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作者:陈鹏生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01-03-01

评分:5分

ISBN:7203033473

所属分类:文学理论

书刊介绍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的第四册,书中对近代中国早期文明社会的法律思想的演变发展作了详尽的阐述。
本书内容全面,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资料翔实,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学术价值,可供广大法律研究者及司法工作者阅读、学习、参考。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本书特色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4)》主要讲述了: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的80年间,是中国由一个闭关锁国的独立封建国家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近代史阶段。在这个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烈,社会急剧变革的近代中国,各个阶级和阶层,围绕着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及其专制制度持什么态度这一根本问题,形成种种不同政治主张和思想观点的派别,从而展开彼此之间的论战与斗争。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作为中国近代史中的一门专史,也必须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一斗争的历史进程。中国素有以变法推动社会改革的传统,在近代民族危机日益深重,清朝政治极端腐败的情况下,与局势发展休戚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问题,不可避免地引起各个阶级和阶层日益强烈的关心,成为各个派别论战与斗争的一个焦点。表现在法律思想领域里,尽管各个阶级和阶层的思想观点新旧交织,错综复杂,但集中起来则是一场坚持纲常名教化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与宣传和推行民主、共和的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的斗争,并以此贯穿于整个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之始终,成为我们了解和考察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发展过程的主线。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目录

第十卷序言上篇 近代地主阶级的法律思想**章 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节 地主阶级改革派思想概述第二节 龚自珍的法律思想一 “药方只贩古时丹”的变法思想二 阐述国家、礼乐、刑法起源的“农宗”说三 传统的法律观第三节 包世臣的法律思想一 “暗去其弊,以渐而进”的改革思想二 明礼防未然、先教挽积习三 治乱民如斩乱丝,非也四 刑罚之设,所以救弊弼教第四节 魏源的法律思想_一 从“公天下”的传统观念发展到赞赏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制度二 “变古愈尽,便民愈甚”的变法思想三 治民之道,莫尚于礼乐化民四 不难于立法而难得用法之人五 法须简易,令在必行第二章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节 洋务派及洋务派的“中体西用第二节 曾国藩的法律思想一 “以礼自治”“以礼治人”的礼治思想二 “任法不如任人”的人治论三 “严刑以致父安”的重刑思想第三节 张之洞的法律思想一 变而不失其道的变法观二 整顿中法与采用西法三 博采东西诸国律法,力求合于国家政教大纲四 任法不如任人第三章 封建正统派的法律思想薛允升的法律思想**节 礼主刑辅的法律观一 礼律相辅而行二 刑法与教化相辅而行第二节 “有治法所以尤贵有治人”的人治思想第三节 “立法期于必行”的立法思想一 法应简疏二 法应画三 法应持平四 法应明白五 法应切合实际第四节 依律断狱,法自贵始的执法思想一 以律为准,君不亲刑二 法行自贵始三 矜慎察狱,以证定罪第五节 “以两律之参差轻重互异而明其得失”的比较法思想一 法律体系混乱二 不应宽而故意从宽,不应严而恣意从严第六节 结语第四章 法理派的法律思想沈家本的法律思想**节 治国强国的法律救国论第二节 儒家仁政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I第三节 酌古准今融汇中西第四节 中西法律的融汇点——法理第五章 清末的法律改革和礼法之争**节 清末的法律改革一 法律改革的指导思想二 旧律的改革和新律的制定第二节 法律改革中的礼法之争一 礼法之争概述二 “因伦制礼,准礼制刑”和效法西方“齐一法制”之争三 有关伦常诸条款之争四 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争第三节 劳乃宣的家族主义法律思想一 本乎道因乎时的立法论二 家法者,中国风俗之大本三 本旧律之义,用新律之体四 用共和之名,行君主之实下篇 近代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第六章 太平天国领导人的法律思想**节 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和农民政权概述第二节 洪秀全的法律思想一 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二重性态度二 绝对平均主义的经济立法思想三 严刑峻罚思想第三节 洪仁歼的法律思想一 国家以法制为先二 “以风风之”与“以法法之三 因时制宜,变通为律四 罚教结合,减轻刑罚五 以平柔之法待番人和“与番人并雄六 主张学习西方的民主政治第七章 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法律思想**节 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变法思想一 历史的选择一变法自强二 变法维新的思路及其特色三 尚未成熟的变法理论一道器论第二节 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君宪思想一 评介西方立国三制,推崇君民共主二 推崇西方议院之法三 形形色色的立宪刍议第三节 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参酌中外的修法思想一 “残忍独绝”的刑讯宜革二 设员陪审与律师辩护制度宜立三 参酌中外,修订法律四 取消领事裁判权第四节 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改革经济的法律思想一 振兴工商为近代各国富强之道二 树立“决胜于商战”的立法观三 中国“有困商之虐政,无护商之良法四 定商律以护商五 改税撤厘,收回国家利权第五节 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论公法一 公法的起源二 公法的性质与作用三 公法与国家强弱的关系四 欲使公法为我所用,必须掌握公法知识五 学习公法,运用公法以自卫第八章 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法律思想(上)维新派的变法思想康有为的法律思想**节 甲午战后维新运动的迅猛发展一 维新派超越早期维新派的主要方面二 正确评价维新运动与戊戌变法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节选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4)》主要讲述了:近代中国是以反帝反封建为主题的,近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也是随着反帝反封建斗争的进程而逐步深入地发展。近代中国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和阶级关系,决定了近代中国法律思想递嬗多变、曲折发展的历史进程,其间经历了改良与革命、中学与西学、进步与倒退的多次起伏。但是,不论中国近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如何反复、曲折,就其总的趋势来看,无疑是一部资产阶级法律思想逐步取代封建法律思想的斗争史,各个阶级和派别的法律思想正是沿着这一斗争而展现出兴衰更迭的纷纭概貌。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四) 相关资料

