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作者:彭树华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出版年:2010-08-01

评分:5分

ISBN:9787500694151

所属分类:诗歌文集

书刊介绍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起重大案件的审判实录,也是对我国审判工作的历史反思。
潘汉年案不仅重大,而且特殊。特殊在:**,它涉及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机密;第二,被告人是一名担任过重要职务、做出过特殊贡献的高级干部;第三,这是由毛主席亲自核定、党中央交办的案件。这几个特殊性决定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
当时人治盛行,法治不申,审判不独立,实行“先批后审”,中央或地方党委先审批、法院后审判,法官和法院只能按上级的决定办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潘汉年冤案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从潘汉年案得出的基本教训,应该世世代代牢牢记住。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本书特色

《审判员亲笔披露共和国**冤案:潘汉年案审判前后》是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目录

序一、受命二、秦城审阅案卷三、向党组汇报四、谢老纵论古今五、特殊审判六、违心判决七、“文革”风波八、平反昭雪九、追忆与思考十、一颗明星的升起与陨落(潘汉年简历)后记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节选

《审判员亲笔披露共和国**冤案:潘汉年案审判前后》是一起重大事件的审判实录,也是对我国审判工作的历史反思。潘汉年案不仅重大,而且特殊。特殊在:**,它涉及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机密;第二,被告人是一名担任过重要职务、做出过特殊贡献的高级干部;第三,这是由毛主席亲自核定、党中央交办的案件。这儿个特殊性决定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当时人治盛行,法治不中,审判不独立,实行“先批后审”,中央或地方党委先审批、法院后审判,法官和法院只能按上级的决定办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潘汉年冤案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从潘汉年案得出的基本教洲,应该世世代代牢牢记住。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相关资料

插图:庭长曾汉周宣布:“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潘汉年到庭。”值庭法警把被告人潘汉年带到法庭被告席站立。庭长叫被告人坐下,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汉年反革命案,开庭审判。本法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汉周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丁汾、代理审判员彭树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于连泽担任记录,对潘汉年案进行审理。现在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尚三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即进入法庭调查程序。没有问被告人对法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也没有给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因为当时我们国家还没有律师辩护制度,潘汉年案涉及国家重大机密,除他本人辩护外,别人无法代为辩护。法庭调查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事先拟好的审讯提纲进行的,我们合议庭三个人作了具体分工。曾汉周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从1936年起叛变革命,投降国民党,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内从事内奸活动所犯罪行的审讯。丁汾负责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抗日战争期间,背叛祖国,秘密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当了日本特务,并与大汉奸汪精卫进行勾结罪行的审讯。我负责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在上海解放后,掩护大批中统潜伏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并向台湾敌人提供情报罪行的审讯。

潘汉年案审判前后 作者简介

彭树华,广西陆川人,1925年出生,1946年秋考取广西大学法律系,在地下党领导下参加了进步学生运动,曾任学生会学习部长、桂林市学联第一副主席。1950年调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任秘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1955年中南分院撤销,调最高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庭秘书、助理审判员,1978年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79年9月至1983年1月,参与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理的全过程,负责该案判决书的起草工作,及江青、张春桥原判死刑缓期执行改判无期徒刑的具体工作,任合议庭审判员。1981年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了许多大案要案,潘汉年案就是其中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1994年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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