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100招

工程索赔100招

作者:汪金敏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年:2009-12-01

评分:5分

ISBN:9787112114894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工程索赔100招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工程判断例合同全库应用研究课题组的成果之一。课题组由工库网出资组建,目前研发人员主要来自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工程索赔中心,东南大学项目管理研究所及建设监理研究所。课题组以预控工程承发包风险、提升建筑行业水平为出发点,以工库网判例库、合同库等数据库为基本素材,正在深入地开展工程法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实务研究。课题组将陆续公开或集结出版研究成果。

工程索赔100招 本书特色

切实——提炼数百判例指导全过程索赔
融通——贯通法院观点融汇三十年经验
解惑——直面疑难杂症构建索赔新规则
前瞻——立足清单计价兼顾新标准合同
(附赠——网上增值服务判例法规查询)
数据:
3000——从3000份判决书中筛选判例。
300——梳理300类争议焦点构建体系。
60——贯通60份*高院及高院意见
评论:
既是艰苦的探索,也是市场的需求,建纬精英律师贡献建筑市场的*新丰硕成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主任朱树英
研究国内工程判例,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对我国工程管理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东南大学项目管理研究所所长成虎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多是创造性劳动,而审理其他案件多是重复性劳动。
——引*高院冯小光法官转日本高等裁判所法官观点
提要:
全过程索赔对象:谁向谁索赔,依据什么索赔,在合同有效、无效及解除情形下如何索赔?
全过程索赔内容:如何约定合同价格,如何计量支付、调整价格、变更价格、索赔价款、竣工结算,如何顺延工期和修复缺陷,如何签证?
全过程索赔方法:如何签订合同,如何履行合同,如何提起诉讼、仲裁、争端评审?

工程索赔100招 目录

序一:既是艰苦的探索也是市场的需求
序二:研究国内工程判例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前言:全过程索赔高结算可期
简称引用对照表
**章合同主体
**节发包人
一、发包人的定义——发包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二、发包人的类型——支付工程款的主体
三、第三人支付——第三人应支付工程款的情形
四、发包人虚设——发包人股东应支付工程款的情形
第1招谁应支付出租改建项目的工程款?
第2招可否要求工程受让方返还保证金?
第3招合作开发一方欠款时可否要其他方付款?
第4招约定第三方付款的应向谁要工程款?
第5招发包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何要工程款?
第二节承包人
一、承包人的定义——承包人应该具备相应资质
二、挂靠承包——典型的不具资质承包情形
三、内部承包——应该规范内部承包行为
四、联合承包——承包不具资质工程的有效做法
第6招未办进入许可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第7招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章合同签订
**节投标签约
一、不平衡报价——承包人早收钱多收钱的关键策略
二、废标应对——对中标难和难中标的无力抗争
三、中标约束力——不签订合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8招投标书被生硬认定为废标后怎么办?
第9招轻信发包人中标承诺遭受损失的怎么办?
第二节黑白合同
一、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内容背离的以中标合同为准
二、补充协议——中标合同后为完成工程所签的可作结算依据
三、标后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内容的按中标合同结算
四、标前合同——和中标合同矛盾的宜按实际履行的结算
五、多份合同——未签中标合同的宜按实际履行的结算
六、结算书——无论依据黑合同白合同均应按结算书结算
第10招发包人可以依黑合同反索赔逾期责任吗?
第11招按投标书、协议书或黑合同计取下浮率?
第12招先签订合同后招标但未签约的如何结算?
第13招按黑合同结算后发包人反悔的怎么办?
第三节合同解释
一、有效解释——尽量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整体解释——探究真实意思与按文件顺序解释
三、法律补充——默示义务的来源但一般不影响效力
四、惯例补充——充分运用示范文本维护权益
第14招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第15招约定适用的文件被废止后如何结算?
第三章合同效力
**节合同效力
一、双方主体合格——承包人签约时不具备资质签订合同无效
二、工程确定合法——未获规划许可工程签订合同无保障
三、意思表示真实——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四、内容不应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再分包合同无效
五、符合法定程序——应招未招或中标无效则合同无效
第16招发包人拒付违法建筑工程款时怎么办?
第二节合同无效结算
一、已完结算——依质量合格情况结算已完工程款
二、损失承担——按照过错分担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
第17招合同无效质量合格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第18招无效合同合格工程利润应否支付?
第19招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时损失如何承担?
第四章合同价格
**节工程造价
一、基础组成——稳中有变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等
二、其他组成——似曾相识的暂估价、暂列金额、总包服务费等
三、计价方式——从计划经济的定额到市场经济的清单
第20招未按约经确认自行采购的材料如何调价?
第21招配合独立承包人施工可否索赔配合费?
第二节总价合同
一、承包范围——合同图纸漏项不属于承包范围
二、全部工作——为完成工程所必须的可预见的漏项不调价
三、价格包干——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价格一般不调整
……
第五章估价调价
第六章工程变更
第七章经济索赔
第八章工期索赔
第九章施工保修
第十章工程签证
第十一章竣工结算
第十二章价款支付
第十三章分包采购
第十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五章争议解决
附录
后记

工程索赔100招 节选

《工程索赔100招》结合100余个实际判例,通过问答形式,全面讲解工程索赔,形式简介、内容实用,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打索赔官司的**书籍。

工程索赔100招 作者简介

汪金敏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程索赔中心主任,律师,造价工程师,东南大学建筑工程学学士和建筑经济与管理学硕士。国家工程示范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议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议稿)主要起草人。在建纬所从事工程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十余年。代理过百起工程索赔案件,涉及争议额数十亿元,部分被《民事审判与参考》收录。服务过数十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额数百亿元,获得好评。代理或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园区、商业中心、住宅、公共建筑、高速公路、火电站建造,BT、代建、EPC、施工项目承发包,造价争议、经济索赔、工期索赔、质量反索赔争议处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与施工项目全过程索赔。朱月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房地产学硕士,曾在上海建设施工企业从事经济、管理、法律顾问工作三十年,期间从事工程专业律师工作近二十年。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的三十多年间,办理了不计其数的工程及房地产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曾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因混淆工程结算审价与决算审计而引发的巨额工程款拖欠纠纷案件;因承包范围、方式和计价方法约定不明引发的付款纠纷案件;因闭口合同引发的工程造价结算纠纷案件;因工程质量、工期混合过错导致的结算纠纷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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