数坟丘是一个紧挨着一个,封土新鲜光洁的是近年新坟,长满了荒草的老坟更是多得数不清,前些时候有数股粤寇在这一带出没,跟官兵恶战了几场,才刚刚退去,战场上积尸数千,来不及掩埋的尸体腐烂发臭,引发了一场不小的疫情,所以*近这周围的百姓死得比以往多出许多,这片坟地也随之添了许多坟丘,家境稍微富裕的都有碑有棺,那些穷苦人家就没那么走运了,临死混上口薄棺就不错了,或者干脆直接拿麻席一卷胡乱刨坑埋了,坟包也小得可怜,至于石碑更是能省就省,或是插块木牌树枝代替,那些没有了记号的新坟,很快就成了无主的孤坟。
到了晚上,乌云遮月的时候,坟地里就有鬼火闪动,偶尔有一两只野猫从草间蹿出,还有些不知道是鬼哭还是狼嗥的怪异响动,不时从坟地深处传来,听得人肌肤起栗。
张小辫一向胆大包天,反正是贱命一条,活着也是吃苦受罪,扔在哪不是扔,所以他向来豁得出去,从不忌鬼避神,要没有这种胆量,又如何敢一个人在晚上住到那神佛狰狞的破庙之中,不过一看自己跑到了这片坟地,心里还真有点打怵,赶紧对四周的墓碑坟丘做了个罗圈揖:“各位大哥大姐,小人张三不敢造次,无心惊扰,得罪勿怪,得罪勿怪……”
说着话他转身就要离去,正在这时,忽听身后的一个坟丘里面,传来一阵“砰、砰、砰……”的声音,听上去好象是有人在使劲在撞木板门,不过这乱坟茔子里哪有人家的门户,这声音必定是在撞棺材盖子。
正值中夜,四下里静得出奇,显得这撞棺材盖子的声音格外惊心动魄,张小辫觉得自己脑袋后边拖着的小辫都竖起来了,但他并没有立刻逃跑,刚才跑过了劲喘个不停,加上肚里又没食,实在是迈不开腿了,当下用衣袖抹了抹鼻涕,打量着四周的坟茔,心想这是哪路死鬼跟你家三爷作耍?三爷不是给你们做过揖了吗,怎么还不依不饶的,想吓得三爷磕头求饶不成?
可那坟中撞击棺材的声音越来越大,张小辫猜想许不是有盗墓掘冢之辈在撬棺材?定要看看是什么做怪,要是真有挖坟掘墓的,三爷就吓他一吓,给他来个贼喊捉贼,卷了他的脏物,这叫贼吃贼越吃越肥。
他三两步转到坟后,只见这是一座无主新坟,土丘下被人掏了个大窟窿,那“砰、砰、砰……”的怪声,正是从那窟窿深处发出来的,他刚到近前,就听那坟侧的窟窿里一阵巨响,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窟窿里探了出来,那张脸*显眼的地方,是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人血,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张小辫。
张小辫心中叫苦,怎么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现在想起来也晚了,只好转身落荒而逃。原来早年间的野狗和现代的野狗大有不同,有些野狗的种类在民国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渐绝迹了,乱世之中人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野的情形到处都有,所以吃死人的东西也就多了,乡下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的野狗,能闻着死人的臭味在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这种野狗体形巨大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活人,也往往直接扑过去咬死,长着血瘤的野狗常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了就别想活,它的特征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