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以令人颤栗的真实,深蕴哲理的诗语,抒写了主人公景卑卑经受常人难以想象的贫穷和饥饿,沉迷与杨菲菲激情沸腾的苦恋,仰承少妇吴菁菁让人啼笑皆非的畸恋,悲愤于纯情女友草娃的不幸遭遇……历尽生活苦难、人格苦难和爱情苦难。透示出作家对人性的深刻思考彻悟。
发行量近百万册的《热爱命运》的作者,西北才子程海的另一力作。
卷一
一
曾祖父是我们家族近代史上一位*重要的人物。
关于他的往事我几乎已忘记得一千二净。唯有两件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想,就是我去世后,我的儿子孙子重孙们,他们仍会牢牢记着这两件事,难以遗忘。
**件事是关系我们家族命运的。
从曾祖父那一代再上溯三五代人,那些祖先们都是些褴褛之徒。拉长工打短工讨吃要饭算卦卖艺各色人等,样样俱有。他们都属于给富人们垫脚的赤贫阶级。然而他们都属于善良之辈。不贪不义之财,不做逾理之事,踩死一只蚂蚁也要久久地自罪自责。
曾祖父是我们家族的性格遗传中一次突然的变异。他从小就调皮捣蛋,顽劣异常。长大后仍好胜好勇,心狠手辣,甚至是一个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人。他因此受到长辈们一致的唾骂:“逆子!羞先人的孽种!”等等。
他在村里待不下去,便去他乡流浪。他的唯一家产是一辆槐木打的极结实的低轱辘手推车。由于轴承经常不上油,便抗议似的发出很尖锐的吱扭吱扭的响声。他穿着一件露背见肘的开花棉袄,低垂着一双红彤彤的眼睛,推着那辆哀歌高亢的低轱辘车,在瓦蓝瓦蓝的蓝天底下,赭黄赭黄的泥土路上,弓着背,凹着装满荠儿菜疙瘩的瘦肚子,艰难前行。身后是家乡的方向,但他从不回头。他不爱家乡。他后来到了一个叫狗峪的山场地方。到处是山,到处是沟,到处是枣刺窝和脱脚石。两边是密不透风的青冈木林子。除过冬天,这青冈木林子就是土匪毛贼们藏身的青纱帐。每到春夏两季,这无边无际、凄惨苍凉的青冈林就会像少女一样葱茏翠绿。于是我懂得了土匪们为什么称自己是“绿林好汉”。
曾祖父在山梁上找了一孔小窑洞住了下来,因为此处是商贾们必经之路。贩盐的,贩丝绸的,贩大烟土和贩女人的大贾们,每天都要一拨儿又一拨儿从这儿经过。曾祖父用低轱辘车儿帮他们运送各种各样的商品,当然也运送泪流满面的女人,她们为辛酸的过去和更辛酸的未来号啕恸哭。曾祖父毫不动容,老板们付给他的银子和铜板使他的心变成了金属。
他就这样,光着脑瓜,穿着像乌云一样的黑灰色的开花棉袄,藏着一副残酷心肠,睁着一双地狱般的深不可测的三角眼,混迹于商人的狡猾和土匪的凶猛之中。
他的好运终于来临。
有一天,阳光特别的旺,林子特别的绿。他猫着腰,耸着背,热汗淋漓地推着沉甸甸的低轱辘车子,前面还有几辆大车小车,装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前后十几个粗壮肥大威风凛凛的保镖。*前面的,是一匹红骠马,油红油红,红得像没有丝毫瑕疵的红缎子似的。马上骑着一位年轻老板,猿肩蜂腰,窈窕得像一个女人。笔挺干净的白西服白礼帽在阳光下闪闪生辉。曾祖父想:他什么时候也能这样活人?若能这样漂亮地活人,就是活一天两天也足够了……就在他乱思乱想的时候,从两边的绿林中呼地窜出一大伙“绿林好汉”,霎时刀光剑影,枪林弹雨,喊声嘈杂,鲜血进流……曾祖父浑身筛糠似的躲在一块大石头背后。