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于志曾,是粗犷豪放的辽西汉子。她叫梨花,是美丽多情的辽西姑娘。命中注定,他曾是她母亲的情人;阴差阳错,他曾把一位日本鬼子的遗孀爱得如醉如痴;纯属必然,他曾被这位美丽的姑娘喊做父亲。
可*终他却成了她的丈夫。
道德的钟声,人性的拷问。是这位多情的辽西姑娘,把爱情演绎得炉火纯青,让天下所有长嘴的动物都哑口无言。
但是,这位于志曾的身上毕竟结有一层厚厚的壳,敲一敲,能听到孔子的声音。
一个辽西男人,一个日本遗孀,一对美艳母女。爱情的玫瑰在荒诞的土地上执着地摇曳……
**章
夜深入静,于志曾坐在火车里,闭着双眼独自回想着往事。离家越近,这往事就在眼前越清晰。
应该是那一年的腊月二十九那天夜里,富人家的院子里灯火通明,却静得出奇。其他的长工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一个放羊的小伙计坐在自己的屋子里,守着孤灯想爹娘。为了富人家这帮羊,他连过年都不能回家了。他恨这帮羊,夜深的时侯,他溜进羊圈,几乎照着每一只羊的屁股都踹上一脚,因他平时待它们不薄,所以,这帮羊以不同的心境和他一起心酸着。
好在东家有一个俊俏的闺女,叫秀秀,每看他一眼,他的心都会跳个不停,握羊鞭的手心就会出汗。他踹完羊便说:“如果东家没有好闺女,说啥我也不会守着你们这帮畜生过年的。”
上房的灯一个接一个地吹了,只有秀秀闺房的灯还亮得朦胧,一个念头让他腿软心跳,他想过去看看或者听听。当他贼人一般猫在秀秀的窗下,他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这时他想起了老羊倌跟他说的一句话:见到好女人别心跳,要大胆地用双眼把她的衣服扒光。他背地里无数次地耻笑老羊倌说:这是啥狗屁话!那眼睛也没长手,如何扒得衣服。
但当他用舌头舔开秀秀的窗纸,却大惊失色了,他果然看见了一丝不挂的秀秀。一时间,秀秀已经不是秀秀了。
秀秀在洗澡,她一会坐在浴盆里,一会站在浴盆里,身姿娇俏而挑逗,他觉得她的每一寸肌肤都带有表情,都在向他招手。他觉得自己也不是自己了。
他想不到,他的焦躁的身影,被院子里的灯光整个投射到秀秀的纸窗上,秀秀看见时先是吓了一跳,急忙抓过衣服想披在身上,又突然产生一种一切秘密都被掏空的感觉。妈妈说过,这样的人再嫁给别人就有失伦常了。断定这个人就是放羊的小伙计,便恨之入骨,索性把衣服扔在一边。她曾多次对母亲说,咱家的小伙计是个混蛋,但她没想到这个混蛋竟混蛋到这种程度,所以她想用阴谋的手段来治他一下。
她坐在浴盆里,微笑着向那只窥视的眼珠摆了摆手,又摆了摆手。然后,他就真的破窗而入了,当他傻子一般瞪着秀秀的胴体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得到的竟是两记凶狠的耳光,他方从梦中醒来。
他顿时吓得魂飞胆破,他害怕这件事一旦被爹娘知道,会被活活地打死,所以他跪地求饶。秀秀开始可怜他了,也哭了,她哭自己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活着了。
见秀秀哭得伤心,他知道是自己错了,便接着狠命地自己抽自己的耳光。秀秀进一步可怜他了,却仍要惩罚他,但惩罚的条件是让他把自己的衣服穿好。他觉得这个条件很不错,乐于接受,便颤抖着双手给她穿衣。尽管他那双手颤抖得十分不争气,但他还是带有很强归宿感地想摸一摸秀秀那两只喷薄的乳,尤其是那两颗红红的乳头,像熟透的小樱桃,别提有多带劲了。
一缕晨光透过车窗射了进来,这个当年的小伙计睁开双眼,往外望了望,家乡就在眼前。
于志曾下了火车,一脚踏在家乡这块土地上。他四下里张望着,目光是游移不定的,还有些淡淡的忧伤。一别二十几年,如今他回来了,当初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更确切地说是逃到哪里,都知道他砍死了土匪头子肖大棒后逃命去了,来不及向父母兄长告别,来不及再看秀秀一眼,便仓皇而逃了。他的耳边始终响着秀秀*后说给他的一句话:“你走吧,离这疙瘩远远的,只要活下来就好,要让我觉着你永远活在这个世上就好。”
