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深层解读-无情的法律与更改的诠释

许霆案深层解读-无情的法律与更改的诠释

作者:谢望原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08-07-01

评分:5分

ISBN:9787811391817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许霆案深层解读-无情的法律与更改的诠释 作者简介

谢望原,男,1957年10月出生于湖北天门,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曾访学丹麦王国和日本国,兼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成员、连续出版物《中国刑事政策报告》与《中国刑法案例评论》

许霆案深层解读-无情的法律与更改的诠释 节选

构成盗窃罪
王作富
近来,许霆被一审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一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且围绕许霆有罪还是无罪、是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我认为,法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是正确的,但是,判刑过重。现就相关问题简单谈几点看法。
一、许霆从取款机恶意取款符合盗窃罪的实质特征
客观地说,本案作为盗窃罪确有不同于常见的一般盗窃的特点,这也是引起激烈争论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只看形式,而是准确把握盗窃罪构成的实质特征,则完全可以得出许霆犯盗窃罪的结论。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正确把握本罪主客观两方面特征,是对本案正确定性的关键。
首先,许霆实施了秘密窃取取款机内资金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一般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将他人财物转归本人或第三人所有,这也是盗窃罪区别于诈骗罪的*根本的特征。有人说,许霆使用本人的工资卡从取款机上取款是公开的、合法的,与任何人取款并无两样,不存在秘密窃取的行为,钱是取款机自动吐出来的,怎么能说许霆犯了盗窃罪呢?我认为,这是只看形式不看实质的结果。大家知道,银行给客户办理无透支功能的信息卡,双方即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持卡人有权凭此卡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银行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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