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德斯的狗

佛兰德斯的狗

作者:(英)奥维达 著,肖毛 译

出版社:天津教育出版社

出版年:2009-01-01

评分:5分

ISBN:9787530954782

所属分类:绘本动漫

书刊介绍

佛兰德斯的狗 目录

《佛兰德斯的狗》导读
佛兰德斯的狗
《纽伦堡火炉王》导读
纽伦堡火炉王
《乌尔比诺的孩子》导读
乌尔比诺的孩子
附录
译后记

佛兰德斯的狗 内容简介

《佛兰德斯的狗》
尼洛拥有惊人的艺术天才,为着梦想不懈努力。他和姥爷还有大狗帕奇相依为命,过着穷苦的生活。然而厄运却接连不断……圣诞夜,他们肩并肩地躺在教堂的石阶上,沉睡在一个宁静幸福的梦境里……
《纽伦堡火炉王》
九岁的男孩奥古斯丁·斯图拉把火炉王视若生命,把希斯柴戈尔看作偶像。他躲在被卖去慕尼黑的火炉王里进行了一场特别的旅行。
《乌尔比诺的孩子》
卢卡与帕西菲卡互相爱慕,却因不擅长绘画而对比赛感到绝望。小拉斐尔用自己彩绘的陶器替卢卡参赛,赢得了冠军,也帮卢卡赢得了爱情。

