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作者:何炳松著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2009-07-01

评分:5分

ISBN:9787538726299

所属分类:历史文化

书刊介绍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内容简介

《通史新义》中“所述之原理十九采自法国名史赛诺波所著《应用于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一书”,但何炳松注重把西方“新史学”的阐释学方法与中国传统史学的义理方法相结合,建立了新的史学理论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的建设有着重大贡献。
《历史研究法》介绍了西方历史研究方法,并指出其与中国古代“史法”、传统“史评”、“史论”的差异,认为历史研究的方法就是对“人的历史”的研究,而不是对古代史著的评论。与此同时,他力图沟通中西学问,对传统历史研究方法,如搜集史料、辩明真伪、知人论世、阐明史料、断定史实、比次史实和勒成著作等做了充分肯定。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本书特色

因为有了这套讲义,才促生了中华教育的圣地;
因为有了这套讲义,才规范了中华学子的心路;
因为有了这套讲义,才强化了中华学术的骨骼;
因为有了这套讲义,才延续了中华文化的血脉。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目录

通史新义
导言历史研究法与社会科学
上编社会史料研究法
**章史料之理论
(一)史料之性质——史料为一种过去行为之遗迹——产生史料各种必要工作之解析:文笔、语言、思想、信仰、知识;各种工作与实际真相之连锁
(二)史料之来历——知人论世之必要一决定来历之各种步骤
第二章考订之原理
(一)考订之必要——轻信之自然倾向,轻信之动机
(二)考订之雏形——证据观念,司法证据理论之不足,分析之必要
(三)分析
(四)考订之步骤
第三章史料来历之考订
(一)史料来历之考订之条件
(二)社会科学材料上之特殊困难
第四章诠释之考订
(一)初步之分析——分解为原质——实际上之方法——知识之限制——进行之速度
(二)诠释之考订——语言文字——文叉——迂曲之意义——此种工作之结果
第五章诚伪及正确之考订
(一)二种考订功夫之特殊条件——诚伪,变更原因,进行方法一正确,错误之原因,发现错误之方法
(二)共通之工作——审问,史料产生之一般状况,各种工作之特殊条件,可疑之事件——结果
第六章事实之利用
(一)断定事实之困难——实际上之解决
(二)容有之事实——极难诬罔之事实——极难致误之事实——非常之断语适足为一种真相之假定
(三)各种独立观察之暗合——正当暗合之条件——研究断语是否独立之方法,来历之考订——独立观察之比较
第七章事实之编比
(一)事实编比之条件——由史料中提出之事实状况、程度、性质。及盖然性之不同
(二)暂时之编比——专著,类纂
(三)事实之性质——一般事实或单独事实,确定事实或可疑事实——生存,人类行为,动机
第八章社会科学事实之编比
(一)社会科学中事实之性质——物质与心理之特性。绝对客观方法之不可能
(二)社会之分析——社会分析与生物分析之不同——社会分析之抽象与主观性,想象之地位
(三)编比之进穗——比论之应用——问题之应用
第九章并时事实之编比法
(一)社会事实主观性质之结果——算学方法,生物学方法及归纳心理学方法之不合法一实际规则
(二)编比之方法——社会之一般状况——主要社会现象表
第十章连续事实之编比法
(一)社会之变动——变动与演化——社会演化与生物演化之不同
(二)变动之分析研究——各种步骤及考证上应注意之点
(三)演化之比较——统计方法——心理方法——演化之历史进程,习惯之变动,个人之更替——科学结论之条件
下编社会史研究法
第十一章历史之种类
(一)中国史学之发展——编年史——纪传体纪事本末——浙东史学之世系支派
(二)西洋史学之发展——上古时代之历史、中古时代之历史、文艺复兴时代之历史——专史与通史——专史之产生,世界史。全史
(三)历史与社会科学之关系——社会科学因其为史料科学故应用历史之考订——社会科学中研究过去之必要——社会史之分类
第十二章社会史之现状
(一)各种历史现状之比较——专著——特种纲要与普通纲要——社会史之落后
(二)进步迟缓原因之源于事实性质者——事实之外部性质,史料之主观性质,事实主观部分获得之较易——各种原理之历史
(三)进步迟缓原因之源于史料种类者——著作之史料、保存之史料、出版之史料——记事史料、文学史料、教育史料、实用史料之选择
第十三章社会事实之编比
(一)编比之必要——并时事实与连续事实
(二)并时事实之编比法——审问、历史审问与研究审问之不同
(三)社会史之标准——地理上之划分——应有问题——现象之描写
第十四章社会史之特殊困难
(一)决定事实数量之必要——历史中之定性知识——社会事实中数量决定之必要
(二)决定数量之方法——度量——计数——估值——举隅——通概
(三)实际上之结果——特殊之规则——编著之限制
第十五章社会团体之决定
(一)社会事实之特性——人类抽象限定之事实——个人行为——标式行为——集合行为
(二)团体——明定社会团体之困难。与生物团体之异用——历史团体之普通性质——社会史之特殊困难、注意之点及限制
第十六章演化之研究
(一)演化研究之条件——统计图表之用及条件——生物学上与社会科学上演化之不同——演化之种类——产生演化之事实之决定
(二)特种演化之条件——生产、转移、分配
(三)了解演化之条件——用比较法确定习惯之变动——新陈代谢所产之演化。确定之困难
第十七章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
(一)静的研究——事实之连锁,孟德斯鸠德国派——习惯之共通性,集合行动之共通性
(二)演化之研究——各种变动中之连锁
(三)综合事实之方法——专门家及通史家
第十八章社会史之系统
(一)一贯性之倾向——玄学及形上学之形式——当代之形式——经济之形式——圣西门——马克思及其学派
(二)经济物质主义之批评一物质状况分析之不全一经济行为与他种行为间连锁分析之错误
第十九章社会史与其他历史之连锁
(一)决定连锁之方法——原因及条件
(二)人口学上之事实——物质条件之影响,人类地理学,人类学,物质事实之特点,物质事实为生存之条件,非方向之条件
(三)经济事实——研究此种事实在社会上及演化上之影响之方法
(四)社会史在历史知识中之地位——统计学之地位——经济史
第二十章单独事实及于社会事实之影响
(一)问题之位置——经济事实及人口事实不同之范畴
(二)习惯之影响——理智习惯:信仰、知识;物质习惯:私人生活、消费
(三)单独事象之影响——发明与创造——由在上者所产生之方向变化
第二十一章集合事实及于社会生活之影响
(一)集合之组织——私人组织:家庭;社会制度:阶级;政治制度——统治政府,特殊职务——教会组织——国际组织——语言
(二)集合之事象——内部革命——冲突与条约——国际关系
结论
历史研究法
**章绪论
第二章博采
第三章辨讹
第四章知人
第五章考证与著述
第六章明义
第七章断事
第八章编比
第九章著作
第十章结论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节选