在法律思想方面,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代表人物也有一些共同的认识和观点。1、主张变法改革,这是他们最主要的观点。他们都认为,今昔情形不一,法律应该因时而制,因时而革。龚自珍、魏源指出“一祖之法无不弊”,世上决没有“百年不弊之法”,变是绝对的;“穷则变,变则通”。而且变古愈尽,成效愈大。清朝要摆脱积贫积弱的困境,必须实行改革。包世臣和魏源根据长期的改革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变法改革的具体方针、策略,认为应该渐进默改,不能急治速革。他们还指出,“中饱之人”、“食弊之人”是改革的最大阻力。他们的变法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隐隐约约地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萌芽,因而不同于中国古代任何一种变法理论。2、抨击清朝的法律和司法。龚自珍指出,清朝繁杂的律例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严重桎梏。整个清朝犹似恶疾缠身的病人,而那些科条律例却象绳索一样将其捆绑在独木之上,使之不得动松,任凭病疾折磨。龚自珍、包世臣、魏源都批评了清朝黑暗的刑狱。他们指出,市狱鬻法,“弊极于今”。清朝司法中最大的弊端是书吏幕僚操纵司法,倒持太阿,上下其手。另外,积讼滞狱,深文周纳,曲从势利都是刑狱腐败的突出表现。他们还指出,黑暗的司法是腐败吏治的表现;要澄清司法必须整饬吏治。3、拘守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他们都主张礼主刑辅,认为礼义教化可以使人有耻,可以转移人心世俗,刑只是“弼教”的治国之具。他们都主张德治、仁政,用轻徭薄赋、省刑少罚求得社会的根本安定。龚自珍、魏源又明确主张“人治”,认为社会的治乱兴衰根本上决定于有没有人材,“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相反,立法,执法都必须依赖人材。国家不是难于立法和执法,而是难于得立法和执法之人。由于阶级立场和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他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和黑暗,积极倡导变法改革。但是,他们心中缺乏对新时代的认识,“药方只贩古时丹”,没有提出反映新时代要求的改革措施,甚至有些主张和措施在当时就是落后的。他们的变法理论充满着动机和手段、愿望和措施的种种矛盾。他们变法改革的最终目的,不是要改变旧制度,而恰恰是让清王朝重现昔日盛景。他们的变法呼吁所以那样强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希望清朝上层统治者迅速清醒过来,实行自上而下的“自改革”,而不要让“不祥之气”郁之太久而“发为兵燧”。他们对清朝法制提出了许多批评,但他们的批评基本上侧重于司法刑狱,对清朝法律的本身则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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