如今他活下来了,尽管活得那么艰难,尽管死神一次次地扼住他的喉咙,但他终归还是活下来了。秀秀的脸庞已在眼前变得模糊,只有这句话仍响得清晰。这片土地,这片辽西山村的土地,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深情地眷恋着它。因为这里有他的父母,有他爱过的姑娘,有他的根。无论走到哪里,他似乎都能闻到这块泥土的馨香。记得后来,秀秀的父母待他很好,能让他吃上一般穷人吃不上的小米面饼子。穿得也暖,每当秀秀娘要给他做棉衣时,秀秀总是在一边聒噪着,让妈妈多絮上一些棉二花。妈妈看着一天天见大的女儿,笑而不答,或者干脆走出去,让秀秀自己完成她的心愿。
这一切都过去了,回忆起来显得那么久远,回忆起来就觉得人生如梦,逝者惜留,人的感受积存在心里便能酿出凄凉。
路上不时地能碰到几个行人,一个拣粪的老头,或者是几个串门归来的汉子,他们都用惊奇而陌生的目光打量着他。从那些目光里他知道自己在他们眼里已成为不速之客,与这块土地已经格格不入了。这一点就是到了生他养他的那个村庄也不例外,没有入能一下子认出他来,认出来的也是一脸的尴尬,甚至有些恐惧。那恐惧告诉他,他在他们的记忆中早已死了,那是一种活人见鬼的恐惧。而孩子们看见他**个反应就是四散而逃,逃出很远又集拢起来,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他能很清楚地听到两个字——汉奸。
他有些灰溜溜的,这不怨孩子。一个戴着黑色呢子礼帽、穿一身灰色中山装、蹬一双油光镗亮的大皮鞋的人,一个高高的个子、黑红脸膛、浓眉大眼、鹰钩鼻子的人,能不被孩子当成汉奸吗?不但在这小小的山乡,就是走在大上海的霓虹灯下,也会遭到汉奸之嫌的。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在回来之前,把这身压在箱子底下十多年的行头换上了,一路走来倒没遇到什么挫折,只是到家了被孩子们骂做汉奸。他独自苦笑一下,又摇摇头,他知道自己总是与世道相左,总是惹人耳目。
当他踏进自己的家门时,他幻想着能听到父母唤儿子的声音,幻想着他们白发苍苍的面容出现在眼前,可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他预感到父母都已经过世了。厚道的哥哥于志平正蹲在窗下编篓筐,篓筐正在打底,使穿着臃肿的他干起活来非常吃力,发出艰难的喘息。当哥哥抬眼望见他时,便怔住了,哥哥一眼就认出眼前这个打扮怪异的人是当年出走的弟弟,一瞬间,他的双眼泛起了泪花,嘴角颤抖了几下,但他还是直起身子,向前走了两步,问:“是你吗?志曾?”他看着哥哥不到五十岁便苍老得不成样子,鼻子一酸,眼泪就要往下流,他极力控制着自己,深深地点几下头,说:“是我,哥,是我回来了。”
这时,嫂子也从屋里快步迎了出来,围着围裙,右手还端着泔水瓢,她惊讶得张着嘴,瞪着眼,半天工夫,才连珠炮地说起话来:“哎哟,这不是志曾吗?你这是打哪儿回来的?你看看,啧啧啧,你这是咋整的,浑汉奸似的。这有多少年了?二十多年了吧,你又突然冒出来了,嗨!都以为你早就没了呢?你这不又活蹦乱跳地回来了吗?怪不得今天早晨喜鹊老冲咱们家叫呢?我这眼皮也直跳,原来是你回来了,对了,就应在这上了。”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围裙上擦着湿漉漉的左手。是哥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又重重地干咳了一声,她才轱辘着眼珠子看看自己的丈夫,又看看于志曾,住了嘴。
