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作者:林正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出版年:2010-05-01

评分:5分

ISBN:9787504468512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内容简介

始建于1817年的哈佛法学院(harvardlaw school),象征着威望与成就,是美国资格*老和规模*大的法律学院。现有学生100名,专职教授200余人及藏书300万册。近年来,每年约有8000人申请入学,被录取者不足1/10。
哈佛法学院是风靡世界的“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的发源地,法律教授在课堂上一般利用试探问答和提出一系列难题的方式,引导学生们对当日指定的案例做详尽的分析。教授会设法让学生之间掀起热烈的辩论,参与讨论的学生必须对每一件案例的事实了如指掌,还须能够到庭对它进行批判。经过此种训练的法学院学生通常是不易屈服,不肯轻信、辨才出众和富于智谋的。
经过三年的优胜劣汰。通过毕业答辩的法学院学生将被授予mjs学位。mjs学位被看作是“法律界的mba”专为未来的优秀律师设置,是步入美国法律界上层的通行证。
本书以“案例教学法”为特色,对美国司法辩护过程的每个细节条分缕析。透过大量精彩的案例,我们会看到庭审奇才们怎样进行详尽的出庭准备,占尽先机;怎样在唇枪舌战的法庭上攻守自如、雄辩滔滔;怎样运用心理战术,把法庭变成自己的家;怎样构筑史诗般的语言,赢得陪审团的共鸣……
这本书凝聚着哈佛法律王国历经190年积累起来的辩护智慧,代表了世界法庭舌战艺术的*高水平。

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本书特色

《哈佛辩护学全书(套装上下册)》对从事或即将从事司法工作的读者,领导干部、辩论爱好者、商务谈判人员、心理分析师等专业人士都有很大的启迪。

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目录

《哈佛辩护学全书(上册)》目录:
**章哈佛之辩:赢得诉讼的艺术
1.一个哈佛律师的胜诉史
2.“一帮学会了证明艺术的家伙”
3.“你唯一的身份是辩护人”
4.在法庭和当事人之间走钢丝
5.美国辩护大师群像
6.哈佛法学院:超级说客的摇篮
第二章法庭角斗士:优秀律师应当具有的素质
第三章纠纷解决者:*佳会见、咨询与谈判策略
第四章辩护之墙:如何进行详尽的诉讼准备
第五章先声夺人:开发发言奠定胜局的技巧
第六章无隙可击:走好直接询问的**步棋
第七章突破口:交叉询问中律师与证人的心理决斗
第八章咄咄逼人:交叉询问中的舌战利器
《哈佛辩护学全书(下册)》目录:
第九章雄辩家风格:交叉询问中的风格展现
第十章确凿之证:怎样在诉讼中使用确证
第十一章给伤者绑上绷带:再询问的技巧与策略
第十二章终局之战:关于*后陈述
第十三章胜诉之砖:法庭陈述技巧探秘
第十四章举手投足:律师风度、形象及论辨禁忌
第十五章法庭心理战:怎样把法庭变成你的家
第十六章死里逃生:上诉辩护律师的策略
结术语辩护成长之路
附录
本书部分参考文献

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节选

《哈佛辩护学全书(套装上下册)》以“案例教学法”为特色,对美国司法辩护过程的每个细节条分缕析。透过大量精彩的案例,我们会看到庭审奇才们怎样进行详尽的出庭准备,占尽先机;怎样在唇枪舌战的法庭上攻守自如、雄辩滔滔;怎样运用心理战术,把法庭变成自己的家;怎样构筑史诗般的语言,赢得陪审团的共鸣……始建于1817年的哈佛法学院(HarvardLaw School),象征着威望与成就,是美国资格*老和规模*大的法律学院。现有学生100名,专职教授200余人及藏书300万册。近年来,每年约有8000人申请入学,被录取者不足1/10。哈佛法学院是风靡世界的“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的发源地,法律教授在课堂上一般利用试探问答和提出一系列难题的方式,引导学生们对当日指定的案例做详尽的分析。教授会设法让学生之间掀起热烈的辩论,参与讨论的学生必须对每一件案例的事实了如指掌,还须能够到庭对它进行批判。经过此种训练的法学院学生通常是不易屈服,不肯轻信、辨才出众和富于智谋的。经过三年的优胜劣汰。通过毕业答辩的法学院学生将被授予MJS学位。MJS学位被看作是“法律界的MBA”专为未来的优秀律师设置,是步入美国法律界上层的通行证。这本书凝聚着哈佛法律王国历经190年积累起来的辩护智慧,代表了世界法庭舌战艺术的*高水平。

哈佛辩护学全书-哈佛法学院MJS案例教程-(上下册) 相关资料

这并不意味着律师不能得出他自己的结论或者不把自己得出的结论表达出来。作为一个律师,即使对他自己的结论还有疑问,他也必须以确信无疑的态度宣布它。律师对任何事情都不应当想当然地接受下来,他对每一件事情都要进行他自己的考察,并且直到发现它们实际所在,方才满意。律师必须既了解自己一方的观点,也了解反对自己的观点。D.一般教育一个律师不应当只通晓法律知识,他还必须成为一个具有广泛文化知识的人。他应当全面了解历史、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知识。他对于国际法的一般能力与知识也应当能跟得上现时的发展。如果不能用上述知识装备起来,一个律师就只不过是律师行业中的泥瓦匠,而具有上述领域内的知识,他就能够成为律师职业中的建筑师。在以往任何时候,律师这个职业都不曾像今天这样具有如此之大的重要性和责任。每个律师都应当充分地意识到他有责任在构划国家与社会生活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了做到这一点,法律职业的成员需要具有更多的知识和更大的知识获取力。我们时代的许多诉讼,其规模之大和复杂性之高,非最杰出的智力不能予以处理。而这也就对律师一般知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E.记忆力一个律师必须具有非常强的记忆力。如果你不能储蓄财富,那么你对财富的聚敛就是无用的;同样,你若不能把所学的东西保留在你的记忆中,你的学习也同样是无用的。这里所说的“记忆”并不是原封不动的机械复制,而是这样一种精神能力,它能在律师需要的时候帮助他在适当位置上发现他所需要的知识,而这种能力作为细致深入的研究之结果,只有通过体系、秩序和分类才能培养和获得。一个律师可能记住了许多判例,但是,如果他没有掌握运用这些判例的技术,那么,他从中所获得的益处就极小了。为了能够实际运用,判例法应当被凝聚为一种简洁的内在判断力,并以这种形式将其编排在头脑中,而不是把它们简单地存储在记忆中。做到上述这一点,再加上广泛的知识,一个律师将可以培养出一种细致而深入的研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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