石头缝里,生着一朵红艳艳颤巍巍的鸡舌舌花,那花儿迎风摇曳,芳香四溢。花枝儿扶着曾祖父已经魂飞魄散的广颡,就像一个小女孩扶着一位摇摇欲坠的醉汉。曾祖父睁开三角眼,看见了那朵花,也看见了一种超越生死大关的自在悠闲。他一下子镇定了,蛇似的抬起脑袋,从花叶隙间望出去,发现战事已经结束。奇特的是抢劫者和被抢者两败俱伤,全横七竖八地躺在山坡上,一个个像自动喷泉似的向外喷着鲜血。那鲜血在曾祖父的眼里,比刚才那朵鸡舌舌花更好看,更诱人心魄。他阴沉沉地站了起来。阳光在他头顶,绿草在他脚下。世界霎时响亮极了。他开步向前走去。脚步结实得像石夯一样。大部分人全都死了,只剩下四五个仍在呻吟,分不清谁是土匪谁是商贾镖客。其实也不用分清,无非是一类凭刀枪抢钱一类凭心计抢钱而已。他迅速从其他车辆上找出大包小包的银子,用绳子结结实实绑在自己的那辆低轱辘手推车上,然后慢慢吞吞在肩膀上搭上袢绳,吱吱扭扭向家乡的方向开拔。他忽然极其想念家乡,觉得只有家乡才是天底下*美好、*温馨芳香的地方。他禁不住热泪涔涔。
“土匪!狗日的……”骂声咬牙切齿地从草丛中传了出来,“狗日的……不得好死!”
曾祖父突然站住。觉得那四五个活着的人如果以后还活着必定会找他算账。他顿时又阴沉得像地狱一样。他慢吞吞放下车子,又慢吞吞在路边摸起一块有棱有角的花岗石。他觉得那块花岗石称手极了。他走向传出骂声的地方。那地方躺着的竟是那位年轻英俊,面皮白得像麦子面粉一样的小老板。小老板看见了那块高高举起的花岗石,忽然软弱得像小姑娘,急促地说:“我不要了!饶了我,饶了我,我不要了……”曾祖父心肠一软,觉得那张脸比女人还要漂亮,漂亮得想俯下身去亲一口。但*终落下去的不是嘴唇而是石头。
曾祖父相继用石头砸鸡蛋似的砸死了其余几个幸存者,又一次慢吞吞地、不动声色地推起车子,缓缓地碾过地上一片接一片的猩红耀眼的血泊,向家乡走去。
他渴望家乡。
我小的时候,常去曾祖父居住过的“老屋”玩耍。“老屋”现在居住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我叫“六哥”的老头子。他和我父亲一样身材颀长匀称高大,容长脸,有棱有角的高鼻梁,双眼皮包着两颗黑晶晶的挺讨人喜欢的眼珠子。我们现在家族的人都是这个样子:苗条英俊、棱眉棱眼,个个都会让女人心跳耳热。我由此更佩服曾祖父的精明。听人说他发家以后,给自己及子孙们选择的媳妇都是像现代时装模特儿一样高耸英俊的女人。他这样选择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用她们的遗传优势生出同样身材脸蛋的漂亮后人。曾祖父钦羡那个他用花岗石亲手杀死的小老板。他其实十分爱他。如果他没有那一堆诱惑人的银元宝他就决不杀他,甚至还会和他结为异姓兄弟。他想念他。他是个能人,能让他涅槃也能让他再生。他这个近代的女娲氏,用简单的遗传学重新创造了一批又一批“小老板”。但这些相继出世的小老板们虽然具备了曾祖父喜欢的外形,却难以具备曾祖父*本质的智慧。他们饱读四书五经,却越读越愚蠢、窝囊。窝囊得像那个惨死狗峪的小老板。于是家道渐次衰落,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到了父亲那一辈,又出了许多吸大烟耍钱、嫖盗浪荡之徒。昔日富敌一方的家产,已被败家子变卖得差不多了。
报应啊!
