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作者:马伯良(Brian E.Mcknight)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0-10-01

评分:5分

ISBN:9787562036920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关于社会控制的著作。更确切地说,它是一本研究宋代中国为维持社会秩序而采取的特定的法律执行与刑事制度、实践与政策的书。本书将具体描述宋代的相关制度、实践与政策。本书还将阐述塑造这些制度与政策的各种要素,包括统治精英的理念与态度、国家财政、自然经济、政治现实、区域地理、官员技能、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状况。本书将探寻这些制度、实践与政策在宋代的社会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实现了哪些功能,以及社会为什么需要它们。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本书特色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学术系列之“海外中国法研究译丛”。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目录

前言
缩略词
**章导论
第二章历史脉络
第三章犯罪与罪犯
第四章非正式与半正式执法机构法
第五章正式文官执法机构
第六章军队在执法中的作用
第七章执法与监督:监察官的作用
第八章执法官员之选任
第九章城镇犯罪与安全
第十章宋代刑罚体系
第十一章宋代的监狱和狱卒
第十二章编配
第十三章死刑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节选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的主要内容是考察在传统中国社会功能中,法律执行与对罪犯的处理所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作为一本法律史学著作,《宋代的法律与秩序》所主要探讨的并非为单纯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发掘宋代统治精英在法律制度构建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选择的深层原因。作者通过研究认为,从统治阶层来看,无论是从前朝各代的统治经验考虑,还是从宋朝自身所处的历史阶段的独特性出发,宋代的统治阶层在政制体系构建上表现出了明显的重“文”抑“武”的倾向;而从犯罪活动的主体来看,在宋代中国,其往往表现出年轻、缺乏专业择能且目光短浅的单身男性的特征,这两点是宋代统治阶层在法律制度继承上作出其选择的基点;也是宋代统治精英对法律制度进行创新的事实与理论依据。这两点是《宋代的法律与秩序》研究的独到之处,另外,《宋代的法律与秩序》在论述过程中引用了大量史料,有些是已为学界所熟知的,但更多地则比较新颖,对宋代法律史研究者具有很大的学术参考价值。综上,《宋代的法律与秩序》不失为中国法律史,尤其是宋代法律史学研究的经典之作。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相关资料

插图:从晚唐开始,这种局势发生了变迁,特别是在公元870年代的黄巢之乱后更为明显。新的地方军阀兴起,在随后的五代时期(公元907~960年)中把持了政柄。在五代时期,传统豪族失去了其权势。新兴的军阀往往是寒族出身,他们在其他的军人与文官——可能来自于旧的豪族,但来自于豪族的概率逐渐减少——的辅佐下获得了权力。当宋太祖建立宋朝之后,他和他的继承人成功地削弱了军人的权力,从此文官集团在政治均势中成为了举足轻重的力量。尽管这种变迁的细节目前还不清楚,但似乎可以断言在唐宋之间家族的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迁。随着过去的豪族的衰弱,在新的家族实践中所采用的保持家族财富及权力的代际延续性的方针也逐渐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即使不是全面性的改变,至少也在某些重点方面彻底地与过去不同了。在古代中国的家庭中,财产继承的规则是诸子平分,未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得较少的部分(往往表现为嫁妆的形式),这样一来为了保持家族的经济地位,就仍然需要持续工作,并且随着一代代的传承,家族之间亲属关系的纽带也将变得越来越淡。在宋代,这种因为分家而产生的离心趋势,使得精英家族往往不再因其身份而自豪。但在过去的唐代,世家大族则是以其门第为骄傲的(这些大家族往往以其共有的姓氏与郡望为傲,并冠以某地某氏之名,就好像“麻州海尼斯港的肯尼迪家族”一样)。这些庞大的亲属关系(除了那些特别近亲的之外)是如何维系其关联的呢?从制度层面看,最有效地激发与巩固宗族联系的方式,莫过于捐赠族产了。这些族产由专人来进行管理,若能获得收益,则将这些收益用于那些可以加强和巩固宗族关系的行为或活动,例如举办宗族祭祀活动,开办宗族幼童学校,救济宗族贫困成员等。

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作者简介

马伯良美国汉学家,亚利桑那大学东亚系教授,主要从事宋史与中国法制史研究,著作有《中国南宋乡村职役》(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宋代法律与秩序》(剑桥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2007年第二版):已翻译为中文版的论文有:《宋代竞渡骚乱罪——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法律案件的解决”(戴建国译)等。“海外中国法研究译丛”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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