佛兰德斯的狗 节选

**章
在这个世界上,尼洛和帕奇都是孤儿。
他们是好朋友,比亲兄弟还要亲。小尼洛是阿登高地人,大帕奇则是从佛莱芒人②那里来的。他们俩同岁,一个还很年轻,另一个却已经老了。他们差不多成天守在一起,因为他们同样孤苦伶仃,一贫如洗,都是由同一双手养大的。起初把他们连在一起的是同情,这种感情一天天地加深,伴着他们共同成长,渐渐变得坚不可摧,密不可分,直到令彼此深深相爱为止。
在安特卫普的城郊,有一个叫霍布肯③的小村,村子里住着佛莱芒人。小村的边上,有一座小屋,那就是尼洛和帕奇的家。小村与安特卫普城相距一里格鲫,坐落在宽阔的牧场与玉米地之间,排成长队的白杨和赤杨,在从斯凯尔特河⑤边掠过的微风中,弯曲着腰身。村里共有二十来座房子,全都带有鲜绿或天蓝色的窗板,玫瑰红或黑白相间的屋顶,墙壁被粉刷得闪闪发亮,宛如阳光下的积雪。小村的中心地带,耸立着一架风车,位于青苔丛生的小斜坡上,对于附近的所有村民而言,它都是具有路标性意义的建筑物。风车的翼板和其他部分,一度是猩红色的,可那会儿它还没长大呢。在五十年前或更早的时候,它曾经为拿破仑的士兵磨过麦子。如今它已经变成红褐色,风雨和阳光又把它变成淡红色。它的动作相当古怪,转一转,歇两歇,好像多年的劳累使它患了风湿病似的,全身的关节都僵硬了。尽管如此,它仍在为全体村民效力,任何把谷子拿到别处去磨的做法,就像去别处做礼拜,而不在那座小小的老格雷教堂的圣坛上做弥撒一样,几乎被人们看作渎神行为。在教堂的锥形尖塔对面,悬挂着一口钟,如同悬挂在低地国家的每口钟那样,每天早午晚时各鸣响一次,发出奇特、抑郁而又低沉的悲鸣,仿佛钟声的有机组成部分。
差不多从出生时起,尼洛和帕奇便生活在这种略带几丝忧郁的钟声里。如今,他们住在村边的小屋里,安特卫普大教堂的钟楼高耸在小屋的东北方,远处是一大片绿色原野,连绵不绝的牧草和玉米,一直伸展到远方,宛如宁静而又永恒的海洋。小屋里住着一个又老又穷的老头,名字叫做杰罕·达斯,在年轻时当过兵。在他的记忆里,战争如同群牛犁地,结果只是对土地的蹂躏。战争使他变成了跛子,在退役之后,除去这个创伤,他什么都没有带回来。
老杰罕·达斯满八十岁的那一年,女儿在阿登高地附近的斯塔维洛特⑦镇去世了,留给他一个两岁大的男孩。老头虽然生活艰难,还是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个额外的负担。没过多久,小外孙就变得令人喜爱,成为他的掌上明珠。渐渐地,小尼洛——这只是男孩的爱称,他的大名叫做尼古拉斯——健康地长大了,心满意足地与姥爷一起住在破旧的小屋里。
小屋非常简陋,只不过是个小泥棚,却被拾掇得干干净净,宛如洁白的小贝壳。屋外有一个小菜园,里面种着蚕豆、香草和南瓜。他们很穷,简直穷到极点,有时甚至多日吃不到一点儿东西。他们总是吃不饱,假如吃了一顿饱饭,就等于一下子进了天堂。尽管如此,老头却从不发脾气,始终仁慈地对待尼洛,因为他既漂亮又天真,是一个诚实善良的小家伙。假如得到一片干面包片和几片卷心菜叶,他们就会感到幸福,再也不向土地或天空要求什么,除了帕奇之外。是呀,帕奇应该天天跟他们在一起,假如没有帕奇,他们又怎么能活得下去呢?
帕奇就是他们的全部。他是他们的宝库和粮仓、金库和魔杖、劳力和仆人,也是他们唯一的朋友与安慰。假如他死掉或者离开,他们就会被生活压垮,随着他一同死去。所以,帕奇就等于他们的躯干和大脑、头颅和四肢、生命和灵魂,因为杰罕·达斯只是个跛脚老头,尼洛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必须仰仗他们的爱犬——帕奇。
第二章 帕奇的遭遇
帕奇是来自佛兰德斯的狗,长着金色的皮毛,硕大的头颅和四肢,双耳如狼的耳朵一般高耸,四腿如弓,脚掌宽阔,肌肉发达——这是世代苦工磨练出来的结果。帕奇出身于勤劳的种族,在过去的一百多年来,他们祖祖辈辈都在佛兰德斯做苦工,世世代代都为人类所奴役。他们总是被车辕和挽具牢牢地拴住,时刻紧绷着肌肉,在狗拖车上受苦受难,*后在铺着燧石的街路上心碎而死。
帕奇如同他的劳苦终生的父母那样,终日在各个城市的尖硬石路上奔波,跑遍了佛兰德斯和布拉邦特①之间的空荡且令人疲乏的长路。除了痛苦和辛劳,他没有从父母那里继承任何遗产。他一直以咒骂为食,饱受殴打的洗礼。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因为这是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而帕奇不过是一条狗。很小的时候,帕奇就体会到货车和颈圈给他带来的苦痛了。满十三个月之前,他已经变成一个五金经销商的财产,过惯了走南闯北的生活,从蓝蓝的海洋,走到绿绿的山峰。后来他被廉价卖掉了,尽管他在那时仍然很年轻。