小老板确实复活了,拿走了一切被曾祖父抢走的东西。
富贵没有了,富贵的痕迹却留下不少。老屋的窗户极大,全是用结实细腻的胡桃木精工镂刻的细棂格。门扇上布满浮雕图画:三娘教子,麻姑献寿,刘海戏蟾……我那时只有六七岁,软弱敏感,常常跪伏在那些门扇前,颤巍巍伸出小手,出神地抚摸那些浮雕人物鼓凸生动的眉眼和衣服。那种愉快彻骨的手感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在我讲这段往事的时候,指肚上便又有了那种很神秘、很刺激的触觉。那些线条是曾祖父的线条,那些神话是曾祖父的神话。我忽然觉得,曾祖父仍然活着,就在这些门扇上、窗棂格上活着。
麻姑献寿,刘海戏蟾……全都是关于长寿和富贵的*华丽*急切的梦想。为了这些梦想,曾祖父不惜杀人越货。他是我们家族史上*伟大的英雄也是*卑贱的罪人。为了掩盖他的罪恶,他请能工巧匠用珍贵的紫檀木雕刻了八扇精致绝伦的屏风。我长大后参观北京故宫、颐和园的时候,“皇帝老儿”使用过的屏风也不过如此。这八扇屏风上阴刻着(字形凹陷)曾祖父伪造的发家史:写他小时如何含辛茹苦,奋发立志;如何在狗峪那块地方开丝绸店,正正经经地做生意赚钱;如何遵循孔孟之道,重义轻利,宽仁厚德等等。我上高中的时候,才能够流畅地阅读那些文过饰非的文字。那些文字的撰写者肯定是秀才举人之类的饱学之士,造句精严,文辞藻丽,骨子里却全是鬼话。我由此产生了一种深重的疑虑,疑虑古代那些堂而皇之的史书里究竟有几句是真格儿的?但我却暗暗佩服那些雕刻巧匠。我老是在猜想屏风上的字为什么全要刻成阴字?我想那一定是工匠们的黑色幽默,他们故意用阴字讽刺和暗示这一段历史并非光明正大。
如今,居住在老屋的六哥已经入土为安。他的儿子是一位朴实的、一字不识的庄稼汉。他将这些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八扇屏风叠在一起,放在后院的柴垛上,任风吹雨淋日晒。日子长久了,便发软发朽,生出一层细茸茸的绿苔。
有一次这儿子来城里找我。穿着打着补丁的黑夹袄,皱纹密围的嘴巴里,噙着一柞长的锡铁烟锅。他看起来很辛苦也很和善。嘴巴嗫嗫嚅嚅,心里很难受。他忖度再三,终于抬起头,畏怯地问道:“三爸,我昨日一晚上没有睡好觉……我想问你,咱们老屋那八扇屏风算不算文物?”
