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作者:柳立言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年:2008-07-01

评分:5分

ISBN:9787532548750

所属分类:政治军事

书刊介绍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节选

柳立言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系作者的论文集,总共收入他的十篇论文,作者从族谱和案例着手,研究宋代的家族、家庭,探讨宋代社会生产发展对宋人的社会生活产生的具体影响。作者重视真人真事的案例,他的研究充分探究了法令变化的深刻社会意义。《宋代的家庭和法律》论述透彻,印证材料丰富充实,广泛吸取海内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目录

前言总论何谓“唐宋变革”家庭篇族谱与社会科学研究论族谱选录人物的标准北宋吴越钱家婚宦论述从赵鼎《家训笔录》看南宋浙东的一个士大夫家族浅谈宋代妇女的守节与再嫁法律篇从法律纠纷看宋代的父权家长制——父母舅姑与子女媳婿相争宋代同居制度下的所谓“共财”养儿防老:宋代的法律、家庭与社会宋代分产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引用书目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相关资料

一、何谓“变革”?何谓“唐宋变革”和“唐宋变革期”?历史不断在变。对唐宋两代的六百六十二年(公元618至1279年),相信很多中学生都可以指出一长串的转变,例如国号由唐变为宋,皇室由李姓变为赵氏,李是贵族而赵出自平民,意味着一个新统治阶级的兴起;唐代的首都是长安,北宋是开封,反映唐宋经济重心的南移;唐代是出将入相,宋代是重文轻武;唐代有藩镇割据,宋代是强干弱枝;唐代是门阀政治,宋代是科举政治;唐代有海陆两条丝绸和文化之路,宋代只剩下海路但国际贸易盛况空前,宋钱成为海外主币或辅币;唐代的天子一度被称为天可汗,威震四方,宋代的君主与辽帝约为兄弟,两国平等,对金人更曾俯首称臣,跪接国书;唐代的法律扬威海外,宋代以儒学称羡异邦,两者同样影响深远;汉唐与外族和亲而亡于内乱,两宋无和亲或外戚、宦官之祸而亡于外患;唐代犹有重农抑商,宋代是农商并重,士大夫从商习以为常,士商联婚司空见惯,连佛门清净地也从事典当买卖和发放高利贷,草市和镇市等大小商业中心蓬勃发展;唐代城市实行市坊制,诸多约束,宋代百无禁忌,天子与庶民同乐,女摔角手在华灯初上之时于御前裸胸相扑;唐代户籍的分类只根据财富和贵贱,宋代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树立与乡村户对称的“城廓户”身份,将城市的全体居民纳入,市民阶级和市民文学相继兴起;唐代以诗胜,宋代以词名,文人与伎艺于瓦肆床笫之间谱就新声;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作者简介

柳立言,1958年生于香港,1986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博士,至台北史语所工作,研究宋代家族及社会,发现两者深受法律的影响,乃转攻法律与社会,至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完成《子女可否告母》及《一条律文各自解读》等。近作有《宋代分产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响应日本及西方学人争论50多年的疑案;《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探讨新兴士大夫阶层对法律的影响;《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研究法律、社会与家庭的互动。现正撰写宋代僧人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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