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胡氏传

春秋胡氏传

作者:胡安国

出版社:浙江古籍出版社

出版年:2010-04-01

评分:4.7分

ISBN:9787807155416

所属分类:文学理论

书刊介绍

春秋胡氏传 内容简介

重校胡文定公春秋傳序嗚呼,聖人之坊弛亦久矣。自士不誦習是書,天下于坊之大義暝然漠之,舉以隳之,亦已極矣!蓋天道甚微,而人心至危,故聖人憬然飭之,章疑別微以為民坊,制禮以坊德,作刑以坊淫,申命以坊欲。而坊之為義則莫顯乎春秋,莫謹于夷夏也。謹夷夏,然後君臣父子、夫婦兄弟之坊以遂,而天道君子、忠信文行之旨以信,可易視也哉!故其言曰“裔不謀夏,夷不亂華”,又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聖人坊之大者,斯在夷夏之間歟!自七十子之徒以下,奉斯旨以為華夏教,內諸夏而外夷狄,俾斯文之緲不絕于戎譯之禍,徵有騐矣。而胡文定公崛起于南渡之間,親踵于醜虜之患,于聖人坊之大義,痛之如切膚,感之若一時,故以春秋為聖人頃否之書,而于華夷之間三致意焉。其言曰“言釋宋公者,宋方主會而蠻夷執而伐之,以其俘獲來遺,是夷狄反為中國主,禽獸將逼人而食之矣,此正天下大變,春秋之所謹也”,又曰“門庭之寇,不可縱而莫禦者也”,“經斯世者,當以為懼,有攘卻之謀而不可忽,則聖人之意也”,其憂時經世之慮可謂深且著矣,然則斯言又豈為一時一世發也。遜清以夷狄制中國,故每以私意黜正論。自高宗末葉科舉詔廢胡傳,世不佩誦甄陶于此書,閱二百歲矣。俗儒脂韋媕娿,承其影響,致夷狄之術加於文武之憲,而使聖人之坊頹然廢焉,可勝悲哉!迨及近世九譯之寇寖至,馬湛翁以為不讀胡傳之騐而節義之氣蔑如故也,良有以也。今天下囂囂然以儒學相尚,四聖五子之書,遝匝紛陳。然要質其言,則大率陰迻夷裔之緒,以攘竊聖人之言,傎其本實,是使聖人之言為犬羊之鞟矣,亦何甚也。子曰:“素夷狄則行乎夷狄。”今以夷狄而行乎華夏,將何能而視邪?嗚呼,以夷變夏,未有愈于今日者乎!予今校而梓行之,誠以是書能號召忠信,氐厲節氣,士茍昕夕誦玩,則匪特義理洞灼,亦將使孟之浩然、孔之仁信霈然盈乎中、昳然煥乎外,聖人之坊、夷夏之辨不待辯而明矣。斯亦予所待于將來者云。庚寅春王既望之夕,吳興錢偉彊拜手敘。

春秋胡氏传 本书特色

《春秋胡氏传(精装)(繁体竖排版)》是由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

春秋胡氏传 目录

重校胡文定公春秋传序凡例春秋传序论名讳剳子进表述纲领明类例谨始例叙传授经传字数卷** 隐公上隐公元年隐公二年隐公三年卷第二 隐公中隐公四年隐公五年隐公六年隐公七年卷第三 隐公下隐公八年隐公九年隐公十年隐公十一年卷第四 桓公上桓公元年桓公二年桓公三年桓公四年卷第五 桓公中桓公五年桓公六年桓公七年桓公八年桓公九年桓公十年卷第六 桓公下桓公十一年桓公十二年桓公十三年桓公十四年桓公十五年桓公十六年桓公十七年桓公十八年卷第七 庄公上庄公元年庄公二年庄公三年庄公四年庄公五年庄公六年庄公七年庄公八年卷第八 庄公中庄公九年庄公十年庄公十一年庄公十二年庄公十三年庄公十四年庄公十五年庄公十六年庄公十七年庄公十八年庄公十九年卷第九 庄公下庄公二十年庄公二十一年庄公二十二年庄公二十三年庄公二十四年庄公二十五年庄公二十六年庄公二十七年庄公二十八年庄公二十九年庄公三十年庄公三十一年庄公三十二年卷第十 闵公闵公元年闵公二年卷第十一 僖公上僖公元年僖公二年僖公三年僖公四年僖公五年僖公六年僖公七年僖公八年僖公九年僖公十年僖公十一年卷第十二 僖公中僖公十二年僖公十三年僖公十四年僖公十五年僖公十六年僖公十七年僖公十八年僖公十九年僖公二十年僖公二十一年僖公二十二年僖公二十三年僖公二十四年僖公二十五年僖公二十六年卷第十三 僖公下

春秋胡氏传 节选

《春秋胡氏传(精装)(繁体竖排版)》内容包括:重校胡文定公春秋传序、凡例、春秋传序、论名讳剳子、进表、述纲领、明类例、谨始例、叙传授、经传字数、桓公十一年、桓公十二年、桓公十三年桓公十四年、桓公十五年、桓公十六年、桓公十七年、桓公十八年……

春秋胡氏传 作者简介

胡安国(1074.9.3~1138.4.13)字康侯,谥号文定,宋建宁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湖湘学派的奠基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为太学博士,旋提举湖南学事。后迁居衡阳南岳,主要从事学术研究,创办碧泉、文定书院讲学,在南岳完成了理学史上的重要著作《春秋传》。胡安国为程颐门人,又与游酢、谢良佐、杨时等游,胡寅称其“宏纲大用,奥义微辞,既于笔削之书发挥底蕴”,而“记诵训诂、辨说词华之习,一不与焉”(《进先公文集序》),谢良佐称其“如严冬大雪,百草枯死,而松柏独秀”。清康熙皇帝颁赐其祠匾额称“霜松雪柏”。著有《春秋传》,今存三十卷;又有文集十五卷、《资治通鉴举要补遗》一百卷,今已佚。《全宋诗》卷一三七○录其诗22首。《全宋文》卷三一四六收有其文。事迹见胡寅《先公行状》(《斐然集》卷二五)、《宋史》卷四三五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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