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作者:春之霖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出版年:2010-10-01

评分:5分

ISBN:9787511306241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内容简介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如今,法律已经渗透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教育就业、创业投资、邻里关系等各个角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即通常所说的“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守法用法,以法护身:不懂法,则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以身触法,害己害人。正如一段普法三字经所言:“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的法律工具书。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本书特色

本书详尽介绍老百姓必知**的法律常识,以案例说法,解决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难题,使法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是掌握法律知识的**宝典,大众维权的必用利器,百姓身边必不可少的法律顾问。
法律是保护公民*直接、*有效的工具,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只保护懂法的人,不懂法很可能会让我们面临各种法律风险,掉入他人预设的法律陷阱,甚至是以身触法受到法律制裁:浑身是理,却因为已过时效而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捡了钻戒又扔掉,却要对失主进行赔偿;为应聘工作而伪造毕业证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具备任何法律常识,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让我们付出惨痛的代价,且在维权路上处于不利地位。《法律常识全知道》是一部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它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版块,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较为棘手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内容涉及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就业、娱乐、继承、合同、交通、物权、房产、车产、刑事、诉讼、行政、创业、经商、著作等各个方面,旨在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的法律手册,百姓身边必不可少的法律顾问。
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遇到法律问题不求人
[案例]以案例点题,叙述身边的人和事。精选2000个活生生的案例,涉及家庭纠纷、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创业投资、工伤赔偿、刑事犯罪、物业纠纷等各个方面,囊括了个人、家庭、企业经常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法律解析]以案例说法,解密身边的罪与罚。精辟的法律解析,让读者学以致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以简明的语言解读难懂的法律名词,帮助读者轻松掌握必知**的法律常识,让每个人都看得懂,用得上。
[法条链接]以法律说话,领悟维权的法与策。准确、明晰的法律条款和法规政策,指导读者以法律的眼光洞察是非曲直,以法护身,在各类纠纷中合法维权,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精选来自我们身边的2000个典型案例,涉及婚姻、医疗、交递、教育、就业、工伤、投资、诉讼、刑事犯罪等各个领域,全面解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疑惑,时刻为你排忧解难、。*翔实的法律案例。*精辟纳法律解析,*通侶的法条释义,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法律常识,让我们以法律的眼光洞察是非,合法维权,化解纠纷。一册在手,法律问题不求人。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目录

宪法篇——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无敌法王
平等权
用身高限制应聘者是否侵犯公民平等权
“男性优先”是否合法
人权与人身自由权
什么是人格尊严
“三无人员”就可以被随意关押殴打吗
村委会有权限制村民的人身自由吗
公民住宅权
为追查丢失物品,就能随便搜查公民的住宅吗
非法侵入他人家中需承担责任吗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具备怎样的条件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精神病人也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单位可以不发给职工选民证吗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节选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主要内容简介: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如今,法律已经渗透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教育就业、创业投资、邻里关系等各个角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即通常所说的“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守法用法,以法护身:不懂法,则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以身触法,害己害人。正如一段普法三字经所言:“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的法律工具书。

法律常识全知道-超值白金版 相关资料

小红的父亲因病早逝,母亲身体状况也很差,根本没有能力抚养小红。小红的母亲只好将其送给一家家境殷实且无子女的远房亲戚收养,很快到民政部门办了收养手续。小红的爷爷知道后非常生气,认为自家的孙女未经其允许就给了别人,于是向法院起诉小红的母亲,称自己也是小红的监护人,其母办的收养手续无效,请求依法取回自己对小红的监护权。那么,小红爷爷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小红爷爷的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将其送给他人收养,而收养方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无不利的,并且又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其收养关系就已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本案申,小红的父亲早逝,母亲又无能力抚养小红才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且收养的家庭没有对其健康成长不利,又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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