穷人的廉价薄棺,*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狗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这种简易的棺材有个俗名就叫“狗碰头“,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死者家人买了副“狗碰头”回去,将死者尸体盛敛下葬了,家人也就算尽到心了,然后棺材里这位您就等着喂野狗吧,可在当时,就连这种三寸板的“狗碰头”棺材还都供不应求。
这正是:“人无伤犬心,狗有屠人意”。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话 猫哭坟
书接前文,说的是张小辫半夜偷鸡不成,误走荒坟,不料惊动了一只在掏死人的野狗,那只野狗掏了座新坟,刚刚撞开了棺板,咬得棺中死尸开膛破肚,正要往外拖拽肚肠,忽听背后有动静,立刻打坟中钻了出来,它也是饥火中烧,加之又刚舔了些人肉尸血,此时一见单个孤丁堵着洞口,那双布满红丝的狗眼顿时凶光毕露,“嗷”的一嗓子从坟墓里蹿了出来,奔着来人便咬。
张小辫一看大事不好,叫了声:“有种的别追来……”话音未落,扭头便跑,本来明明跑不动了,但惊慌之下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撒开两条腿飞也似的就在坟地里跑开了,他心知肚明,要是一直这么跑下去,不出十步就得让那野狗扑住扯出肠子,灵机一动,脚下疾停,躲开背后野狗扑咬之势,斜刺里跑向坟地深处,借着墓碑闪躲逃避。
野狗猛扑了一空,不禁恼羞成怒,随即一拨狗头,抖了抖脑门上那颗血红的大肉瘤,也是一头斜撞出去,紧追着张小辫乱咬,可张小辫在坟丘和墓碑之间东一头、西一头的乱钻,坟茔间地势高低错落,挡住了野狗狂追的去路,这一人一狗就围着几座坟墓兜开了圈子,那野狗虽是猛恶凶残,眼看到嘴的活肉,却一时难以扑住。
*后这野狗终于明白过来味儿来了,它不再跟张小辫在坟茔地里乱钻,而是一个虎跳,跃上一座高大的坟头,想要居高临下,直接蹿下去吃人,这就叫狗急跳墙,其实就算它不这么干,那位张三爷也快跑不动了,他此刻吁吁气喘,胸膛都好似要炸了开来。
但狗急跳墙,人急也能生智,张小辫眼见自己陷入绝境,这厮胆子倒也真大,将生死置之度外,干脆弯腰蹲在了地上不再逃了,自古兵不厌诈,三爷这招也绝非是匹夫之勇,在乡下走夜路,难免会遇到豺狼野狗,老百姓们在吸取了无数血的教训之后,逐渐摸索出了一些防身之道,有句话说得好:“狗怕弯腰,狼怕捣咕。”
豺狼野狗再怎么凶残,也自有它的弱点,狼的疑心*重,如果一个人在晚上遇狼,难免胆战心惊,可要转身一跑,十有八九就被狼追上吃了,可如果当时沉得住气,假装对恶狼视而不见,在口袋里东翻西翻,做出一些连你自己都不明白的动作,那狼就不敢轻易过来咬你,它疑心你这是设计要收拾它;而野狗也不例外,野狗就怕人弯腰,它担心人一弯腰,是打算捡棒子打狗,甭管多凶恶的狗,天生就对棍棒有种极强的畏惧之意,叫花子都带打狗棒,正是出于此因。
可也该着张小辫走背字,他大概偷鸡摸狗的事做多了,时常显得贼眉鼠眼,身上正气不足,此时把腰弯了假装要捡棍棒打狗,那野狗却根本不吃他这一套,从坟丘上顺势蹿下,重重扑到了张小辫身上。
张小辫叫了一声命苦,还以为自己要丧身在此,没想到他身后坟丘土垄下有个裂缝,缝隙宽大处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洞口,那洞口都被荒蒿乱草掩盖了,即使走到近前也是看不分明,此刻他被那恶犬一扑倒地,连人带狗都落进了坟窟。
那坟地土隆下的裂缝虽深,颈口处却是好生的狭窄,张小辫身子骨单薄,顺着裂缝斜刺里滚了下去,可那野狗常年吃死人肚肠,生得似马驹牛犊般壮大,硬生生卡在窄处,揉做了一团,进退不得。