第二件难以忘记的事情是曾祖父的遗言。
由于老屋的窗格宽大透亮,躺在炕上,院子里的麦秸积玉米串和挂在对面屋墙上一盘一盘点烟薰蚊子的艾绳看得一清二楚。曾祖父就死在这炕上。他死的时候,外面没有这些物什,有的是红墙碧瓦高骡子大马,以及穿金戴银婀娜多姿的妻妾。他善终而殁,并没有得到任何报应。然而死亡本身就是报应,它向曾祖父冷酷地证明他的一切辛苦一切狡猾和凶狠得来的荣华富贵皆是空无。一切还是一切。金银还是金银,女人还是女人,他还是他。他原先以为全属于他的东西,到*后全舍他而去。唯有深重的罪恶无法舍弃,将伴他永恒长眠。可他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并不惧怕罪恶也不惧怕将临的地狱。他敢做敢当。
他的身边,围满了妻子儿女。那些雄性和雌性的“小老板”们,眼含无限哀伤,眼巴巴望着他咽*后一口气,然后就汪汤汪水痛哭一场,以尽妇道和孝道。但他痛恨他们。此时此刻他痛恨一切。他望都不望他们一眼。他将逐渐涣散破碎的目光,透过宽大的窗棂投入天空,很久很久。
*后的时刻即将来临,他的表情忽然极其平和,极其超然和松弛,就像过分困顿需要一次深度睡眠一样。在他快要闭眼的*后几秒,忽然脱口说出一句平淡至极也深邃至极的话:“天是个蓝的……”
“天是个蓝的”,这句话我想了许多次想了一辈子仍想不出它的真正含义。后来我想这句话也许什么含义也没有,只不过是曾祖父临终时老盯着蓝天所以才说“天是个蓝的”。有好多次我学着曾祖父的样儿,也久久地盯着蓝天,蓝天在我像葵花盘一样仰着的头顶上面,蓝得柔和,蓝得可怜,蓝得浩浩荡荡。湛蓝湛蓝,蓝得一丝云也没有,蓝得像能醉死人的老陈酒。蓝极了。蓝到无法描述无法形容。然而*后还是只能说一句:“天是个蓝的。”
其实是含义无穷。
有时候,我想这句话可能是大彻大悟后的至理至言。但我将来死的时候,绝对不会再说“天是个蓝的”。
因为那句话过分深刻。
二
作者在介绍本部小说的主人公时,准备用“我”、“你”、“他”三种人称交替叙述。“我”、“你”、“他”都是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人的三个侧面。作者还准备跨越时间和空间,颠三倒四,打破主人公的生命序列,随意调动现在和过去。因为:“既然天过去是蓝的,现在还是蓝的,那还会有什么不可以综合归纳,解脱超越的呢?”
他叫卑卑,乳名。邋邋遢遢的。不俊,也不丑。眼睛黑湛湛的,很有神。小时爱流鼻涕,青龙过海似的。没有手帕,就用袖子擦鼻涕。于是两个袖口又光又硬像桐油油过一样。见人战战兢兢,胆胆怯怯。总爱看别人脸色,总好像做错了什么事。在生客面前,更是拘束,手脚不知放在何处合适。怕问候人,怕各种周全的礼仪。大人们都不喜欢他,嘲笑他是“独鬼”、“倔熊”。他听了很委屈,又觉得大人说得很真实,便使劲儿想法改正,却越使劲儿越别扭,越改不正。他有时又很大胆,顽皮捣蛋,打架骂仗,凶猛剽悍,同岁的小孩子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大人们觉得他实在是一个猜不透的怪物。他在弟兄们中排行老三,于是得了一个绰号:“三怪”。
他住在井村,是那位临死时说过“天是个蓝的”之人的第五世孙。在他身上,有着明显的种的退化,大脑袋,胖墩墩的,只是眼睛仍像曾祖父,有精有神。也有性格的退化。曾祖父性格外向,狡猾凶狠,而他却性格内向,怯懦善良。他是井村干百个孩子中*普通甚至是*不起眼的一个,不值得重新用文字去记忆他。但他后来竟考上了省城一所很著名的大学,后来又当了国文系教授,发表了许多轰动一时的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他便成了井村的一个“人物”,成了他所在乡所在县的一个有口皆碑的荣耀。没有他,谁还知道中国马鞍形的地图上还有一个没有标上名字的井村呢!而有了他,井村就忽然成了一个响当当的村子了,就好像首阳山饿死过伯夷、叔齐首阳山便也千古流芳了。本书作者不惜用两年时间去描述这个人物,可见作者也并不超脱;他为世俗中的势利和浮名所动,可见他还是一个红尘中人。浩浩宇宙,茫茫人生,那诸子百家兰教九流混沌迷离的学说和道理,孰对孰错,哪个又真正说得清楚?倒不如什么也不说,还它一个混沌,自自然然地活着便了。
