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目的论

刑法目的论

作者:曾明生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09-10-01

评分:5分

ISBN:9787562035770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刑法目的论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为七个部分,导论部分阐述了目的论的历史演化及相关的主要理论形态,接着分析了刑法目的的概念和特征,第三、四部分分别在横向上和纵向上探讨了刑法目的的研究概况,分析了明法目的的嬗变,第五部分分析了刑法目的生成基础及其制约,接着着重论述了刑法目的结构、目

刑法目的论 本书特色

《刑法目的论》主要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刑法哲学的角度,结合逻辑学、社会学、语义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律解释学、心理学和数学等多学科的思维方法,对刑法目的的概念、特征、国内外研究状况、目的的嬗变史、生成根基、目的内容以及刑法目的的实现等核心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讨。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刑法目的论 目录

序一
序二
前言
**章导论
**节目的论的历史演化
一、哲学目的论的历史演化
二、法学目的论的历史演化
第二节法律盲目演进主义评析
一、法律盲目演进主义的主要理论形态概述
二、法律盲目演进主义评析——目的追问
第三节对刑法目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研究方法上的启示
二、研究意义上的启示
三、研究思路上的启示
第二章刑法目的的概念与主要特征
**节刑法目的的概念
一、刑法目的概念界定
二、刑法目的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第二节刑法目的的主要特征
一、阶级性与社会性
二、体系性与反体系性
三、层次性与跨阶段性
四、主观的选择性与客观的不可选择性
五、稳定性与发展性
六、与刑法规范的关联性
第三章国内外刑法目的研究现状概览
**节国外刑法目的研究现状概述
一、大陆法系刑法目的研究概况与简评
二、英美法系刑法目的研究概况与简评
三、前苏联和俄罗斯刑法目的研究概况与简评
第二节我国刑法目的研究沿革
一、狭义的刑法目的研究概况与简评
二、刑罚目的研究概况与简评
第四章刑法目的的嬗变——强势选择
**节刑法目的嬗变概述l
一、国家刑法的目的界分与强势选择
二、刑法目的嬗变与强势选择
第二节17世纪以前国家刑法的目的
一、17世纪以前外国刑法的目的
二、17世纪以前我国刑法的目的
第三节18~19世纪国家刑法的目的
一、18~19世纪外国刑法的目的
二、18~19世纪我国刑法的目的
第四节20世纪至今国家刑法的目的
一、20世纪至今外国刑法的目的
二、20世纪至今我国刑法的目的
第五章刑法目的生成基础及其制约
**节刑法目的生成的宪法性根基
一、刑法目的生成于宪法的基本理由
二、刑法目的生成的宪法性根基之具体内容
三、宪法发展对刑法目的的导引和制约
四、构建宪政基础上的刑法目的
第二节刑法目的生成的客体性基础
一、客体性基础的缘由
二、客体性基础的内容
三、刑法功能、作用和价值成为客体性基础的内容之理由
四、客体性基础对刑法目的的制约机理
五、目标性基础——被择定的刑法目的生成的客体性基础
第三节刑法目的生成的社会性基础
一、社会性基础的缘由及内容
二、社会性基础的应然思考
第四节宪法性根基、客体性基础与社会性基础的关系
一、区别
二、联系
第六章刑法的目的结构以及目的异化的救济
**节刑法目的的范围与分类(或分层)
一、刑法目的的范围
二、刑法目的的分类(或分层)
第二节刑法的总和目的
一、刑法总和目的的基本含义
二、刑法总和目的中的关系特征
第三节立法意义的刑法目的与司法意义的刑法目的
一、立法意义的刑法目的
二、司法意义的刑法目的
第四节一般目的与特殊目的
一、一般目的
二、特殊目的
第五节价值性目的与机能性目的
一、价值性目的
二、机能性目的
第六节原则性目的l
一、原则性目的的含义及内容
二、原则性目的的论证
第七节刑罚目的
一、刑罚目的实然分析
二、刑罚目的应然描述
三、特定刑罚的目的——死刑目的
第八节刑法目的的异化及其救济
一、刑法目的的异化
二、刑法目的异化的救济
第七章非异化的刑法目的的实现
**节刑法目的的实现概述
一、刑法的实现
二、刑法目的的实现
第二节刑法目的实现的途径
一、刑法的创制
二、刑法的遵守
三、刑法的适用
四、法律监督
第三节刑法目的实现的评价机制
一、评价机制概述
二、合宪性评价
三、刑法机能评价
四、刑法价值评价
五、刑法社会性评价
六、作为社会选择的刑法目的调整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刑法目的论 节选

刑法目的论是一个关涉刑法根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我国学界对刑法目的的含混认识和较为粗浅的研究现状,《刑法目的论》主要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刑法哲学的角度,结合逻辑学、社会学、语义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律解释学、心理学和数学等多学科的思维方法,对刑法目的的概念、特征、国内外研究状况、目的的嬗变史、生成根基、目的内容以及刑法目的的实现等核心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讨。《刑法目的论》试图对刑法目的的哲学蕴涵进行探索性研究,其中大胆地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基本立场是主张有限的刑法目的论。即:不可无限地强调“刑法目的作为刑法规范的本体”,并由此无视客观规律,而是正确地、有节制地运用目的理性,防止理性的滥用。既强调在目的思维上的有限理性,又强调目的在生成和运用上的有限性(反对目的异化)。

刑法目的论 相关资料

基于上述讨论,目的论和法律盲目演进论对推行法治的现代中国而言,在研究方法、研究意义和研究思路上都具有深刻的启示作用。一、研究方法上的启示第一,法哲学甚至部门法学的目的论(不妨统称为法学目的论)的研究必须以哲学目的论的研究为重要基础。哲学目的论和法学目的论是相互联系的,特别是法学目的论最初脱胎于哲学目的论。尽管两者存在某些差异,但是其共性也是明显的。基于其共性上的特点,在研究法学目的论时需要认真反思哲学目的论所遭遇的各种批判,由此引以为戒。第二,应当力避(不是清除)倒果为因的积弊。古典的目的因假设了一种超越的存在对世界的干涉,目的在时间上是超越现在的,认为这个未来的存在对现实已经起着作用,这被认为与因果性是相互排斥的,被认为违背了科学的根本精神。在斯宾诺莎看来,则是“倒转了自然的顺序”,是用结果来说明原因,也是用未来决定过去。而物理学不允许因果力在时间上倒着走。[1]这种依凭后来的客观结果推想以前的目的因的“倒果为因”的做法,正如德国学者弗里德里希·尼采所指出的那样:“以某种方式产生的一切存在物,被某种具有优于它的权力一而再地重新解释成新的目的,被接管、被转换、被改变方向

刑法目的论 作者简介

曾明生,男,汉族,1971年出生于江西宁都。1989年毕业于江西省宁都师范学校。在中学任教期间业余自学法律课程,先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法律专科和法律本科毕业证书。200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江茜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级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曾主编《刑事程序的精神与诉讼文明》(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在《刑事法评论》、《法学杂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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