购买帕奇的人,是一个酒鬼和野兽。从此,帕奇仿佛掉进了地狱,因为基督徒们喜欢对动物进行地狱般的折磨,以此来表现他们的信仰。这位新主人是野蛮的布拉邦特人,脾气暴躁,好逸恶劳。他在手推车上塞满了罐子、盘子、酒壶和水桶,还有各种陶器、铜器和锡器,让帕奇独自拼命拉车,自己却懒洋洋地在旁边溜达着,轻松地慢慢移动着肥胖的身体,嘴里叼着黑烟斗,每逢在路边遇到小酒馆或咖啡店,都要进去喝一杯。
幸运或者说不幸的是,帕奇非常强壮,因为他来自铁打的种族,成长于极其苦难的环境之中。所以他并没有死去,而是设法在残酷的重压下苦捱下去,忍受皮鞭、饥渴、殴打和咒骂,疲惫不堪是这个*耐劳的四脚受害者从布拉邦特人那里得到的唯一酬劳。就这样,漫长和极其痛苦的两年过去了。一天,帕奇像往常那样,走在笔直的道路上。这是一条肮脏的灰土路,通往鲁本斯的城市。当时正是盛夏,天气炎热。帕奇的拖车非常沉重,车上的金属制品和陶器堆积如山,主人却在旁边闲逛,不但对他的痛苦无动于衷,反而噼啪地鞭打着帕奇颤抖的腰部。每当在路边遇到小酒馆,这个布拉邦特人就会停住脚,走进去喝啤酒,却从不许帕奇歇一会儿,去河边喝一口水。帕奇只好顶着毒日头,走在火辣辣的路面上。他整天都没吃到一点儿东西了。更糟糕的是,他差不多连续十二个小时没有喝到水。尘土迷乱了他的眼睛,殴打又令他感到剧痛。*后,帕奇终于被腰间的无隋重担压得失去知觉,踉踉跄跄地跌倒了,口边吐出一股白沫。
帕奇跌倒在白色的灰土路中间,一动不动地躺在*毒辣的阳光下面,很快就要死了。主人的药葫芦里却只能倒出一种用脚踢、咒骂和橡木棍殴打配制出来的“万能药”,这常常是帕奇唯一的吃喝、工资和奖金,始终都在为他准备着。可是,任何拷打和咒骂全都无济于事。帕奇躺在白色的尘土里,好像已经死了。没多久,布拉邦特人发现帕奇的肋骨对痛打无动于衷,他的耳朵也对咒骂毫无反应,就以为帕奇已经死了,或者就要变成再也没有利用价值的尸体,除非有人愿意把他的皮剥下来,做几副手套。于是,他冲着帕奇恶毒地诅咒了几句,解开挽具上的皮带,把帕奇的身体踢进旁边的草窠里,一边嘟嘟囔囔地抱怨着,一边懒洋洋地把货车从路边推上土坡,把奄奄一息的帕奇留给蚂蚁和乌鸦去叮咬和啄食。
这是卢维思的露天集市②的*后一天,布拉邦特人忙着去赶集,打算把车上的货物卖个好价钱。失去强壮耐劳的帕奇之后,他变得火冒三丈,因为他现在必须把满车的货物推到卢维思去。他丝毫没有留下来照顾帕奇的打算,因为他觉得这条垂死的狗已经毫无用处了,还不如再去偷一条呢,他的**条大狗,就是在他独自溜达时,趁主人不备偷来的。帕奇没有花费过他一个铜子儿,或者说几乎没有花费过他一分钱。在漫长而又悲惨的两年里,帕奇时刻不停地为他做苦工,从日出忙活到日落,不论夏天还是冬天,晴天还是雨天。
他已经从帕奇身上榨取了大量的好处,因为他是聪明人。让那条大狗孤独地在河沟边咽下*后一口气吧,让布满血丝的狗眼被小鸟啄出来吧,他要继续赶路,去乞讨和偷窃,唱歌和跳舞,在卢维思寻欢作乐。为了一条快要咽气的拉车狗,何必去浪费时间呢?这会损失一大把的铜子儿,还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被主人抛弃的帕奇,静静地躺在草绿色的河沟里。那天,在这条路上经过的行人有好几百,有的步行,有的骑骡子,有的坐着四轮或两轮马车,快活地朝着卢维思的方向疾驰。有几个人看见了帕奇,多数人却对他瞅都不瞅一眼,只顾着匆匆赶路。在布拉邦特,一条死狗简直什么都不是,在世上的其他地方,大概也是如此吧。
……

佛兰德斯的狗 作者简介

奥维达(1839-190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女作家。生于英格兰,在巴黎长大,成年后移居伦敦。在英国,她开始写小说,并获得巨大成功。1871年,奥维达从英国来到佛兰德斯的安特卫普参观,为佛兰德斯画家鲁本斯所震撼、于是在第二年写出了在西方世界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佛兰德斯的
奥维达非常喜欢动物,总是积极地保护动物权益,她救助过很多动物,曾经喂养过30条狗。假如没有这些经历,她就不会把《佛兰德斯的狗》中的帕奇写得那么真实感人,令无数读者感动落泪。
奥维达是一个多产的女作家,从1863年出版第一部小说起,陆续出版过40多部小说和散文集。她为儿童写的故事虽然不多,却为她赢得了永恒的名声,至今仍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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