八岁的时候,卑卑非常喜欢上树。他家门口有一棵碗口粗的椿树。椿树是树中之王——听说是皇帝金口封的。树干笔直,树干树枝疏密有致,错落有序。初春,枝权上先生出公鸡尾巴似的暾红暾红的嫩芽叶。芽叶随着春深,渐渐转大转绿。到了夏天,就密密层层老油老绿,盛大葳蕤起来。他常常尺蠖似的,屁股一伸一缩地爬上树去,然后脑瓜向后猛地垂吊,只用两腿紧夹着树干,哧溜溜滑落下来……周围的大人们吓得一声惊叫:“好熊神!不要命了!”他心里十分得意。他觉得自己这么一个小不点儿的人物,竟能博得一声大人的惊叫,真是太胜利,太了不起了!待缓缓落地,发现母亲已提着笤帚疙瘩恶狠狠地赶了过来。笤帚疙瘩已举上了头,铜鞭一样,在阳光下闪闪生辉。他野兔似的在地上打一个急滚,爬起来就跑,臀尖上却早已“梆梆”地挨了两笤帚。
逃到村外,正碰上两个小女娃蹲在刚下过雨不久的泥地上,用破了碗边的粗瓷碗把儿在湿土上“拓馍”。拓了一溜一溜。很像饪饪馍,圆圆的,黄灿灿的,摆在阳光下晾晒。小女娃翘着麻雀尾巴似的小短辫,站起身,直愣愣望着他的裤裆,忽然像发现了可怕的鬼怪,捂住眼睛,“呜”的一声大哭。他莫名其妙,愣了一小会儿,俯下头,去看裤裆处究竟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脸忽然羞得像红灯笼——原来裤裆被树皮磨烂了,小炮和两个炮弹从裤裆里很狰狞地吊了出来。他扭头就跑,却听见那两个丫头嘻嘻地笑了。他跑得更快了。
因为磨破了裤子,他不敢回家吃中午饭。他惧怕母亲手里那铜鞭一样坚硬的笤帚。但他肚子很饿。饥饿与惧怕像两个拳击手一样在他的心思里搏斗,暂时谁也胜不了谁。他又回到那棵很挺拔很蓊郁的椿树下面,横躺下去,装出一副乞丐般的可可怜怜的样子,希望母亲来找他,来原谅他,来疼爱他,来叫他回家吃饭。但母亲迟迟不来。他好没意思。便收起可怜相,装出硬汉的样子,放开眼光去欣赏树干上正在蠕蠕爬动的漂亮的昆虫——俗名叫“花花大姐”。“花花大姐”长着四叶绯红绯红的长翅膀,像红袍子,红袍子上还撒满芝麻似的小黑点儿,俏极了。头顶上面的树叶上也站着许多“花花大姐”,它们戏弄他,朝着他的面门小便。小便像沙沙的细雨,刺冷刺冷地落在他的两颊。他此时虽然内心虚弱,但还是气愤了,朝“花花大姐”们鄙夷地唾了一口。然后站起来,小狗似的夹着精神上的那根可憎尾巴,磨磨蹭蹭往家门里踅。走两步退一步,可谓寸步难移。待走到厨房门口,便又侧着身子站住,复又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儿。
“狗失的!还不进来吃饭!”母亲在厨房里骂道。声音很凶,却色厉内荏。他心里猛一松,装出任性赌气的样子,理直气壮走了进去。
程海,祖籍陕西省乾县大墙乡上程家村。写诗和小说。也用小说写诗,用诗写小说。他认为小说写好了其实就是波澜壮阔的无韵诗。他用创作寻找真实,也用创作参悟生命。他仰仗真实走向艺术,也走向读者和世界。他不知道他和作品究竟是谁创造了谁。
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热爱命运》、《人格粉碎》,中短篇小说集《我的夏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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