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必须保卫社会

1976-必须保卫社会

作者:米歇尔·福柯(Foucault.M.)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10-09-01

评分:5分

ISBN:9787208094390

所属分类:哲学宗教

书刊介绍

1976-必须保卫社会 目录

前言
1976年1月7日
1976年1月14日
1976年1月21日
1976年2月4日
1976年2月11日
1976年2月18日
1976年2月25日
1976年3月3日
1976年3月10日
1976年3月17日
概要
授课情况简介

1976-必须保卫社会 内容简介

在本书中,福柯勾勒出“惩戒”权力的一般草图,即通过惩罚机关的监视技术、规范性的制裁等,个别地运用于肉体的权力,从而勾画出“生命权力”的轮廓。福柯随后对“政府性”进行了追问,这个权力通过国家理性和警察的装置与技术,从16世纪开始运转。本书完全可以成为当时权力的政治问题和种族的历史问题的相交点、会合处和联接点。

1976-必须保卫社会 节选

《必须保卫社会》中福柯勾勒出“惩戒”权力的一般草图,即通过惩罚机关的监视技术、规范性的制裁等,个别地运用于肉体的权力,从而勾画出“生命权力”的轮廓。福柯随后对“政府性”进行了追问,这个权力通过国家理性和警察的装置与技术,从16世纪开始运转。《必须保卫社会》完全可以成为当时权力的政治问题和种族的历史问题的相交点、会合处和联接点。

1976-必须保卫社会 相关资料

我想遵循怎样的规定或者说方法上的谨慎呢?关于法律和权力的关系的普遍原则:我感到有一个事实不能忘记:在中世纪以来的西方社会里,法律思想的研究主要围绕着王权来进行。正是应王权的要求,为了它的利益,作为它的工具或为它辩护,建立起了我们社会的法律大厦。西方社会的法律是满足国王要求的法律。当然,大家都知道王权机构中众所周知耳熟能详的法学家的地位。我们还不应忘记中世纪中叶左右复兴的罗马法,它是一个重要的现象,罗马帝国覆灭以后,从它开始,并围绕它,建立起了独立的法律大厦;它是建构君主、极权、行政权力,最终是专制权力的工具之一。法律建筑的形成围绕君主,满足君主的要求并符合他的利益。在以后的世纪里,当法律建筑摆脱了王权的控制,反过来反对王权的时候,关于权力的界限,关于特权就成了永久的问题。换一种说法,我相信整个西方法律建筑的中心人物是国王。问题是关于国王的,在整体系统,总之在西方法律系统的整体组织中,关于国王,关于他的权利和权力,关于他的权力的可能界限的问题,这才是根本的问题之所在。不管法学家是国王的臣仆还是对手,在这些法律思想和知识的庞大建筑中,王权终究总是问题之所在。关于王权,问题处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出王权赋予自己什么样的法律框架,君主怎样在事实上成为统治权的活的实体,他的权力,甚至专制的权力,怎样与基本法保持完全一致;另一方面,指出为什么必须限制这种统治权,它要服从哪些法律规则,为了保持这种权力的合法性,它必须根据哪些界限和在哪些界限以内行使权力。从中世纪开始,法律理论的主要角色就是确定权力的合法性:统治权问题是处于核心的主要问题,整个法律理论围绕着它组织起来。说西方社会中统治权问题是法律的核心问题,这就意味着法律话语和技术的主要功能是在权力内部分解统治事实,以便缩减或遮蔽统治的事实,而代之以另两个东西:一方面,统治权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服从的法律义务。法律体系完全以国王为中心,也就是说,最终排斥了统治及其后果的事实。

1976-必须保卫社会 作者简介

作者:(法国)米歇尔·福柯(Foucault.M.) 译者:钱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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