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总论

债法总论

作者:史尚宽 著,葛支松 校勘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00-01-01

评分:5分

ISBN:7562019452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债法总论 目录

**章通则
第二章债之发生
**节契约
**目契约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目契约之分类
第三目契约之要件
第四目契约之成立
**款要约
第二款承诺
第三款交叉要约、同时表示及依意思实现契约成立
第四款悬赏广告
第五款契约之约定方式
第二节代理权之授与
**目代理权授与
第二目共同代理
第三目表示代理
第四目侠义无权代理
第三节无因管理
**目无因管理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目无因管理之要件
第三目无因管理之效力
**款管理人之义务
第二款本人之义务
第四节不当得利
**目不当得利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目不当得利之要件
第三目各种之不当得到
**款因非债清偿之不当得利
第二款因不法原因给付之不当得到
第四目不当得利之效力
第五节侵权行为
**目概说
第二目侵权行为之要件
第三目共同侵权行为
第四目特殊侵权行为
……
第三章债之标的
第四章债之效力
第五章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第六章债之移转
第七章债之消灭
附参考书目

债法总论 内容简介

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民法中尤以债法为*重要部分,而债之通则实为债法理论之总汇。忆自民国十九年民法全部公布施行以来,已经二十余载,其间虽有不少民法著述,然较之德法诸国,相去尚远。美国人庞德为兼通英美法及大陆法之名法学家,对于中国法律亦有研究,曾誉中国民法典为先进之法典,可惜尚少精神渊博之巨大著述及注释以宏其用。良以民法关系错综复杂,远非他法可比,非将全部融会贯通,难以运用。著者于立法院成立之初,即忝任民法起草工作,该法完成后原拟从事此项著述,惟以当时其它法典及重要各法尚待完成或修订者甚多,其实有所不许。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关于民法原著,分别探本索源,综合研究,衡以中国民法规定而定取舍与变通,虽多采择各国学说与判例,而因应〝国情〞与我民法法意亦有属于创见。既不囿于一家之言,亦不泥于一国之法,其中论列,自难谓悉皆允当,惟提出各种问题,示以津梁,对于斯学之研究,或有不少之启发。然涉及过广,引申过多,难期周顾,疏忽之处在所不免。尚能拋砖引玉,俾斯学之著述日益精深而宏富,以发扬大法学,则著者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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