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语诸族社会组织研究

突厥语诸族社会组织研究

作者:郭宏珍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年:2008-10-01

评分:5分

ISBN:9787509703496

所属分类:历史文化

书刊介绍

突厥语诸族社会组织研究 目录

前言
绪论
一概念界定
二国外学术界研究概况
三国内学术界研究概况
(一)关于突厥语诸族族源的研究
(二)关于突厥语诸族社会性质的研究
(三)关于突厥语诸族汗国制度的研究
(四)关于突厥语诸族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原始宗教的研究
(五)关于突厥语诸族部落组织的研究
(六)关于文献资料的研究
四理论与方法
五主要内容
**章突厥语诸族的家庭组织
一家庭名称与住宅
二家庭结构
(一)家庭类型
(二)成员关系
(三)财产关系
(四)父权制家庭
三婚姻制度
(一)群婚
(二)对偶婚
(三)一夫多妻婚与一夫一妻婚
(四)收继婚
(五)离婚
四人生礼俗
(一)诞生礼与成年礼
(二)婚礼
(三)葬礼
五家庭伦理
六突厥语诸族家庭组织的功能和特点
(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经济生产是家庭的基本功能
(二)家庭是*基本的婚姻单位
(三)教育功能也是家庭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章突厥语诸族的氏族组织
一突厥语诸族历史上的氏族组织
(一)氏族组织
(二)突厥语诸族的氏族
二突厥语诸族氏族组织的变迁
(一)母系氏族——父系氏族
(二)血缘——非血缘
(三)氏族——家族
(四)氏族——牧群
三突厥语诸族氏族的象征体系
(一)氏族名称
(二)氏族图腾
(三)氏族标记
四突厥语诸族的氏族遗制
(一)氏族外婚制度
(二)氏族经济制度
(三)氏族政治制度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突厥语诸族的部落组织(上)
一古代突厥部落
(一)隋唐时代突厥诸部落
(二)唐代以后的突厥
二铁勒诸部落
三回纥诸部落
第四章突厥语诸族的部落组织(下)
一柯尔克孜族古代部落组织
(一)古代柯尔克孜族部落
(二)清代柯尔克孜族部落
二哈萨克族古代部落
三9世纪后间鹘人地区的社会变迁
(一)葱岭与河西回鹘封建领主制的发展
(二)高昌回鹘的村社领主制
第五章突厥语诸族部落制度
一部落社会权力的结构
(一)以资源控制为基础的部落权力结构
(二)传统型权力结构
(三)传统型权力的基础
(四)酋领的个人权威和职能
二部落组织的军事与调节功能
(一)防御、寇略与战争
(二)合作、冲突与分化
三部落社会控制
(一)象征控制
(二)仪式控制
(三)习俗控制
(四)制度控制
四氏族—部落宗教信仰
(一)自然崇拜
(二)祖先崇拜
(三)萨满信仰
五小结
(一)部落是包括血缘象征关系的社会实体
(二)部落是自治的政治实体
(三)部落是独立的文化单位
(四)解析突厥语诸族的氏族一部落宗教信仰
第六章突厥语诸族汗国的形成
一国家起源的原因和模式
二部落联盟——汗国
(一)部落联盟的形成
(二)突厥的部落联盟——汗国
(三)回纥人的部落联盟——汗国
(四)黠戛斯人的部落联盟——汗国
(五)哈萨克人的部落联盟——汗国
三部落联盟制度
(一)政治制度
(二)联盟仪式
四突厥语诸族汗国形成的主要原因
第七章突厥语诸族汗国的社会与政治
一权力结构
(一)多元权力结构
(二)汗位继承
(三)宗族分封和吐屯监政
(四)国人贵族
(五)政治权力的层次
二政治权力的整合
(一)象征整合
(二)价值整合
三职官制度
四法律制度
五军事制度
六汗国政治的特征
(一)强权政治
(二)神权和圣权政治
(三)保留了氏族部落政治的遗迹
结语
一突厥语诸族的家庭具有明显的游牧文化特点
二突厥语诸族保留了浓厚的氏族组织的残余
三部落组织在古代和近代突厥语诸族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部落联盟是突厥语诸族建立汗国的重要阶段
五权力的产生及其类型和发展
六游牧汗国形成的主要原因
七突厥语诸族汗国的权力结构独具特色
参考文献
一汉文典籍
二主要论著
三译著
四外文参考书
后记

突厥语诸族社会组织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运用人类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冲突理论、象征理论、文化整合和社会控制理论对古代和近代活跃在中国境内的突厥语诸族的家庭组织、氏族组织、部落组织、部落联盟、汗国进行了综合比较研究,探讨了突厥语诸族的社会组织制度及其相关的婚姻制度、权力结构、社会控制、汗国的起源和政权形式等。作者认为,突厥语诸族汗国的形成过程,既与世界上大多数民族有共同之处,也有自己的特点。突厥语诸族汗国是游牧汗国,内部的阶级对立不明显,在汗国创建的时候,突厥语诸族社会并没有形成典型的阶级社会,未出现激烈的阶级矛盾和冲突。突厥语诸族汗国的建立是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之间及不同部落之间激烈冲突的结果,而不是阶层、阶级分化对立的结果。
该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作者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有突破、有创新,值得一读。

突厥语诸族社会组织研究 节选

**章突厥语诸族的家庭组织
现代意义上的家庭并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它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家庭组织与经济生活和文化类型密切相关。经济生活不同,家庭类型也不相同,如农业民族的家庭与游牧民族的家庭差别较大。文化类型不同,家庭类型也有所不同,如西方人的家庭与东方人的家庭不同;伊斯兰教信徒的家庭与基督教信徒的家庭有差异。古代突厥语诸族主要从事游牧业,其家庭组织具有浓厚的游牧色彩。自突厥语诸族信奉伊斯兰教后,家庭组织又具有伊斯兰文化色彩。下面从家庭名称、家庭结构、婚姻制度、人生礼俗、家庭伦理等方面分析突厥语诸族的家庭组织。
一 家庭名称与住宅
“家庭”可谓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词语,使用的范围很广,几乎在所有文化中都可以找到,而且一般都存在多种词义,这说明了这种社会组织在历史上几经演变。拉丁词familia是从拉丁文famulus派生出来的,famulus的意思是“仆人”,大概指的是生活在同一屋顶下的全体奴仆,意思比较古老,后来才指代父系亲属。汉语“家”则很早就指代由夫妇组成的个体家庭,如《周礼》日:“上地家七人”,注日:“有夫有妇,然后为家。”又如《诗·周南·桃夭》日:“室为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
在突厥语诸族中,“家庭”,维吾尔语称“**”,哈萨克语称“**”哥尔克孜语称“**”,乌孜别克语称“**”,塔塔尔语称“**”,撒拉语称“oy”,裕固语称“jy”。
……

突厥语诸族社会组织研究 作者简介

郭宏珍,1975年1月生,甘肃省庆阳市人。2001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族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民族历史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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