除了哥嫂以外,家里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侄女石头。嫂子说,这孩子自小体质弱,三天打针两天吃药的,就给她起这么一个坚硬的名子克一克。又说还有两个侄子,大侄子满龙,二侄子满虎,都出去疯去了,肚子饿了就该往回跑了。石头是个很腼腆的女娃,尽管知道面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亲叔叔,但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听说过,所以问一声叔叔好,就怯生生地在一旁看着。只是按着爸妈的吩咐,给叔叔卷烟,给叔叔倒水。于志曾很喜欢这个侄女,从她的身上能看到她奶奶的影子。
于志曾和哥哥盘腿坐在炕上,有一句无一句地唠着。哥哥本来是个不健谈的人,什么事都如此,你不问他是不会说的。但他正是从哥哥的嘴里得知母亲在他出走的第二年就去世了,父亲是十年前去世的,二老都死在西厢房里,至今那房子还空着。哥哥说,你这一回来,正好住那里,吃完晚饭让你嫂子把它收拾出来,再烧烧炕。
从哥哥的嘴里还得知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而且是他主动说出来的。这消息是关于秀秀的。说秀秀的爹娘在一次次批斗中忍不下痛苦,挑着担子下关东了,临行前把秀秀嫁给了何家庄的一个贫农家的孩子何三喜。不料,结婚后的第三年春天,何三喜在给生产队起石头放炮时被崩死了,崩得七零八碎的。秀秀只捡到一只手和一条腿,埋了。她膝下还有一个刚两岁的丫头。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了,秀秀就领着孩子改嫁了,嫁到了咱们村。说到这里,哥哥专注地看着于志曾,好像在看于志曾有什么反应。于志曾只是低头听着,看不出秀秀这个人与他有什么关系。哥哥只好继续说,你当秀秀嫁的人是谁?就是咱本家侄子于满贵。这时,于志曾抬起头,瞪大了眼,说:“啥?于满贵?他媳妇不是挺结实的吗?”哥哥说:“是挺结实的,喝药死了。”于志曾“噢”了一声,说:“原来是这样。”然后他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为啥要喝药呢?”哥哥说:“于满贵这个人你应该清楚。你们是光腚娃娃,一起长大的。一喝了酒就到外面跑骚,十里八村的有点姿色的女人,几乎都让他祸害了。”于志曾听到这里,嗯了一声,说:“他倒是这么一个人。可秀秀为啥要嫁给他,嫁给谁不好?”哥哥说:“话还不能这么说。自打秀秀嫁给了他,他这个臭毛病还真改了,改得一干二净。”听到这里,于志曾喟叹说:“是啊,秀秀是个好女人,再野的男人她都能收住他的心。”哥哥说:“可好景不长,没过几年,于满贵就得了痨病,咳血而死。”于志曾一听,人便有些兴奋,双眼放射出光芒。这光芒刺激了哥哥。哥哥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看着他。于志曾急忙说:“也许这是报应吧,他这样的人不配享受秀秀这样的女人。”哥哥一听,先是摇摇头,随后又点点头,说:“是啊,可有一点我不明白,秀秀这个人为啥谁沾边谁就……”哥哥没有把话说完。他深知,自己的弟弟不也是因为这个女人离家出走的吗?二老临死都不在身边,那是*大的不孝。
……
丛培申,39岁,祖籍山东,诎生于辽西。曾做过政府秘书、企业推销员,现为自由撰稿人。曾有两部中篇小说变成铅字,两篇散文获全国性文学奖。《父与夫》为长篇处女作。
创作宗旨:记录完美的历史性格,以给后人留下好的遗传基因。
人生信条:道理用痛苦去懂得,真理用生命去把握。在懂得道理,把握真理的路上,誓籽弓身前行、奋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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