张小辫捡了条命,也顾不得身上摔得疼痛,此时落在地缝深处,四周皆是伸手不见五指,根本不知自己究竟是身在何方,使劲揉了揉眼睛,望见远处忽明忽暗的似有灯光,于是打点精神摸将过去。
无移时,土垄岩层已尽,摸至一道寒气逼人的石壁,触手所感石壁之砖奇大,凛冽之气透人骨髓,那壁上裂开一缝,穿过缝隙便能见到壁后是间石殿,墙上钉了一盏命灯如豆,明暗恍惚,张小辫哪知其中厉害,见有灯光,便从墙缝间挤身而入,待看明殿中情形,更是觉得诧异莫名。
但见那石殿命灯下摆着享桌,享桌是种青石棺床,其上停着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年纪约摸十八九岁,身上敛凶衣嵌金戴银好是阔绰,看服色绝非近代之人,可这年轻女子云鬓雪脂,眉目清丽脱俗,又哪里象是故去千百年的死人,张小辫害怕归害怕,不过眼下生计没有着落,正穷得揭不开锅,见命灯下珠光宝气,如何能不动心。
殿内还摆有许多造型诡异的纸人纸马,死者身旁更有一池碧水晶莹清澈,张小辫刚才逃得口干舌燥,当下用手掬了几捧水喝个痛快,只觉甘甜胜于仙露,不过仙露到底什么滋味却从没尝过,喝完水脑子就灵活了些许,心想这世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命苦之人是怕穷不怕死,于是狠一狠心,凑到凤尸近前,拔金钗、褪玉镯、拽香鞋,把值钱的东西全扒取了下来,又脱下那女子一件敛服打了个包裹,边忙边对那女尸说话给自己壮胆:“看你这小娘子穿金戴玉,生前想必是受用过的贵人,小人却已三月不知肉味,不得不借小娘子些零碎事物换些米面粮油为生,小娘子莫怪,日后若让小人有出头的时日,再来还你人情……”
正当张小辫掠取金玉之时,忽听石殿角落里一声猫叫,连忙转头一看,只见从那没有灯光的黑处爬出一只大花猫,出人意料地是,那花猫竟作人声悲鸣唉嚎,哭得凄风惨雨,张小辫见过出殡的哭孝子,这只花猫怎么就如同是在给死者哭坟吊丧,这老猫岂不是成了妖怪了吗?
那只大花猫对张小辫视若无睹,瞪着两盏红灯般的眼睛悲哀哭嚎,猫哭之声在这寂静的地下格外凄厉刺耳,张小辫不免从心底里生出一股厌恶之情,这老猫也来装神弄鬼,心中不由得动了杀机。
想到这,他趁那花猫不备,用裹着金银之物的敛服突然将其按住,只觉那大花猫挣扎了几下,就被活活憋死了,张小辫心想现在饿得走回金棺村都走不动了,三爷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吃了你这成精的老猫祭祭五藏庙,看看道底是你这鬼猫的道行大,还是你家三爷道行深。
张小辫胆大包天,仗着以前跟老道学过画符捉鬼,半点也不把幽冥之事放在心上,他把这好大一只花猫拔皮开膛,胡乱收拾一番,就拔下石壁上的命灯,在殿中找些纸马香锞拢起堆火来,就将那猫肉在火上翻翻回回地烧烤,不成想手艺不成,却把那花猫烧得焦了,外边黑糊糊地成了一层黑炭,但张小辫饿得紧了,饥不择食,闻了闻还挺香,也不觉得有多糊,张口就想去咬那烤猫,忽然一双冰冷如勾的手从背后掐住了他的脖,就听背后有个阴森森的声音在问:“小厮,可见我宫里的花皮猫去了哪里?嗯……你这短命小鬼烤的是什么东西?”
张小辫惊得魂不附体,胆子再大也撑不住了,想画符念咒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好随口应道:“没……没见,这烤的是……是烤鸡。”只觉身后一股凉气吹来,他全身颤栗,汗毛孔都好似结出一层冰霜,背后那女子的声音再次逼问道:“烤鸡怎么会有四条腿?”张小辫硬着头皮辩道:“三爷烤的这是两只鸡,两只烤鸡四条腿……”
有分教:“阎罗殿上充好汉,怨魂缠腿怎得脱?”欲知后事如何,下回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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