《老北大讲义: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讲述了:《通史新义》中“所述之原理十九采自法国名史赛诺波所著《应用于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一书”,但何炳松注重把西方“新史学”的阐释学方法与中国传统史学的义理方法相结合,建立了新的史学理论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的建设有着重大贡献。《历史研究法》介绍了西方历史研究方法,并指出其与中国古代“史法”、传统“史评”、“史论”的差异,认为历史研究的方法就是对“人的历史”的研究,而不是对古代史著的评论。与此同时,他力图沟通中西学问,对传统历史研究方法,如搜集史料、辩明真伪、知人论世、阐明史料、断定史实、比次史实和勒成著作等做了充分肯定。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相关资料

通史新义
上编 社会史料研究法
第一章 史料之理论
(一)史料之性质——史料为一种过去行为之遗迹——产生史料各种必要工作之解析:文笔、语言、思想、信仰、知识;各种工作与实际真相之连锁
一种史料如何能使吾人获得对于一件事实之知识乎?史料与事实间其有一定之关系足以使明了史料者可因之而明了事实乎?如史料而能供给过去之消息,则史料本身必系过去事实所留之一种遗迹。对于研究过去事实之历史家,史料固一种消息也。遗迹之种类有二:一属直接,一属间接,吾人须分别研究之。
直接之遗迹为实物,例如建筑物、机器等,为过去人类活动之产品,可助吾人直接明了此种活动之为何。当吾人欲明了一种实业之方法或其产品时,吾人可以利用直接之遗迹如材料或工具皆是。工艺史之史料即系如此。然社会科学并无此类之研究,而且此即社会科学特有之性质也。盖社会科学所研究者为社会现象,而其根本之对象则为实物;人口学所研究者为人体之分配及物质上之事实;经济学所研究者为财富之生产与分配。然社会科学与真正物质部分之现象完全分离,人体之研究让诸人类学或人种学为之,工业方法之研究则让诸机械学为之。社会科学所研究者非属于人体或行为之物质现象也,乃属于人体间或行为间之抽象关系也,亦即研究人体或行为之数目或各种经济制度也。换言之,即研究入与物之关系也。是故在社会科学中过去之直接遗迹实无利用之余地。
间接之遗迹为文字,吾人通常专称之为史料。史料为物仅能使吾人直接认识撰述史料者之思想而已,盖史料仅系心理事实之遗迹也。然吾人可以凭借史料间接以求得外部之事实。社会科学并不用另一种之史料。入口学之史料或系入口计算之元素(人数、长短、轻重及价值等之衡量),或系用算学或几何形式所表示之计算结果。经济之史料或系统计,或系制度之描述(调查、报告、专篇著作等),或系公私所定各种制度施行之规则。原理史之史料系著作家或宣传者之作品。一言以蔽之,社会科学所利用者仅文字一端而已。史料原理之得以成立,其故即在于此。
文字与社会事实如何能发生关系乎?吾人欲了解此种关系——往往间接而迂远——吾人不能不分析史料所以出世之条件,而且不能不重新实现产生史料时必要之各种步骤。必如此而后吾人方知经过此种步骤以后能否在史料与事实之间寻出关系,俾吾人得以借此明了事实之真相。
此种分析工作当然抽象而烦琐,吾人为便利起见,试在社会史料中取一极简单之报告为例。试任取一种统计之报告而

历史研究法 通史新义-老北大讲义 作者简介

何炳松(1890~1946),历史学家、教育家,他第一个在中国系统地介绍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强调西方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的对比与贯通,与梁启超并誉为“中国新史学派的领袖”,海外将他与胡适并提,认为是同一时期学贯中西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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