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之令

总统之令

作者:格里芬

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出版年:2009-01-01

评分:5分

ISBN:9787501443611

所属分类:青春文学

书刊介绍

总统之令 目录

**章 2005年春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1981年冬
第五章 2005年春
第六章 2005年春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总统之令 内容简介

两名武装分子登上安哥拉国际机场停留的一架波音727。他们劫持了飞机,杀害了唯一的机上成员,随后便销声匿迹。这一事件立即引起恐慌,美国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等机构争相调查事情的原委,暗中却相互阻挠。美国总统厌倦了他们的互相扯皮,便求助于一名外部调查员来查明真相。这位军事情报官员是国家安全部长的特别助理、三角洲部队少校卡洛斯。卡斯蒂洛,人们叫他查理。他的母亲是德国人,父亲是美国与墨西哥人的混血儿,丧生于越南战场并获得了一枚荣誉勋章。作为西点军校的毕业生、飞行员和沙漠部队的老兵,查理具有敏锐的眼光,能洞察事实并发现背后的真相。查理接受了总统的命令,秘密前往非洲,准备解开那个恐怖之谜。在那里他意外得到了朋友的帮助,也遭遇了敌人的阻挠。
形势非常复杂,卡斯蒂洛少校发现,恐怖分子的目的是用这架飞机撞毁美国建国的标志——自由钟,制造第二个“9·11事件”。除非采取有效的拯救措施,否则后果不仅对查理本人不利,甚至对整个美国都不堪设想。

总统之令 节选

**章 2005年春
(一)
2005年5月23日14:45
安哥拉首都罗安达
“二·四”国际机场
52岁的亚里克斯。马西尔亨利上校,红光满面,下巴微胖,一头红发已经开始变白。他爬上晃动的舷梯,刚把头探人里兹航空LA9021波音727的舱门,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儿。但他没有想到,舱内远处的墙边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双手握着一把乌兹冲锋枪,枪口对准马西尔亨利的肚子。
哦,该死!
马西尔亨利停住脚步,手心向外举起双手。
“进去,上校!”那人命令道,用枪口示意马西尔亨利进入驾驶舱。
这不是芙国口音,也不是英国口音。这家伙肤色较重,但不是黑人。他是哪儿来的?是葡萄牙人?
得啦。葡萄牙人可不会偷飞机。这家伙像是个阿拉伯人。
这个拿着乌兹枪的人穿戴几乎和马西尔亨利一模一样:深色裤子、黑色皮鞋、带肩章的开领白衬衫。胸前一个口袋上别着飞行章,肩章上有四道金色条纹,那是上校的标志。另一个口袋上夹着当地发给临时机组人员的标签,表示他们过了海关并将在机场附近停留24小时以上。
马西尔亨利朝驾驶舱走去。
“后退!”那人命令道,“就站在那儿!”
马西尔亨利照做了。
“我们可不想让任何人看见你举着双手,是吧?”那人似乎在跟他交谈。
马西尔亨利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我想这种事情迟早要发生。现在只能保持冷静,照他们说的去做,别做傻事。
“你的飞机已经被圣战军团征用了。”
圣战军团?
什么意思?
这些头裹破布、行为怪异且会说英语的阿拉伯人,竟聪明到能穿起飞行员的制服,打算抢劫这架飞机了!不,他们已经夺走了飞机,还有我。

总统之令 作者简介

格里芬是深受读者喜爱的美国著名军事和惊险题材畅销书作家,他的作品以超凡的现实主义和丰富的人物角色,赢得了上百万书迷。格里芬因此被洛杉矶《每日新闻报》称为“美国军方的桂冠诗人”,并有“美国战争惊险小说教头”之称(《出版者周刊》)。格里芬的小说大多以系列的形式出现,所写背景涉及二战、韩战和越战,他的书甚至被人们当做战争史来阅读。他写有6个系列36部小说,全部名列《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出版者周刊》的畅销书排行榜。
格里芬的写作素材很多来源于军旅生涯的特殊经历。他1946年参军,接受反谍训练,被派往盟国对德占领军,担任宪兵司令怀特少将的参谋。后来又参加朝鲜战争,先后担任战地记者和怀特中将的情报官。他曾多次获得军功勋章。这样的经历使他对军队生活,特别是情报工作的内幕非常熟悉,这也成为他后来写战争小说的创作源泉。除军事小说外,他也写过一些关于警察的小说。
格里芬长期向美国装甲兵协会的“圣乔治勋章”和美国空军协会的“圣安德鲁勋章”提供赞助。他是美国特种作战协会、加斯顿一李5660部队、对外战争老兵团的终身成员,也是东南明尼苏达警官协会、南新泽西州警官协会和特拉华警官协会的终身会员。他还是美国军方水獭一驯鹿飞行协会、美国陆军特种部队协会,以及美国海军战斗舰和战斗记者协会的终身荣誉会员。
《总统之令》和《人质》是格里芬在“9·11”事件之后创作的全新反恐惊险小说,题材新颖,紧扣时局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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